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完扶摇岛四人后,李玄将绑着双手的乐卿交给一个性子沉稳的师弟,嘱咐他一定要亲手交给俞月娘查验身份。
随后一行十余人才慢慢的进城,昨晚答应过先带着四人去逛逛东都,又觉得四人恐怕会有麻烦,便留下五个师弟,以防不测。
这时天才刚亮,南十六街的店主们才刚刚支起商铺,路上还看不见多少行人,只有一行人走在路中间。
本来李玄是要领着扶摇岛的四人去买些衣服鞋子,总不能光脚走在路上吧。
他在前面走这,后面的师弟们却淡定不下来。
四个来自东海扶摇岛的貌美少女,一口一个师兄,一口一个好不好。
那些从记事起便手中握剑的男人,脸上渐渐开始挂不住了。
加上沧澜剑宗在江湖中也是颇为富有,那些沿街商铺的老板就乐开了花。
不知走出多远,李玄突然回头,看见那些师弟本该握剑的手里拎着各色的手袋,扶摇岛的四人也脱下轻纱,换成东都城中富家小姐的打扮。
沧澜剑宗的几人看见大师兄脸色难看,刚想解释什么,李玄便又转过头去,大步走在前面。
心中默念着:眼不见,心不烦。
一行人走回俞月娘的客栈时,已经是正午了。
客栈一楼坐满了来此吃饭的食客,跑堂的伙计满头大汗,在桌子中间穿行,一会喊出一道菜名,后厨那个胖子“啊”的回应一声就算知道了。
身为老板的俞月娘打扮的花枝招展,站在门口一口一个:“欢迎光临”一会一个:“吃好再来”。
再转过头对着已经脚打后脑勺的跑堂伙计喊一句:“赶紧收拾桌子!后厨菜好了!还不取菜去。”
亏的是那个伙计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这时偶尔被催烦了,才反驳一句:“你就跟个花瓶一样!就会使唤我!”
李玄领着一众人回来时,看着店内已经是人满为患。
毕竟老板娘这么好看,菜品味道又不错。
有美食,还能看美女,何乐不为。
李玄向俞月娘点点头,便绕到后院去帮忙了。
沧澜剑宗弟子一看自家大师兄都下手了,他们再看下去,不是要挨上一剑?
也放下手中物件,赶去帮忙。
一下子只剩下扶摇岛的四人还在门口凌乱。
俞月娘看着四人,微笑的拉起归云的手,说道:“你们就是李剑仙去接的人吧,赶紧上楼去吧,直接上四楼,一会闲下来我就去找你们。”
四人木讷的点点头,对她们来说,这个面容和善的女人,说的话仿佛有什么魅惑人心的魔力一样,让她们下意识服从,无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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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歌坐在于欢床前,舀起一勺鸡汤,轻轻吹凉后再喂给于欢。
在被齐桓告知消息后,安歌便来到了这间小院子。
虽然安歌对这个女人感观平平,还是前来照顾她的生活。在安歌看来,那一夜中她的决绝是自己学不来的。
凭借半本秘籍,成就四境练气,已经是很不可思议的事了。
从通房丫鬟到统领着一间人肉坊的隐卫,安歌还是很钦佩的。
于欢靠坐在床边,用两个枕头做靠背,尽量让自己舒服一些。
齐桓走后便叫来了安歌,她也才知道,安歌已经入五境了。
在吃完半砂锅鸡汤后,于欢摇摇头,示意自己不再吃了,安歌才放下手中的汤勺。
于欢看着这个可以说是她二十多年来见过最貌美的女子,有了一些嫉妒,再想起齐桓离开时说的一些话,这才释然。
“安歌的存在不会影响你我多年的情谊。”
于欢轻声问向这个女孩道:“安姑娘还在生第一次见面时的气么?”
安歌低着头晃了晃脑袋:“不气的。”
于欢哑然失笑:“你想听听我的故事么?”
安歌点点头,把砂锅和汤勺放在一边。齐承虽然与她说过,不过故事由本人来讲才真切。
于欢看向窗外,原来树已经抽枝了啊。
“我是先帝在战场上捡回来的,你知道了吧。那时候先帝还是赵王,经常率军出征,抗击突厥的骚扰,而我就是被突厥灭掉的一个村庄的幸存者。那时候我7岁,第一次见到王爷,他5岁。我靠在门边不敢进去,王爷便抱着一个盒子,里面装的都是糖果。他对我说,以后这里有你一半,我给你糖,你陪我玩。”
说到这于欢脸上开始浮现出笑容,安歌才觉得,这个女人是真的好看。
“然后就这么度过了两年,直到有一天,一个传闻流传在城中。‘周天子要用赵王嫡女炼丹’,这个嫡女就是现在太安城的那位公主了。于是赵王开始联合几个封地的藩王开始起兵伐周,我们也从东都城搬到凉大都,接着就是在别人白眼中度过的两年,那时候我打了很多架,因为我长王爷两岁,就站在他前面,不让别人欺负他。直到有一天,先帝回来了,将我们接到另外一座大城,我才知道那座城叫太安。也是天下第一大城。”
于欢提到太安时,情绪的变化时遮盖不住的,骨子里的愤怒开始显露出来。
“那里的人都在排挤王爷,觉得这个不成器又懦弱的皇子,简直半点不像先帝那么勇武。相比齐桓,太子齐衡从少年时就跟随先帝征战,简直是最合适的接班人。可当时的太子,现在的陛下,一直记恨着这个与他血脉一样的弟弟,因为生他,先皇后难产而死了。那时候我已经十岁了,我知道我挡不下那些太监宫女,挡不下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我知道自己最好的结局就是做王爷的通房丫鬟,也就是陪着吃饭,穿衣,上床的丫鬟。那时候先帝给了我半本秘籍,是一种暗杀术,我开始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努力向上爬,我觉得我只要努力,就能保护王爷,保护我们自己。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先帝的最后一年。”
于欢垂着头,眉头紧皱。
“那天突然王爷被叫了去,我也陪同着王爷出府,当时他总说我在他身边,他放心。在先帝寝宫外,我被拦了下来,接着几个人将我拖到一边,我当时只有两境,根本反抗不了。就这样,我失了身。”
于欢死死的抓着被子,安歌甚至可以想象到她的痛苦。刚刚看到希望的人,却还是反抗不了暴行。安歌坐在窗边,拉起于欢的手,拍了拍。
于欢红着眼睛看着这个女孩,声音嘶哑着说道:“我其实真的没什么!可那是我留给王爷的!我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就这么被几个不知道谁家养的鹰犬夺走了!这是他们在恶心王爷!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安歌抱着这个比自己打了五岁的姐姐,她知道还有些是她没说出来的事,那是她的痛苦,她的无助。
“王爷找到我时,已经是两个时辰后了。我连穿衣的力气都没有,当时只想去死。可王爷脱下外衣给我遮盖身体,他说他不嫌弃的。他本该高高兴兴的去就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那天,我们乘着马车离开太安城,什么都没带。从那时候我就发誓,任何威胁到王爷的人,都要死。”
安歌看着那个红着眼睛的于欢,好像能感受到她的痛苦,又好像还远远不够。
可能真如齐承说的,自己这一生已经很顺利了。
那些风雨被山庄的师长挡下,学着顶尖的功法,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呢?
抱住于欢的身体,将自己的头和她靠在一起,小声道:“没事,于姐姐,都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