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论小诗(2 / 2)

深林里的黄昏

是第一次么?

又好似是几时经历过。

婴儿

是伟大的诗人:

在不完全的言语中,

吐出最完全的诗句。

可以算是代表的著作,其后辗转模仿的很多,现在都无须列举了。俞平伯君的《忆游杂诗》—在《冬夜》中—虽然序中说及日本的短诗,但实际上是别无关系的,即如其中最近似的《南宋六陵》一首:

牛郎花,黄满山,

不见冬青树,红杜鹃儿血斑斑。

也是真正的乐府精神,不是俳句的趣味。《湖畔》中汪静之君的小诗,如其一云:

你该觉得罢—

仅仅是我自由的梦魂儿,

夜夜萦绕着你么?

却颇有短歌的意思。这一派诗的要点在于有弹力的集中,在汉语性质上或者是不很容易的事情,所以这派诗的成功比较的为难了。

我平常主张对于无论什么流派,都可以受影响,虽然不可模仿,因此我于这小诗的兴起,是很赞成,而且很有兴趣的看着他的生长。这种小幅的描写,在画大堂山水的人看去,或者是觉得无聊也未可知,但是如上面说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都有感兴,自然便有适于写一地的景色,一时的情调的小诗之需要。不过在这里有一个条件,这便是须成为一首小诗,—说明一句,可以说是真实简炼的诗。本来凡诗都非真实简炼不可,但在小诗尤为紧要。所谓真实并不单是非虚伪,还须有切迫的情思才行,否则只是谈话而非诗歌了。我们表现的欲求原是本能的,但是因了欲求的切迫与否,所表现的便成为诗歌或是谈话。譬如一颗火须燃烧至某一程度才能发出光焰,人的情思也须燃烧至某一程度才能变成诗料,在这程度之下不过是普通的说话,犹如盘香的火虽然维持着火的生命,却不能有大光焰了。所谓某一程度,即是平凡的特殊化,现代小说家康拉特(josephnrad)所说的人生的比现实更真切的认知;诗人见了常人所习见的事物,犹能比常人更锐敏的受到一种铭感,将他艺术地表现出来,这便是诗。“倘若是很平凡浮浅的思想,外面披上诗歌形式的衣裳,那是没有实质的东西,别无足取。如将这两首短歌比较起来,便可以看出高下。

樵夫踏坏的山溪的朽木的桥上,有萤火飞着。—香川景树

心里怀念着人,见了泽上的萤火,也疑是从自己身里出来的梦游的魂。—和泉式部

第一首只是平凡无聊的事,第二首描写一种特殊的情绪,就能感人;同是一首咏萤的歌,价值却大不相同了。”(见《日本的诗歌》中)所以小诗的第一条件是须表现实感,便是将切迫地感到的对于平凡的事物之特殊的感兴,迸跃地倾吐出来,几乎是迫于生理的冲动,在那时候这事物无论如何平凡,但已由作者分与新的生命,成为活的诗歌了。至于简炼这一层,比较的更易明了,可以不必多说。诗的效用本来不在明说而在暗示,所以最重含蓄,在篇幅短小的诗里自然更非讲字句的经济不可了。

对于现在发表的小诗,我们只能赏鉴,或者再将所得的印象写出来给别人看,却不易批评,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权威,因为个人的赏鉴的标准多是主观的,不免为性情及境遇所限,未必能体会一切变化无穷的情境,这在天才的批评家或者可以,但在常人们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我们见了这些诗,觉得那几首好,那几首不好,可以当作个人的意见去发表,但读者要承认这并没有法律上的判决的力。至于附和之作大约好的很少,福禄特尔曾说,第一个将花比女子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说这话的便是呆子了。

现在对于小诗颇有怀疑的人,虽然也尽有理由,但总是未免责望太深了。正如馥泉君所说,“做诗,原是为我自己要做诗而做的,”做诗的人只要有一种强烈的感兴,觉得不能不说出来,而且有恰好的句调,可以尽量的表现这种心情,此外没有第二样的说法,那么这在作者就是真正的诗,他的生活之一片,他就可以自信的将他发表出去了。有没有永久的价值,在当时实在没有计较的工夫与余地。在批评家希望得见永久价值的作品,这原是当然的,但这种佳作是数年中难得一见的;现在想每天每月都遇到,岂不是过大的要求么?我的意见以为最好任各人自由去做他们自己的诗,做的好了,由个人的诗人而成为国民的诗人,由一时的诗而成为永久的诗,固然是最所希望的,即使不然,让各人发抒情思,满足自己的要求也是很好的事情。如有贤明的批评家给他们指示正当的途径,自然很是有益,但是我们未能自信有这贤明的见识,而且前进的路也不止一条,—除了倒退的路以外都是可以走的,因此这件事便颇有点为难了。做诗的人要做怎样的诗,什么形式,什么内容,什么方法,只能听他自己完全的自由,但有一个限制的条件,便是须用自己的话来写自己的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