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城市认同与城市精神文化认同是一个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精神根基”。文化认同感的形成是任何一个发展共同体存在与发展的社会知识论前提。正如诺思等学者所认为,社会、经济以“组织”、整体共同体的方式发展;而“组织”成为有机整体的必需前提是组织成员共同价值观念的建构与遵守。城市认同是城市存在与发展的文化根基、精神支柱。城市人员对城市的文化认同程度,对城市秩序的形成、城市形象的提升、城市发展的可持续,作用重大。
一
普及城市化、加快城市化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马克思认为,“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都随之改变”。城市化与社会变迁辩证互动,在这种互动中,我国城市化进程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矛盾,主要有:第一,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能否规范有序地实现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将从“社会关系格局”上决定中国城市化的质量。第二,地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能否切实缩小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城市化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将从“社会空间格局”上决定中国城市化的质量。第三,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的矛盾。能否处理好传统生活习俗与现代生存方式、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互动中的继承、批判与创新的关系,将从“社会心理格局”上决定中国城市化的质量。
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具体化为社会冲突、社会问题。我国城市化实践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浮现出不少问题:贫富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趋势明显,社会心理问题增多,社会冲突有增加趋势,犯罪现象增多,社会安全风险加大。
社会问题、社会冲突的深层文化本质是认同危机。一个没有合理、完善文化认同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冲突与问题迭出的社会。城市认同的不明确、不自觉,是导致诸多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冲突、城市问题不断产生的重要原因。城市认同危机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已经面临、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
我国城市认同问题突出表现为“新旧城市人”的关系协调问题。对原有城市人口而言,从文化、心理上接受新增城市人,以一种宽容的心态接受城市“新人”,与新城市人群平等交往、和谐相处,无疑要经历不短的文化磨合、心理调适过程。对大量新增城市人口而言,融入城市,面临着从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农业文化认同,向以新型生产方式为基础,以新型交往方式为纽带的现代文化认同的转换。新、旧城市人能否互相吸收对方美德,克服自身固有问题,在共同生产、生活交往中建构新的城市精神,形成新的城市文化认同,对城市秩序与发展无疑意义重大。
我国城市认同问题也具体表现为社会普遍交往背景下,不同地域城市人之间的文化、心理碰撞。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不同区域、不同习俗、文化背景的城市人之间的交往不断扩大。这种交往不仅是一个物质、利益交换过程,也是一个新游戏规则、新交往文化在碰撞、磨合中产生的过程。能否形成内含宽容、开放精神的新城市认同,对区域交往与区域共同发展起到重大制约作用。
对个人而言,新的文化认同的形成意味着文化身份的转换;对城市发展而言,新的文化认同的形成则意味着对社会冲突心理基础的消解和对社会秩序的社会心理建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发展中的永恒张力,“市民与城市”的关系是“个人与社会”关系在城市化进程中具有鲜明时代特点与矛盾特殊性的具体体现,而城市认同是协调城市发展场域中个人与社会之间张力,形成社会发展合力的文化原点。
对社会发展而言,社会成员对社会共同体存在价值、发展目标共识,即文化认同的形成,无疑是任何一个社会存在、发展的精神基础;对城市化而言,能否形成城市成员对城市的文化认同,无疑也将从文化支撑、精神支柱意义上决定一个城市的存在样态与发展潜力。城市化的推进,不仅意味着城市空间拓展、城市经济总量的增长、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更意味着深刻的文化转换,意味着新型城市文化、城市认同的建构。普及城市化、加快城市化背景下,如何建构城市认同,如何将城市中的自然松散个体组织整合为有机、有为、有序的市民,如何唤起人们对作为自身生存与工作处所城市的责任意识、公共意识、依恋感、归属感,越来越成为关系城市发展未来的重大课题。
城市认同是城市公共生活的主体性依据,城市秩序的社会心理基础,城市整合的文化可能。
从社会存在论看,城市认同是市民对城市与个人、城市与组织、城市与社会等城市社会关系、社会存在的集中反映、观念凝结。城市认同的实体对象是城市社会关系、社会存在;城市社会关系的发展水平、历史转换,从本体论上决定城市认同的水平与转换;紧密型社会关系产生整合度高的城市认同,松散性社会关系决定整合性弱的城市认同。
