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冰菱(十三)
这天沈佳俊回家,带来一张活动单子,让家长填写回执,两天后给孩子带回学校去交。
沈冰菱原本是几乎已经确定去不了的。最近公司的事情更多了,如果是周末还好说,可学校的活动就在工作日,而她实在不好不在岗。
其实大半年下来,法务部与采购部的那位大叔总监已经磨合得差不多了,双方至少态度上都各有退让,不触及硬性原则的都分别妥协了一些,所以这方面的情况一直在逐渐改善,到最近已经好了不少。
临近公司上市,各种查漏补缺紧锣密鼓,采购部那边事少,与这边事多两相抵消,也就是个工作量稳步缓慢增长的态势,按理说不应该这么紧张,可问题是人力资源部又出麻烦了。
最近出了好些劳动纠纷。
他们这种不涉及工矿类的企业,就算涉足工业,也不太会有什么出人命的大事,一直以来,劳动纠纷基本上是人力资源部自己解决就行,毕竟很多细节的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比法务部更了解更专业,顶多一些模糊不明的地方让法务这边确认一下,把把关,真闹到了劳动仲裁的地步,一般责任认定和法律程序法条适用都非常简单,人力资源部出一位同事,再加上员工的直属上司到场,就可以了。
但现在已经是上市前最要紧的阶段,公司不能有任何负面,弄得人力资源部经理压力山大,轻易不敢承担责任,而且这次的事,确实也有些微妙。
原本是非常正常的一个员工没过试用期,没给转正通知离职,没想到遇上个刺儿头,二话不说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虽然业界有着“劳动仲裁只要提起就肯定是劳动者赢”的说法,但人家也不是真这么官僚懒政,并没支持这个员工的无理要求,但公司做事毕竟很难十全十美,一旦遇上个鸡蛋里挑骨头的,总能挑出些毛病来。于是对于之前手续上的一些瑕疵,仲裁结果是要求公司整改和纠正,做出一定补偿。
这员工没完全鸡飞蛋打,就觉得自己赢了,回来一传,生生说成是公司现在怕上市失败,只能委屈求全,大家有什么要求、受过什么委屈,赶紧都来提吧!
公司运营这么多年,总有些不愉快的离职人员,此时看着公司要上市,以前的老同事都或多或少能得到不少好处,不说走上人生巅峰吧,起码面子上是很有光的,不免都眼红嫉恨,于是只要还在行权期内的,就都蠢蠢欲动了;还有些已经过了行权期的,也开始在网上发声或者附和,想着或许也能通过私了而分一杯羹。
于是这段时间,市场部也被牵扯进来了,除了忙最核心的营销工作,还不得不接洽上了专业的公关公司。
然后就是法务部了。
人力资源部经理找过来,好声好气掏心掏肺地倒了通苦水,请沈冰菱这边也帮忙分担一些。说来也有点滑稽,这名始作俑者的员工,最开始是来应聘法务职位的,但她是二本院校毕业,虽是法律专业,却并够不到进他们公司法务部的条件,总体看下来去行政部做助理倒是可以,于是就给了行政部的offer。
按理说offer她可以不接受的,可当时应该是觉得去个不稳妥的小公司做法务还是不如进大厂做行政吧,虽嫌硌牙,却还是来上班了,或许还存着先进了公司再想办法通过搭上关系转部门的心思,没想到连试用期也没能过,一切都落了空。
后来她究竟是自觉被歧视而心里带着怨气所以成心报复呢,还是想通过玩这一手来挑战法务部,让大家折服于她的“专业素养”,从而惊觉自己瞎了眼而悔不当初,那就不得而知了。
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社会上很多事情的认知往往存在着某种理想状态的偏差,她或许根本没想过,别说公司绝不会后悔、只会庆幸及早发现问题没给她通过试用期了,其他公司如果知道她的这一段,也会避之唯恐不及。
既然对方那么能咋呼,人力资源部也少不得有些慌,不免祭出“别让她真以为咱公司法务部就不如她了”这样的意气说辞,而陈总那边也是支持的态度,于是沈冰菱当然不可能推辞,只是她和部门各位对于劳动法都不算特别熟悉拿手,这段时间少不得要手忙脚乱一下了。公司层级简约,部门经理手下基本都是普通员工,所以一旦涉及新业务,经理也免不了要多把关的。
所以这天,沈冰菱已经跟程令卓说好了,下周五是沈佳俊的加入儿童团仪式,学校邀请每个家庭来一位家长给孩子亲手佩戴绿领巾,而且沈佳俊当选了本班的中队长和全年级的大队长,还要在仪式上首次戴上三条杠袖章,这对孩子来说,绝对是入学以来、乃至二年级加入少先队之前最为重要的一次活动,他的家长绝不能缺席,沈冰菱是没办法了,程令卓无论如何都会抽时间赶过去。
但就在次日,沈冰菱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决定必须自己亲自去一趟了。
促使沈冰菱改主意的,还是与辅导员张老师有关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