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之距,淡淡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味道很淡难以察觉,也就是我们这些常年闻人血的,对血的味道极度敏感。我和老沙对视一眼,心领神会二人便准备转身离开。可就在这时,也不知带头的何等轻功修为,霎那间突然横在我俩面前,下意识后退半步,右手已握住隐藏在腰间的小刀。
大汉下意识看了眼,大笑道:“壮士不用紧张!洒家和刚才三位乃是同族兄弟。我们一伙人常年在此行商,却没曾想今日有人偷马。若是寻常之马偷也就偷了,可这匹乃是万种无一的纯种汗血宝马,拿他配种足以让我们的马上一个档次!”
话音刚落,赶忙作揖道歉道:“小弟有眼无珠,不识宝马。刚才斗胆伤马,没想到惹了大祸,还望大爷恕罪恕罪!”
大汉倒也不客气,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半推半就请到里面临时搭建的帐篷里。嘴里还说道:“壮士此番话可是羞煞我也!老子高老大平生最敬武功高强之人,就算是壮士杀了此马,咱也搭起灶炉,请壮士吃一次最纯正的西北马肉。可如今马儿只是击晕过去,并无大碍。要是没了壮士相助,凭此马的脚力再过几里就追不上了。”
说这话的功夫,便已落座。在左是我和老沙,在右是大汉,而在周围是围了一圈乌泱泱的光膀子的黑汉子。场面极其壮观也十分具有压迫感,吓得我二人是如坐针毡,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大汉做事是雷厉风行,大开大合,不拘小节。肮脏手撕下一条羊腿,也不管是带着泛红血迹还未烤熟。而且丢在我俩面前的还有一个不知是碗还是锅,比我脸还大,盛满烈酒,香味扑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