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吴双,边说的时候,还边用眼泪博取大家的同情。
只不过,法庭之上需要的是绝对公平和公正,哭闹和博取同情都没有任何卵用。
就叶晨先生和吴双女士离婚财产纠纷案件,本庭宣判,一,吴双女士明知和他人有孕,却私自隐瞒事情真相,并和叶晨先生结婚,属于骗婚行为。
故因此赔偿赔偿叶晨先生将近六年的养育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一百二十万元。
二,吴双女士私自给其弟弟的六十八万元,应折半返还给叶晨先生,共计三十四万元。
三,孩子亲生父亲尹东平,曾答应给叶晨先生的五十万赔偿,应在闭庭后半个月内如数赔偿。
四,碧桂园小区b6栋二单元306室房子,共计一百零八平方米,现今市场价格在三百三十万元左右。
房产证上虽然没有叶晨先生的名字,但鉴于他能提供购房证明,故房子首付三成二十八万元,折合现今房价八十六万元仍然属他所有。
另房子剩余二百四十四万属于两者共同所有,各应所得一百二十二万元。
但扣除吴双女士该向叶晨先生支付的赔偿,应另向叶晨先生支付共计三十二万元赔偿。
砰!随着法官的宣判落下,他手中的法槌也重重的砸到了审判台上,宣示着这次官司纠纷已经圆满结束了。
官司结束后,我和吴双等人都愣住了,他们愣住,是压根没有想到审判结果居然会如此残酷。
因为他们非但没有拿到房子的所有权,相反,还得另外私自掏钱赔偿我三十四万元,而且这还不包括尹东平赔给我的那五十万。
而我愣住了,则是因为没有想到官司居然会如此顺利,在我原本的想象中,应该除去尹东平答应赔偿给我的五十万,我才能完整的拿到房子。
可现在呢?我不仅完整的拿到了房子,而且还能从他们那里拿到共计八十四万的赔偿,不可谓不惊喜,不可谓不解气。
正所谓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现在吴双他们的报应来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抵抗。
就是不知道还躺在医院里的尹东平,如果知道了这个判决结果,会不会气的直接一命呜呼。
叶晨,走啦,这里没什么好留念的了。
林娜轻推了我一把,也将我拉回了现实,这才发现吴双等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都走了,就连蒋欣也不在了。
林娜解释说她突然接了个电话,本来想跟我告辞的,但我却一直都没有回应,所以她就只能提前走了。
不过蒋欣提前走了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官司已经圆满结束了,而且她跟林娜都是开车来的。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她没有走,到时一旦出了法院,我又该坐谁的车离开呢?
要知道,她们两人先前刚到法院时的针锋相对,我依旧还历历在目,而且她们两人我都不好得罪,因为她们都是帮过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