沈芷穿到一本年代文女配身上,成了男主的娃娃亲对象。小说里,男主成为京城第一大佬后,一夜黑化,灭沈家全族。为保小命,沈芷决定找出男主黑化原因,对自己约法三章:不主动退亲,把退亲机会留给大佬。努力发家致富当神医,远离大佬视线,不给大佬添堵。坚决不谈恋爱不搞对象,不刺激大佬脆弱的小神经。等啊等,等白了头,大佬咋还没退亲呢?啥?得知真相的沈芷捂住嘴:她表现太好,成了大佬心底的白月光,大佬决定将就将就跟她
上一世她不甘被老皇帝摆布,恳求父亲,助青梅竹马逼宫夺位。事成之后,她兢兢业业助他稳固江山,却没想功高盖主,受他猜忌,父亲弟弟战死,她被嫁给别国的摄政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以身,让全朝陪葬。多做多错,不做不错,重来一世,她决定什么都不做。但......造化弄人,二十余岁她成了一国的太皇太后,看着往日的同她斗得死去活来的莺莺燕燕,抢着叫她皇祖母......上世压着她的婆婆,变成了自己的儿媳。显安
江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时下最火的一本言情小说里的一个小角色,还是那种早早就领饭盒的那种,甚至连女配都算不上,她摇摇头,既来之则安之,决定低调做人,保护好自己这条小命,可是自从遇见了那个人,她发现,低调神马的都是浮云。小剧场:有一天江聆问身边的男人:“你为什么大学主修选医学?”陆濯认真的看着他,眼底盛满了星辉:“因为我不想在你难受的时候像个白痴一样只能站在那里干着急。我希望我是你的止痛药。”小说
现代社会加班狗李明秀,穿成了贫穷农户家的幺女——拥有先天性招黑体质、外号“男人婆”的假小子。穿成了人厌鬼憎的贫穷农女,明秀表示她也很无奈啊,好在,老天送她一个金手指……等等,这金手指也太不靠谱了,居然是个残次品,好不容易修好了,功能又很鸡肋。不过,这可难不倒李明秀,且看她如何巧用金手指,养天蚕,做生意,发家制富撩……咦,隔壁的盛世美颜小鲜肉,怎么变成霸道世子爷了?明秀头痛,撩,还是不撩?这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