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又一笔生意(2 / 2)

行,我尽量让人查个底朝天!不过这些都要用钱去打点啊。

宋太悄然咬咬牙:你只要办妥,我不会少于上次数目,先给你五万订金可以吧?

好,一言为定!

谢太心花怒放,宋太是个好顾主,简直就是提钱的小银行啊。

她凭着复杂的社会关系给地下行当从中搭个桥,就捞得不少好处费,不看谢太无业,除了收租房费,就是当九八佬,暗地里赚大发了。在做这事的过程中,就罗织了强大的关系网,黑白两路通吃。

素素觉得这回宋太的思维是转向了,似乎是针对了宋老板,要抓奸在床,还要查他的账,应该是想打官司离婚吧?

果然,宋太把于妈叫上来,把心底的委屈和于妈聊上了。

于妈,我老公在外有人了,回来也是把家当旅馆,总推说累,也再没有跟我有夫妻生活了,有老公等于没老公,不如跟我他离婚离了。

有人?你是说阿秀吧?

阿静与宋老板的事情,宋太没有说,所以于妈不太清楚。宋太之所以不说,也许是就当于妈认为阿静是贼就算了,要不会显得她太阴险。

但阿秀与宋老板有奸情的事情,还是于妈半夜上厕所发现并悄悄告知宋太的,宋太知道后就要立即打发阿秀,在宋老板不在时借阿秀做工不称心赶出家门,阿秀临走时一反原来的温顺,还张狂的和宋太吵架,说宋太是故意找茬,应该付多一个月的生活费,把宋太给气得够呛。

当时宋老板也装着不关心,哪想他在外悄悄弄了套房,把阿秀了养了起来。也许赶阿秀出来正中宋老板的心意,因为阿秀已经有了身孕,正好要找理由辞工。

宋太对于妈说:不管是谁了,你看他基本都不回家,这还是个家吗?

于妈叹口气劝道:老板娘,你别一时冲动,老板是不是图个新鲜一时玩玩的,阿秀只是个佣人,老板能娶她吗?只要老板不提离婚,你照样还是这个家的女主人,等老板玩够了自然会回来的。男人都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要真要离婚也舍不得,逼不得已你还是不要离婚吧。

宋太摇摇头:算了,这口气实在没法再忍下去,我只想到时打官司时,于妈你帮我作个证,证明我老公在家跟小保姆发生不正当关系,这就够了!

曾经宋太母亲在世时,也严格要求她读书,尽心栽培独生女儿,虽然后来蔡氏成了父亲续弦,父女关系紧张,但还是坚持能把大学读完,所以还是有个聪明内秀、举止端庄的女人。

但只可惜当时因与家里不和,孤独沮丧中遇到一个疼她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宋老板,当时迷上她的年轻美貌,便信誓旦旦的发誓爱她到海枯石烂,并愿意养她一辈子,不让她受一点点苦。虽然这男人没多少文化,但这番痴情还是打动了她,因此她就相信他依赖他。

结果男人的话是靠不住的,如果再问起当年宋老板说过什么,大概都忘得干干净净了,就算是记起来又怎么样?

宋老板有他充足的理由:你自己不争气怪谁?娶个女人养着看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你我还背着不孝的罪名咧!母鸡还会下蛋,你下个子给我看看?

宋太没办法,较真等于自个儿找骂。

于妈五十出头的年纪,没有亲人的她已经把宋家当作自己家,休息日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她与宋太的关系很好,宋太已经把她当作家中的一员。

她之所以劝宋太,是不愿意看到这个家的分崩离析,一旦这个家散了,再找别的人家就没有这么习惯了。

宋太也大概知道于妈的担心,说道:只要法庭认定我老公是过错方,就会把财产多判给我的,所以就让你帮我作证,我只要能保持目前的生活,你还是继续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