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这种事情来你还有脸哭,别以为把自己说的多可怜就能减轻你良心上的痛处,犯罪就是犯罪,你做了就是做了,问你什么你就说。
陈洪能拍桌子,他此刻怒气冲冲,这样的事情谁听了能不怒?
我不知道那个人叫什么,甚至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露过脸,他的声音很嘶哑,到现在他也没有再找过我。
无名氏说道。
直到了方媛媛死亡的真相,却是不能知道那个人是谁,陈洪他们谁都想立马抓住那个人。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无名氏悔不当初,有时候他都不敢相信自己能够做出那样的事情,恍惚之间还会以为那只是梦一场,他只会在梦中做自己敢想却不敢再做的事情。
后悔自己做过的事的人我见多了,但是后悔没用,结果是什么依旧会是什么,你犯下的罪洗脱不了。
陈洪与文轩离开审讯室,对这无名氏的审讯也彻底结束了,无名氏的哭声从审讯室里传来,他说他真的没想到自己敢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案情到这里也总算是前进了一步,至少搞清楚了方媛媛被害的始末。
一个钱包,联系起了两桩命案,现在可以判定,萧静的死与方媛媛的死是同一人所为!
文轩做出结论,那钱包内的证件就是证据,凶手拿这张证件去酒店开了一间房,302,之后他又找到无名氏,两人一起合伙杀害了方媛媛。
你说曾进有嫌疑吗?
陈洪问文轩,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心里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猜想,只是想听听对方是怎么想的。
方媛媛是从曾进家里出来被遇害的,且遇害的地点距离曾进的家并不远,但是无名氏也说了,凶手是找到他,在路上堵截的方媛媛,我认为曾进没有那么快的速度做完这一切,更何况以我们现在了解的,曾进完全没有杀人动机。另外萧静的死,凶手是提前一天用那张证件在酒店开好了房间,在等待第二天婚礼开始时作案,当时曾进有不在场的证明。
文轩说道,现在曾进的嫌疑算是排除了。
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无名氏刚才所说的话,陈洪看向文轩,他说过,凶手与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有过相同的经历。曾进口中的吴建与无名氏的经历不就是很相同吗?
也就是说,吴建这个人真的存在,且有极大可能就是杀害萧静与方媛媛的真凶。
但要找到这个人何其的困难,仅凭曾进所描述出来的那张画像明显不现实。
难道案情走到这一步又将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