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八阿哥的心愿(2 / 2)

不跑?说不定会死在蔡桓公前头。

因此,医患关系的复杂性让扁鹊们也很难搞定。医生离不开患者,患者也离不开医生,二者虽相互依赖,却又难以相互信任,这是医患纠纷的心理根源。苏东坡就曾写过,宋朝一些吃饱了撑出病来的士大夫们为考验医生医术,不向医生透露自己的真实病情,让医生去猜。在各种现代医学仪器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我猜我猜我猜猜猜,自然是一件难度系数极高的事,难怪清代有人批评这种现象,称其为“取死之道”,结果就是你死你死你死死死。

患者之所以会这么不相信医生,也是因为庸医太多,不负责任的医生太多。林子大了,难得碰上只好鸟。清代笔记上记载了这么一件事:苏州有一曹姓医生,名声在外,出诊费用也水涨船高,穷人家请不起。有一次,当地一颇有名望的老先生的女儿生病,派仆人去请他。仆人家境贫寒,向来恨曹医生,故意对曹医生说患者有身孕,其实该女尚未嫁人。曹医生到了之后,隔着帷帐号脉,说此女有喜。老先生很惊讶,疑其误诊,次日又请曹医生来,让自己的儿子伪装成女儿,给曹医生号脉,曹医生依然坚持称其有了身孕,结果被帷帐里冲出的壮小伙狂揍一顿,灌了粪水,从此名声扫地。

医生草菅人命自然可恨,患者谎报病情也未必都是为了考验医生,有的患者明明治好了病,谎称没有治好,好克扣医资,类似事件屡见不鲜。

有什么比身体健康更重要呢医生的职责就变得很重大。人们对他的期望就很高。但是医术也是有局限性的,有些事也受到环境的约束,不能很好地发挥医学水平。

事实上,古代医患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现在有很多共同点,不过两个途径,一是法律,二是私了。

《唐律》上有处理医疗事故的专门条文:“诸医为人合药及题疏、针刺,误不如本方,杀人者,徒二年半。”“其故不如本方,杀伤人者,以故杀伤论;虽不伤人,杖六十。”疏议中还特别重申,即便“于人无伤,犹杖六十”。明清时期的法律依《唐律》而来,医疗法规也散见于其他律例之中。如《大明律》卷第十九:“凡庸医为人用药针刺,误不依本方,因而致死者,辨验药铒穴位,如无故害之情者,一过失杀人论。不许行医。”《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卷二十六:“凡庸医为人用药、针刺,误不如本方,因而致死者,责令别医辨验药饵、穴位,如无故之情者,过失杀人论,给付其家,不许行医”等。不过,更多人还是通过私了去解决医疗纠纷,因为按法律,庸医杀人也不过是吊销行医牌照,赔些丧葬费,于患者家属来说既解不了大恨,又赔不了大钱。再加上司法本身腐败,打官司的成本不低,所以,大多私了了事。

然而,不管是官了还是私了,医患纠纷总是越来越多,矛盾也越积越深。尤其在道德底线下降的时代,不管是医生还是患者,都成了时代的牺牲品。有则笔记记载了晚明时期的一件事:一医生给人看病,许以无事,病人家花了很多钱,非但没效果,还把人治成瘫痪。病人家心绪难平,派仆人去医生家骂,用鲁奖诗人的大作来说就是“不蒸馒头争口气”,仆人奉命过去,一会儿工夫回来,问他骂了没有,他说没有,再问他为何不骂,他无奈地摆摆手:“要骂要打的人,多的紧在那里,叫我如何挨挤的上?”

《冷庐医话》里就记载了这么一则故事:古时候,在苏州一代,有一个很有名气的医生,此人姓曹,曾被民间称为“曹仙儿”,他还有一个说法也一直在外,“声价自高,贫家延请每不至”。

相传,当地一位很有名望的老先生,因为尚未出嫁的女儿生了病,就派仆人去请曹某来府上诊断。仆人很快就跑去了,这个仆人一直都很讨厌姓曹的医生,在向他描述病情的时候,就故意骗曹某说,“小姐已经怀了身孕好几个月了”,目的是想试试这个“半仙儿”的道行到底有多深。

曹某来到病人的床前,隔着帘子给那位生病的小姐把脉,之后满脸悦色的跑到老先生那里连连道喜,说是千金有喜了。老先生惊讶万分,怀疑姓曹的医生是误诊,嘴里也不好再说什么。第二天,老先生又将曹某请来了,这一次他让儿子伪装成女儿,曹某看后,还是说“千金有喜”了。这时候,老先生的儿子拉开帘布大嚷:“我男也而有孕乎?诬我犹可,诬我妹不可恕也!”

结果,那位姓曹的医生被狠狠的揍了一顿,还被灌了粪水。曹某“跪泣求免”,仍然还是被剃光了胡子,最后脸上被用粉笔画了一通,才被放走。

那位姓曹的医生从此声名扫地,再也没有人来找他看病了。

《笑林广记》也载这有一则坑医生的笑话:有一户人很穷的人家,由于拉肚子,就去找医生看病,见到医生后说:“我没钱,你帮我治好,我请你吃饭,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医生一听这话,就欣然同意了,就给他免费开了药。那病人把药吃完后,很快就好了,想赖账,他就对医生说:“我还是拉肚子”。按常理来说,这事儿就算赖过去了,但是那个医生偏偏较真,专门等他上厕所的时候过去看现场,看到他拉的都是干粪,怒不可遏地指着他说:“撒了这样好粪,如何还不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