从社会认识论看,作为一种社会共同意志、城市共同知识、社会文化心理,城市认同是城市人员对特定城市的心理依恋感、文化归属感。城市认同既表现为一种社会心理,即人们对作为一个城市市民所具有的自豪感,对自身城市发展所具有的信心;也表现为一种社会理论、城市公共理性,即为市民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的城市精神、城市规则、城市文化。对不同城市而言,其城市认同的内容、特点,因其历史文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市民综合素质的差异而互有不同。不同城市应根据自身特点,提炼、完善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城市文化认同。
从社会行为论看,作为一种“反思的城市性”,城市认同是人们对城市性、城市本质的观念反思、行为融入。在沃思看来,城市性就是城市特质、城市本质、城市价值;城市具有不同于乡村的独特生活方式、文化气质,城市的诸多特有价值构成城市性。城市认同正是对城市独特价值、特有生活方式、文化气质的体悟、反思、模仿、内化。城市认同水平,以融入城市生活,形成符合城市存在结构、节奏的生活习俗、行为习惯为重要标志。对城市的深层认同,是对合理城市生活的融入。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认同,城市认同具有开放性、整体性、知识性、规则性、行动性等特点。城市认同对城市的存在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整合与建构。城市认同是一个城市具有整体性、组织性的重要标志。合理城市认同的形成对整合城市人力资源、提高城市发展效率、解决诸多城市问题都具有重大作用。市场经济背景下,城市发展既需要有个体意识、利益意识,更需要有整体意识、责任意识。城市认同的重要导向是建构整体意识、公共意识、组织意识,倡导以诚信、责任、宽容为时代内容的城市精神。人们公共理性、社会理性的完善,无疑对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市民与农民、城市与个人、市场与城市等多重矛盾,保持效率与公平、个人与社会间的合理张力具有重要整合价值。
第二,规范与秩序。秩序是社会发展的规则论保障,没有秩序的城市是发展不可持续的城市。城市认同的重要目的、实践导向是提高市民的组织化程度,建构良好的城市秩序。市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城市流民、城市边缘人群的减少,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构良好城市秩序的社会组织基础;而市民对城市价值、规则的自觉认同,则将为城市秩序提供根本社会心理基础;同时,城市认同的建构,对市民组织程度的提高,交往合理化的推进,也将有利于减轻、克服情感孤独、人情冷漠等“人心荒漠化”现代城市心理病。
第三,知识价值与文化资本。知识社会背景下,共同知识、共同价值对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础作用日益增强。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精神、城市文化对城市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作用也就日益明显。人们城市认同感的增强,市民共同城市发展理念的形成,对城市游戏规则的共同自觉遵守,对化解城市交往风险、降低城市运行成本、提高城市发展效率、促进城市公平程度,都具有重要作用。城市认同是城市发展的价值资源、文化资本。
城市认同体现于城市理念、城市制度、城市行为之中。理念是城市认同的观念形态,是城市认同内容的符号化、概念化;制度是城市认同的规则形态,是城市认同本质的模式化、制度化;行为是城市认同的实践形态,是城市认同的社会化、行动化。提炼城市理念、完善城市制度、规范城市行为是建构城市认同的三大要点。
城市理念是城市认同的观念形态。城市理念的形成与发展,也就是城市精神、城市文化的建构与发展。以诚信、责任、宽容为时代内容的城市精神,是市场体制条件下城市精神的核心内容。城市文化是城市传统文化、时代文化的结合,是城市“域内”本土文化与“域外”交往文化的结合。在城市理念、城市精神、城市文化建设中,需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域内”与“域外”、继承与创新、个性与共性的关系。“理念不清,无以认同”。从城市自身实际出发,建构既符合时代要求,又具有鲜明个性的城市理念,是城市认同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
城市制度是城市认同的规则内容。城市制度是对城市发展目标、价值,城市管理原则、手段等的明确化、建制化。城市制度包括与城市存在和发展有关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存在方式的正式制度,及以习惯、习俗、行为定式为存在方式的非正式制度,其中,以正式制度为主体。“规则不明,无法认同”。形成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城市未来发展的合理、完善城市制度,是城市认同自觉化、合法化、规范化的根本体现。
城市行为是城市认同的社会化、交往化、实践化。从社会行动理论看,城市认同最终通过城市人员的具体行为展现。良好的城市认同行动论表现为市民对城市环境、公共设施、城市秩序、城市规则等的自觉建构与维护。“行为不规范,虚假认同”。市民行为的规范化、组织化,是良好的城市秩序、城市文化的真实行动论建构。
城市认同建设不是一个自发的契约形成过程,而是一个自觉的实践建构过程。在城市认同建设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第一,公共性与私人性的关系。一方面,共同意志是城市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城市认同建设追求共同性,要求人们具有共同知识、共同意志,没有共同知识也就没有自觉的共同行动;另一方面,个体的权利、活力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动力,城市认同建设又必须兼顾私人性,在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并不取消个人权利,且以个体创造能力的充分发挥为重要建构基础。能否科学处理城市共同性与生活私人性的关系,保持个人与社会互动中的合理张力,直接制约着城市认同建设的效果。
