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论证一个观点,到底是我的故事不行,还是我写的不行。我希望是后者,因为技艺是可以磨练的,但是讲故事的能力是天生的。
如果是前者,我宁愿睡大觉,或者去拍短视频玩。
写书真不赚钱,还要签霸王条约,何苦来哉。
如果写书的人没有了自由,那么写出来也只是条条框框。
决定续写这个故事,纯粹是因为英雄联盟玩腻了,只狼打不过去。
抖音刷多了,会让自己的注意力很分散,人也会变的烦躁,准备写稿锻炼一下,修修心。
今晚应该会熬到十二点,然后淘宝抢东西,所以十二点前应该还会有一章。
如果写的多十二点后还会加一章,没有就算了。
注意力很容易分散,写写就烦了。抖音害人不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