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番外—鲜衣(2 / 2)

他是冷酷无情从不为人实现愿望的神树。

也是心狠手辣性情古怪的晨曦上仙。

肆无忌惮,横行霸道。

这是上三界仙人对他的评价。

风流倜傥,玉树临风。

这是六界仙姑对他的评价。

仙僚对他避如蛇蝎,仙姑则向他自荐枕席。

他人前左拥右抱,恣意任性。人后却是时常沉默不语,孤单寂寞。

他对每一个看上去不顺眼的人物动手,又对每一个看上去顺眼的姑娘献殷勤。他将恶和欲的度掌握得很好,杀的人不至于将他送进七选界,睡的姑娘也不至于向他逼要一个名分。好像这六界没有比他过得更舒服的人了,他晨曦不想做一个好人,也不想做一个披着恶人皮的好人,更不可能做披着好人皮的恶人。

因为那跟脱了裤子放屁没什么两样。

可他不快乐。

是他还不够狠厉?是他结识的红颜还不够多?

他不知道。

他的心中有两千年的孤独,即便他将自己变成一个鲜衣怒马的骚包,也填补不了那块空缺。

他在努力填上那个窟窿,可填补的每一块石头,形状都不对。

直到,那个孩子的出现。

晨曦在冥界是待不住的。

冥王对他也是冷眼相待的。

无所谓,若是有一天真有哪个仙站出来说觉得他很好。

怕是他自己也要觉得可笑至极。

听说仙界的大将军爱上了一个魔女,东窗事发,两人被一同贬下七选界。

真是愚蠢。

晨曦想。

他虽终日胡闹,也知道七选界那地方去不得。

为了防止天帝老儿把他打入那破地方,他只得拼命修炼,修来一身接近亚神的修为。他平日杀得也不过是些小角色,并且,有理有据。

一次惩罚都没有受过。

晨曦为那将军唏嘘了一时半刻,回头便不知将他忘在哪个温柔乡怀里。

只是没想到,三年后,冥王从七选界抱出来一个孩子,一养就是几百年。

晨曦承认,他一开始都没正眼瞧过这女娃。

几百年,冥王刻意地将这孩子与晨曦隔开。

晨曦也识趣得很,有多远离多远。

不与他接触就一定能不学坏?

那不过就是个仙魔混血的小崽子,倘若她某日位列仙班,也必遭上三界的排挤与唾弃。

还不一定能活的有他快活呢。

于是他冷眼看着那记不清容貌的小女孩每日勤勤恳恳地学习法术,努力修炼。

她好像修的是金呀。

一个女孩家五行修金,也不怕沾染修罗煞气。

晨曦在远处撇了撇嘴。

不过,他手中倒是有把绝顶的神器,适合她。

那又能怎样,这是他的东西。他即便是不修金,也不会将这好东西便宜了这小崽子。

这样的日子过了许久。

谁能想到,日后他们对视的那一刻,会是命运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