第二,社会文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城市认同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城市文化行动。其综合性不仅表现在需要精神、文化领域进行综合创新,更体现在城市文化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互动上。物质生产的发展、生产方式的转换、经济基础的提升,是城市认同建设的社会本体论前提。正确处理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从现实条件出发进行实践建构,是城市文化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三,文化建设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的关系。如果说,经济基础是城市文化认同的物质基础,制度是城市认同建设的规则保障,那么,单位、社区、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则是城市认识的机构载体。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操作论保障。具体而言,建构城市认同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完善城市发展制度,将城市认同目标、内容、手段等以规则的形式明晰化、合法化;开展建设学习型城市、知识城市、诚信城市、宽容城市、责任城市等活动;大力发展社区及各类社会组织,提高市民社会化、组织化程度,使所有市民都能归属于一定的“物理、心理社区”;消除、减少城市组织盲点、城市边缘人群。以城市制度、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关系的合理化,是将城市认同落到实处的可操作实践路径。
二
我国城市化面临深刻“文化转型”。这种转型的总体特征与方向是:城市精神,城市文化价值资源对城市生存、发展的内在支撑作用日益明显。“城市精神是城市活的灵魂”,“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一座空城;没有精神的城市,是一座死城”。反思城市精神的本质、特征、作用、建构原则与路径,对进一步规范我国城市化发展,解决“城市是心灵的沙漠”等城市病,克服制约城市发展的“资源瓶颈”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城市化开始进入深刻的“文化转型”时期。社会发展模式的转换是我国城市发展模式转换的宏观背景。在经济快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从侧重经济增长到注重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从侧重发展总量到兼顾总量与质量,从侧重发展速度到统筹速度与效率,从地区、社群间不均衡发展到追求不同地区、社群间的平衡、公平发展,是我国社会发展模式转换的主要内容。转换发展模式是新形势、新问题背景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发展与城市发展同步,城市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主要平台。社会发展模式的转换必然要求城市发展模式的转换并以城市转型为重要实现方式。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动,城市空间、人口、经济总量等的不断扩张,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丰富城市内涵、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文化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建设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学习城市、旅游城市等,推动城市转型,已成为我国众多城市的自觉目标。
城市转型是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也是解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诸多深层次问题的内在要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城市病”是我国城市转型的反向动因。生态环境的恶化,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减少,贫富差距的拉大,城市犯罪率上升,社会心理问题的增多,等等,都要求我国城市发展抛弃简单的“资源浪费”、“体积膨胀”的外延式发展道路,走“资源节约”、“以人为本”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从“外延型城市”走向“内涵型城市”,其本质是城市发展模式的深刻“文化转型”,具体表现为:第一,市民素质成为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文化、人力资源取代自然经济资源,成为支撑城市发展的决定性资源;第二,文化、人文指标成为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内生性指标,城市文化、城市精神取代城市建筑,成为城市形象的最根本标志;第三,超越生存需要阶段,全面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不仅为人们提供生存场所,更为人们提供精神家园,成为城市发展的内在目的、自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