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哈德森,他大概心里有数。
…
经过了几天的工作后,迪克很快就适应了布鲁德海文。
讲真,当你在哥谭警局待过之后,就会觉得布鲁德海文警局的工作未免也太轻松了。
虽然布鲁德海文也有本地的黑帮团体,但相比哥谭那些时不时就越狱的疯子,还有时不时就被疯子炸掉的车站,迪克在这里感到那样的安静、祥和。
gcd的平均薪水為全美最高並不是沒有原因的。
下午,克劳斯跟迪克出外勤,带着搜查令前往逮捕一名犯人。
过程很顺利,两人把犯人押回警局,剩下的工作便是写报告。
如果说抓坏人是警探的工作里有趣的一部分,那写报告之类的文书处理就是无聊的那部份。
克劳斯动作优雅而郑重地把档案放在迪克的桌子上,美曰其言“你还是早点熟悉bhd的报告格式比较好,所以今次就由你来完成吧。”
既然来了个搭挡,克劳斯不可能不好好压榨一下。
恶魔没有良心。
迪克“……”
bhd和gcd的报告格式能相差得去哪儿??
你不如直接说你不想写报告!
虽然心里在吐槽,但迪克还是没有怨言地接过那些档案,乖乖地写起来。
在gcd的时候他是全分局最出色的警探,破案率一直居高不下,分局里找不出一个有资格跟他竞争的人。
当no1的感觉很好,不过迪克想有更多的挑战,而他感到克劳斯将会是一个很强劲的搭挡兼竞争对手,让他稍微多了些干劲。
把报告扔给迪克写的这件事并没有让克劳斯觉得不好意思,不过他也意识到自己好像有点不厚道,所以下班的时候顺道问了迪克一句“你还没有买车吧,送你去车站?”
埋头写报告的迪克也没跟他客气“那就麻烦你了。”
警局跟车站不远也不近,走路要十五分钟,然而对克劳斯来说只是多绕五分钟的事情。
刚上车不久,坐在副驾位上的迪克接到一则短讯。
注意到盯着手机看的迪克皱了皱眉头,克劳斯问“怎么了?”
迪克收起手机,揉了揉额角“抱歉,能绕一绕去中央车站吗?”
克劳斯没问为什么,只是点头“可以。”
方向盘一扭,车子驶向另一个方向。
“我弟弟离家出走,父亲说他跑来布鲁德海文了,让我去接一接人。”迪克以一言难尽的语气解释道。
克劳斯专心看路“听起来是个叛逆的孩子。”
…
布鲁德海文的中央车站人来人往,是整个城市最繁忙的车站,说是整个布鲁德海文的枢纽也不过份,还有许多从周边城市出发的列车都会在布鲁德海文停下,甚至以此为终点站,每天运送数千至上万的旅客或出差人士到这座城市。
一辆从哥谭来的列车驶进月台。
一名背着半人高的背包的少年跳下车,把兜帽拉紧了些,将自己的大半张脸都藏在阴影之下,只露出秀气的下巴,往停着前往纽约的列车的月台走去。
走着走着,他忽然注意到什么,骂了一声“见鬼的”,转身就跑。
迪克眼捷手快地抓住少年的后衣领,把他扯了回来。在拉扯之中,少年的兜帽掉了下来,一张清秀的脸容落入克劳斯的眼里。
虽然都是黑发蓝眸,但是他的轮廓却跟迪克不太像。
克劳斯看着他,却不是在看他的脸,他的视线彷佛穿透了少年的眼睛,直达深处那最为纯粹的东西。
男人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甩开迪克的手,不满地瞪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明明摘掉了手机里的追踪器!”
迪克咧嘴一笑,一脸“少年你太年轻”“但是你没有摘掉衣服里的,鞋子里的,还有背包里的。”
“……”
少年握紧拳头。
就这么不相信他吗?
感觉到旁边男人突然扫过来的视线,迪克这才想起克劳斯还在,而且清楚地听见了他们的对话。
迪克正色道“这是我们家的传统。”
彷佛只要他说得够认真,这句话就会显得合理起来。
克劳斯扬眉。
…传统?
你倒是说说,谁家的传统是在孩子身上放追踪器?
作者有话要说是不是人形自走甜甜圈我不知道,但自走炮是肯定的。
克老师这一家子,怎么每个都那么香。
谢谢大家上章的评论,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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