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经商难(2 / 2)

龙腾大夏 执迷不悟 1627 字 2020-09-27

别说是这种民营企业,就是大夏朝廷官方自己经办的企业,又有几个是成功的呢?除了不计成本亏盈的几个造船厂和一些兵工企业,几乎都是全军覆没,大笔大笔的银钱花了出去,结果事情却没办好,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也没得到。

钱都去哪里呢?进了官僚们的腰包,大夏朝廷,已经从根子上烂掉了。

所以,你现在要砸钱去办企业,那就是给钱让官员们花。即便你有一个很强硬的靠山,可以做个“官顶商人”,但好虎架不住群狼,能挡得住一时,能挡住一世吗?

最后,搞得和大夏朝廷做生意的洋人们都看不下去了,因为他们的企业,很多都是要依靠本地的商人进行采购和销售的,这就是形成了所谓的买办阶层,就是帮助洋人企业和大夏朝廷做媒介,做中间商的那群人。

一开始,这群人确实没什么问题,依靠在中间跑腿,沟通双方的关系,不但和洋人企业关系密切,也跟大夏朝廷这边的官僚们熟识,渐渐的就有了自己的资本,有的还在洋人企业中有股份,赚了不少钱。

后来这群人有钱了,就想兴建自己的企业,当然也带着一定的外资色彩,可以看做是洋人公司在九州本地本土化的一种形式,于是,问题就来了,你要在本土兴办企业,就离不开大夏朝廷的监管和剥削,慢慢的,商人们的热情也消退了,企业也衰败了,洋人们的利益也跟着受损。

于是,洋人门就不高兴了,想方设法逼迫大夏朝廷,必须开放民营企业,加上本土商人的积极奔走,于是大夏朝廷就颁布了两本法律,叫做《商法总则》和《公司律》,规定:“凡设立公司赴商部注册者务须将创办公司之合同规条章程等一概呈报商部存案”;此外还纳入了“股权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和“公司法面前所有公司一律平等的原则”,这也算是从制度上允许商人自由开办企业,并且允许全部商办,也就是自主经营。

但问题又来了,你们这么一搞,等于断了官僚们的财路啊,没有好处的事情,谁跟你办?而且你要兴办企业,总得得到了官府的审批和报备吧,有了审批报告,还有各种各样的土地租赁许可、厂房兴建许可、商品运输许可,还要进行交税、查账之类的,官府还时不时的来“检查”、“官督”一下,总之,就是各种吃卡拿要,有一百种方法搞死你们,反正他们该得的银钱,一分也不能少。

所以有洋人曾今这么感慨“九州的法律,从颁布开始,就是用来从上至下进行破坏的。”所以即使有了相关的法案,也得不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反而成为官府的另一种剥削手段。

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民营资本兴建企业是没有活路的,即便有些能够勉强运营的,也有着深厚的官方背景,其生产的大部分利润,也不在商人手里,而在官府手里。

所以,岳枫才会说,现在不适合在大夏国内搞投资,你有再多的钱,也拼不过这种体制,也干不过这群官老爷啊,哪怕他有潘大帅做背景,做靠山。

在整个大夏朝廷中,潘大帅只是一个镇守一方的大将,甚至都没有地方的管理权,只能通过天师教这半民间种半官方的形式,插手天师城的事物,你能指望他去和那群文官们拼刺刀吗?

即便那是现在可行,仗着潘大帅的权势能够横行一时,把企业办起来,但以后呢?潘大帅总会老的,总有卸任的一天,到时候,潘大小姐能够继承他的权势还好,要是继承不了呢?即便是能继承,那也要付出超大的代价。

所以,决不能在本土商人的身份去办这些事情,必须想办法避开这种官僚体制的贪婪之手。

另外,还有一种原因,就是以九州企业去阿美利亚国或者去其他国家投资的话,是逃不过资本监管那一套的,洋人们也不可能放任一个九州企业壮大起来,就是你背地里的资本,可以是九州资本,但是明面上的身份决不能是九州企业,必须拥有外国企业的身份。

而要有外国企业的身份,就必须先有外国公民的身份,并且合法合规安全可靠,最好是纯正的洋人,这种条件就比较苛刻了,凭岳枫自己的能力,是没办法去运作的,而且,为了方便监控和监管,岳枫和潘大小姐,也必须同时具有外国的公民身份,做一个合法的外国公民。

好在现在世界各国,都承认双重国籍,想要加入某国国籍也简单,缴纳一笔钱,能有可靠的人进行担保,能够取得相关国家在华公使的承认许可就行。最好的方法,就是去该国留学,就能合情合理地拿到国籍了。

比如潘大小姐,实际上就有好几个泰西国家的国籍,比如不列颠、法兰奇、杰门尼、斯般国、波奇哥、斯维登等国的国籍。

这些都不用岳枫去操心,潘大帅自然会帮他办妥,这样就需要一些运作时间。而且这种时候,基本上没岳枫什么事情,所以,他就可以安心地去祭拜他的师兄们了。

所以,吃过晚饭之后,两人就在潘府汽车的护送下来,来到了天师山。

【作者题外话】:今天第一更为大家奉上,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