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冷酷无情从不为人实现愿望的神树。
也是心狠手辣性情古怪的晨曦上仙。
肆无忌惮,横行霸道。
这是上三界仙人对他的评价。
风流倜傥,玉树临风。
这是六界仙姑对他的评价。
仙僚对他避如蛇蝎,仙姑则向他自荐枕席。
他人前左拥右抱,恣意任性。人后却是时常沉默不语,孤单寂寞。
他对每一个看上去不顺眼的人物动手,又对每一个看上去顺眼的姑娘献殷勤。他将恶和欲的度掌握得很好,杀的人不至于将他送进七选界,睡的姑娘也不至于向他逼要一个名分。好像这六界没有比他过得更舒服的人了,他晨曦不想做一个好人,也不想做一个披着恶人皮的好人,更不可能做披着好人皮的恶人。
因为那跟脱了裤子放屁没什么两样。
可他不快乐。
是他还不够狠厉?是他结识的红颜还不够多?
他不知道。
他的心中有两千年的孤独,即便他将自己变成一个鲜衣怒马的骚包,也填补不了那块空缺。
他在努力填上那个窟窿,可填补的每一块石头,形状都不对。
直到,那个孩子的出现。
晨曦在冥界是待不住的。
冥王对他也是冷眼相待的。
无所谓,若是有一天真有哪个仙站出来说觉得他很好。
怕是他自己也要觉得可笑至极。
听说仙界的大将军爱上了一个魔女,东窗事发,两人被一同贬下七选界。
真是愚蠢。
晨曦想。
他虽终日胡闹,也知道七选界那地方去不得。
为了防止天帝老儿把他打入那破地方,他只得拼命修炼,修来一身接近亚神的修为。他平日杀得也不过是些小角色,并且,有理有据。
一次惩罚都没有受过。
晨曦为那将军唏嘘了一时半刻,回头便不知将他忘在哪个温柔乡怀里。
只是没想到,三年后,冥王从七选界抱出来一个孩子,一养就是几百年。
晨曦承认,他一开始都没正眼瞧过这女娃。
几百年,冥王刻意地将这孩子与晨曦隔开。
晨曦也识趣得很,有多远离多远。
不与他接触就一定能不学坏?
那不过就是个仙魔混血的小崽子,倘若她某日位列仙班,也必遭上三界的排挤与唾弃。
还不一定能活的有他快活呢。
于是他冷眼看着那记不清容貌的小女孩每日勤勤恳恳地学习法术,努力修炼。
她好像修的是金呀。
一个女孩家五行修金,也不怕沾染修罗煞气。
晨曦在远处撇了撇嘴。
不过,他手中倒是有把绝顶的神器,适合她。
那又能怎样,这是他的东西。他即便是不修金,也不会将这好东西便宜了这小崽子。
这样的日子过了许久。
谁能想到,日后他们对视的那一刻,会是命运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