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你能考大学,兄弟我不行?”
甭管什么理由考大学总不是件坏事,总之对于和自家兄弟一起上学,罗宾翰自然是没有异议的,立刻点头道:
“行,要是真能成,等开学了我去找老黄说说,但你可特么别惹事啊!”
“兄弟我是那样的人吗?”
罗宾翰“嗬嗬”一笑,“我看你就是!”
二人梳洗完毕,罗宾翰捧着手机和父母发消息报平安,江宾宇则百无聊赖地随手拿起了放在写字台上的3听了起来。
“我去,你他妈还真是自恋,自己唱歌还给录下来。”
嘟囔归嘟囔,江宾宇还是饶有兴致地听了起来。
渐渐地,他的神情由之前的一脸嫌弃变为了惊讶,又转变成了怀疑,最后一脸惊愕的看着肩并肩躺在自己身边的罗宾翰。
被人盯着看的感觉总是有些不适的,罗宾翰放下手机,皱着眉一扭脸,见到江宾宇耳中的耳塞和自己的3,立刻反应了过来。
下意识想去抢夺,但转念一想,自己亲表弟,听听也无妨,索性抱着膀子一脸淡定的与之对视。
“阿阿翰”
江宾宇咽了口唾沫,“这些歌我怎么没听过?”
“怎么样?评价一下。”
“好歌,虽然没配乐,是清唱,但绝对是好歌,你自己写的?”
“昂”
罗宾翰一脸的理所应当。
“曲呢?”
“自己编的。”
“词呢?”
“自己写的。”
作为“除了读书不行,其他啥都行”的典型代表,江宾宇立刻意识到这些“原创”歌曲所能带来的价值,一拍胸脯:
“阿翰,多少一首?卖给我。”
罗宾翰对他的说法嗤之以鼻,“你特么有钱吗?”
“呃”
“呃个屁!你爸倒是有钱,但你能说服他花多少钱买歌?十万?二十万?五十万?”
罗宾翰啐了一口,可转眼一想,说不定江宾宇还真是这块料呢?随即心思一动问道:
“阿宇,我认真问你,你想出名吗?”
“废话嘛不是!谁不想出名?你不想?”
罗宾翰果断摇头否定,“我不想出名,但是我想赚钱。”
江宾宇试探性地问道:“要不咱哥俩组个乐队?”
见罗宾翰不置可否,江宾宇倒也不气馁,继续说道:
“阿翰,你看你,没名没分的,就算现在卖歌也卖不出什么价。还不如自己干呢,咱俩兄弟齐心其利断金,还怕干不成么?”
罗宾翰原本是打算靠着摆地摊先让自己手头宽裕一些,然后花点钱请人编曲,虽说自己会钢琴,但编曲这个东西毕竟是专业活,靠着自己这点技术蒙蒙外行可以,真的编曲还是很有难度的,再说了,也不可能每首歌都靠着钢琴配乐不是?
之后注册版权,然后找唱片公司把歌卖了,把这
笔钱投入股市。
现在江宾宇这么一说,倒是给罗宾翰打开了一条新的思路。要知道,能让罗宾翰记下来的歌曲,将来无一不是广为流传的大热曲目,把这些价值无数的宝贝三钱不值两钱的贱卖掉,实在是有些可惜。
“要不就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