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家的诗词文稿,比男人多了几分细腻和婉约,字也清秀不少,基本都透着一种闺阁气,读来也是另有一番滋味。
沈太后慢慢翻阅,戴鑫看不下去这格局小家子气的东西,太后问到了,也只是敷衍着说几句,霍光也没看出有什么好诗词,硬着头皮从破烂里头挑了几篇。
可沈太后这边就不大一样了,拿到诗词她咦了一声,眉头皱了起来。
苏翔觉得奇怪,低头一看,他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这不就是自己着了苏伦给林晓捉刀的那首吗。
林晓
传言林晓画技不错,书画原本就不分家,如今看了这虬劲有力,自带气势的书法,倒不像是个闺阁中的女子的字,更像个历经沧桑的女将军,才知道传言不虚,林晓的书画真是一绝。
沈,沈先生,您这可是看到了什么好作品了。霍光颤颤巍巍的问道。
沈太后点点头:见着了,这字我看比戴状元也不是不差的,竟然是位小姐写出来的,还真是不容易。
霍光和戴鑫闻言凑上去,一看,果然如沈太后所说,不禁赞叹。
这字的确是好字啊,诗也是好诗啊。
两岸春风道,万绿一点红,无人食翠色,年年映苍穹。
食翠色?
苏魏和苏伦同时砖头对望一眼。
这诗词虽然略有些改动,但是不就是苏魏写的那一首《惜春》吗。
苏伦朝着沈太后手里的方向看了一眼,那字的确是好字,看着也熟悉,可不就跟苏魏当宝贝一样挂在书房里的林晓的手稿一模一样吗。
联想到前因后果,苏伦顿时觉得,这事儿有些不好玩儿了。
苏翔见了,却微微转头,看了苏伦一眼。
苏伦心头仿佛压着一块大石头,示意苏魏稍安勿躁哦,莫要露出了马脚。
这字,他们都认识,是林晓的一手好字。
苏魏再一琢磨被改了的食翠色,不禁感慨,林晓不光书画厉害,诗词也不落下成啊,是个才女了。
原本用的是怜翠色,改了之后去了秀色可餐这典故,融入其中,算是漂亮了。
苏魏却又觉得,林晓本该就这样优秀,她好像什么都懂。
需要注意的并非林晓的才情,而是林晓招人捉刀的事情。
原本苏魏过来,就是想看看自己这次捉刀是给谁捉到了,没想到竟然知道了是给林晓捉刀。
林晓若真是差这一两首诗,自己直接拿给她就好了,为何要让苏伦来。
林晓和苏伦毕竟也不熟。
这里头到底有什么猫腻。
苏魏的眼色沉了几分。
后面还有两首诗,也统统都稍微改了一下,苏魏琢磨着,只觉得改的有的好,有的不好不坏,只不过改的风格更统一,更像是个女儿家能写出来的罢了。
只是最后这一首,就有些惊人了。
也是一首《惜春》。
昨夜桃花瘦,今朝随水流。春随此风去,何处蝉声旧?
沈太后看着最后的这两句,忽然笑了:这一首啊,真是厉害了,闺阁中的女子能有这样高洁的志趣,厉害啊。
戴鑫见了这字只觉得喜欢,太后刚才说,这字与自己的字相比也丝毫不差,到底多了些夸大的意思,联想到这字出自闺阁女子的手,这么称赞也不过分。
戴鑫觉得好奇又佩服,跟着赞叹道:的确是好诗,字也不错。
沈太后笑着看了戴鑫一眼,继续欣赏好诗好句。霍光转眼看了这诗,言道: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这诗近乎句句用典,最后一句以夏蝉自比,志趣高洁,当真巧妙啊。
只是可惜了,这诗题取得是惜春,全诗巧妙,却也没法得了头彩。霍光不由得赞叹又惋惜。
沈太后却笑道:写诗的人,志趣高洁,说不定一点也不在乎你今儿的彩头,有什么可惜的。
众人闻言,都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