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随便的让我走走,并不是米国大兵心情好,而是鬼都知道,我就是想逃跑也没有办法,如果能够逃跑的话,那个家伙早就逃跑了,也不至于钻进墓地里面逃懒了。
外面到处都是荒漠,如果没有补给的话,用不了一个小时就会被夺命的烈日晒化的。
我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蹲了下去,因为我并不熟悉这里的环境,所以也不想给那个大兵什么不好的印象。
就这样耗了一整天,大兵领着我来到了苦力的食堂,指着里面告诉我可以随便的吃。
还别说虽然他们对待我们不当人看,但是吃的还算不错,都是罐头,还可以自由活动,唯一令人不安的就是,他们可以随意的杀死这些人,而不用担当任何的责任。
我走进去,却发现那个家伙也在,他老远的就看到了我,还冲着我打着招呼。
这也算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了吧,我领了一个托盘,然后就做了过去。
“我叫18号,交个朋友。”我主动地伸出手去,我知道多个朋友多条路。
不过他并不行我想的那样,并没有回应我,而是冰冷的警告我,要想在这里获得时间长,最好老实点,不要结交什么朋友。
“我叫114号,别把自己当人看,坐下来听我说。”
他告诉我,这里就是著名的五十一区,里面除了服役的职业军人之外,就是我们这些被判了无期徒刑的家伙们。
而且114号特别的强调他就是被判了八百多年的有期徒刑,这不是和判死刑没有什么区别吗,八百年,都能十几辈子了吧。
而且这里的苦力绝大部分都是像他这样的人。
“你犯了什么事儿?”114号是什么坏事都干尽了,还没有他不敢干的坏事呢。
“偷渡。”我刚刚说完,114捂着肚子就笑喷了,这是我看到他笑的最灿烂的一次。
“你真是一个倒霉蛋,偷渡也会被抓进来,你算是中了大奖了,有机会出去的话,就买个彩票,准保你能够中头彩。”
我一想也是,我不过就是偷渡而已,而他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恶人,这个对比起来,我简直比窦娥还冤枉。
不过既然能够来这里,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机会,试想一下,对于华夏国来说,对这个五十一区,早就垂涎三尺了。
可是几十年来,却一直没有成功,对于间谍来说,这里就是无法攻破的死局。
所以我阴差阳错的来到了这里,怎么能够轻言放弃呢?
“小子,看你人不错,我警告你,不要太好奇,只按着大兵的要求干活就行了。”114之所以能够活下来,就是眼皮子活分。
而这里的士兵都是职业军人,军龄最少也得十年以上,才能够来到这里服役。
他们大都非常的懒惰,都是因为有了廉价的劳动力的缘故,大部分的体力活都是这些人干的。
所以大兵们一点也不担心秘密会被泄露出去,因为这里的苦力,能够活下去的几乎没有,大部分人都被超强的体力劳动折磨致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