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这栋大楼,我走在a市繁华的街道上,或许是我的这身穿着与落魄样极为不符的原因,一路上一直被人用看异类的眼观看。
的确,我的这身穿着太引人注目了,明明穿着一个富家千金的衣服,却是一个人独自走在街头,没有保镖,也没有朋友在身边。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被人遗弃的小动物一样,真是有些可笑,就在刚才,我差点成为这个城市最富有的女人,可是现在,我却是一下子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我当着这个城市所有权贵人士的面拒绝了我的父亲,我想现在他一定有想掐死我的心了,就更不用说她还想着叫我回去了。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从未感觉自己是如此的无助,世界那么大,可是却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曾经与养父母亲生活在一块只有五十平的小房间里,虽然拥挤,可却过得幸福,养父不会逼着我做我不想做的事,回家稍微晚一些他都会担心。
而现在,我居住的地方比去当初不知道大出了多少,可是我却开心不起来,那个家我再也不想回去,就算是流浪街头我也不会厚着脸皮回去。
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到累了,便是找了一个地方坐下。
此时此刻,我只想有一个肩膀让我靠一靠,我想到了盛旭,我是多想钻入他的怀里大声的哭诉。
可是,我没带电话,这个聚会也是程中天临时决定的,盛旭并不知道。
盛家作为a市资产前五的家族,是唯一没有被程中天邀请来的,因为二家有一定的恩怨。
从椅子上站起来,我走到一个路人的身边请求他能够帮助我,借他的电话给我打一下。
对方看了我一眼,然后便是像躲神经病一般的走开了。
我知道,就是因为我今天的穿着,所以他们才会以神经病一般的眼光看我。
有谁会穿着价格不菲的礼服在街上问人要电话的?他们或许都以为我是骗子,所以离我远远的。
难道我要走着去英茂集团吗?还是说去找同在一个城市的小蒙,作为我的大学舍友,一起相处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我相信她应该不会将我拒之门外。
可是,我现在所在的地方要想走到小蒙上班的地方至少要走五个小时,到时候或许她都已经下班了。
从商店的玻璃墙看到自己现在的这副模样,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穿着十几万的服装,可是身上却连打公用电话的钱都没有。
没有选择,于是我只能继续走。
一路上,成千上万的人都把我当成了妖怪一般的看待,一向害羞胆小的我,却是硬生生的被看得习惯起来,我走了六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是来到了小蒙上班的公司。
这是父亲旗下的一家公司,按道理来说,我能大摇大摆进去找人,能够对此刻里面的任何人指手画脚,没人敢把我怎么样,可我不想与程中天有过多的纠纷,所以我选择了在大门外等候。
通过公司大屏幕右下角显示的时间,我知道现在已经是下午六点了,公司的下班时间是五点,程中天的公司都是这么安排的,我晚了整整一个小时,或许小蒙早就已经走了。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决定等等看,再等一个小时的时间,若是还没有看到小蒙的身影,我就离开。
一个小时的时间,若是玩得正开心的时候,你会觉得很快就能度过,可是现在我却感觉自己仿佛等了一个世纪。
终于,我是熬过了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可却是没有见到小蒙的身影,或许她早就已经走了。
一天的时间就要过去了,可是我只是在早上的时候喝过一点粥就没有碰过其他的食物,又持续走了六七个小时的路程,我现在又累又饿,一步也不想走了,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吹起了大风。
原本就穿得很单薄的我立马被冷得起了鸡皮疙瘩,我不停的搓着手臂,想让身子更加暖和一些,可这似乎根本就没有什么用,随着黑夜的降临,温度变得越来越低。
我颤抖着身子慢慢走着,想找一个可以避风的地方度过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