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四十二畜兽九
狼
狼狈狼冢冀州刺史子王含正平县村人
张某妻
熊
子路昇平入山人黄秀
狸
董仲舒张华山中孝子淳于矜刘伯祖
吴兴田父孙乞黄审留元寂郑氏子
晋阳民家
猬
费秘许钦明客戏场猬
狼
狼狈
狼大如狗,苍色,作声诸窍皆沸,中筋大如鸭卵,有犯盗者熏之,当令手挛缩。或言狼筋如织络小囊,虫所作也。狼粪烟直上,烽火用之。或言狼狈是两物。狈前足绝短,每行常驾两狼,失狼则不能动。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出《酉阳杂俎》。
狼冢
临济郡西有狼冢,近世有人曾独行于野,遇狼数十头,其人窘急,遂登草积上。有两狼,乃入穴中,负出一老狼。老狼至,以口拔数茎草,群狼遂竞拔之,积将崩,遇猎者救之而免。其人仍相率掘此冢,得狼百余头,杀之。疑老狼即狈也。出《酉阳杂俎》。
冀州刺史子
唐冀州刺史子,传者忘其姓名。初,其父令之京,求改任。子往,未出境,见贵人家宾从众盛,中有一女容色美丽,子悦而问之,其家甚愕,老婢怒云:“汝是何人,辄此狂妄。我幽州卢长史家娘子,夫主近亡,还京。君非州县之吏,何诘问顿剧?”子乃称父见任冀州,欲求姻好。初甚惊骇,稍稍相许。后数日野合,中路却还。刺史夫妻深念其子,不复诘问,然新妇对答有理,殊不疑之。其来人马且众,举家莫不忻悦。经三十余日。一夕,新妇马相蹋,连使婢等往视,遂自拒户。及晓,刺史家人至子房所,不见奴婢,至枥中,又不见马,心颇疑之,遂白刺史。刺史夫妻遂至房前,呼子不应,令人坏窗门开之,有大白狼冲人走去,其子遇食略尽矣。出《广异记》。
王含
太原王含者,为振武军都将。其母金氏,本胡人女,善弓马,素以犷悍闻。常驰健马,臂弓腰矢,入深山,取熊鹿狐兔,杀获甚多,故北人皆惮其能而雅重之。后年七十余,以老病,遂独止一室,辟侍婢,不许辄近左右。至夜,即扃户而寝。往往发怒,过杖其家人辈。后一夕,既扃其户,家人忽闻轧然之声,遂趋而视之。望见一狼,自室内开户而出。天未晓,而其狼自外还,入室又扃其门。家人甚惧,具白于含。是夕,于隙中潜窥,如家人言。含忧悸不自安。至晓,金氏召含,且令即市麋鹿。含熟以献,金氏曰:“吾所须生者耳。”于是以生麋鹿致于前,金氏啖立尽。含益惧,家人辈或窃语其事,金氏闻之,色甚惭。是夕既扃门,家人又伺而觇之,有狼遂破户而出,自是竟不还。出《宣室志》。
正平县村人
唐永泰末,绛州正平县有村间老翁患疾数月,后不食十余日,至夜辄失所在,人莫知其所由。他夕,村人有诣田采桑者,为牡狼所逐,遑遽上树。树不甚高,狼乃立衔其衣裾,村人危急,以桑斧斫之,正中其额。狼顿卧,久之始去。村人平曙方得下树,因寻狼迹,至老翁家。入堂中,遂呼其子,说始末。子省父额上斧痕,恐更伤人,因扼杀之,成一老狼。诣县自理,县不之罪。出《广异记》。
又其年,绛州他村有小儿,年二十许。因病后,颇失精神,遂化为狼,窃食村中童儿甚众。失子者不知其故,但追寻无所。小儿恒为人佣作,后一日,从失儿家过,失儿父呼其名曰:“明可来我家作,当为置一盛馔。”因大笑曰:“我是何人,更为君家作也?男儿岂少异味耶!”失儿父怪其辞壮,遂诘问,答云:“天比使我食人,昨食一小儿,年五六岁,其肉至美。”失儿父视其口吻内有臊血,遂乱殴,化为狼而死。出《广异记》。
张某妻
晋州神山县民张某妻,忽梦一人衣黄褐衣,腰腹甚细,逼而淫之,两接而去。已而妊娠,遂好食生肉,常恨不饱。恒舐唇咬齿而怒,性益狠戾。居半岁,生二狼子,既生即走,其父急击杀之。妻遂病恍惚,岁余乃复,乡人谓之狼母。出《稽神录》。
熊
子路
东土呼熊为子路,以物击树云:“子路可起。”于是便下,不呼则不动也。出《异苑》。
熊胆,春在首,夏在腹,秋在左足,冬在右足。出《酉阳杂俎》。
昇平入山人
晋昇平中,有人入山射鹿,忽堕一坎,窅然深绝,内有数头熊子。须臾,有一大熊入来,瞪视此人,人谓必以害己。良久,出藏果栗,分与诸子。末后作一分,以置此人前。此人饥久,于是冒死取啖之,既转相狎习。熊母每旦觅食果还,辄分此人,此人赖以延命。后熊子大,其母一一负将出。子既尽,人分死坎中,穷无出路。熊母寻复还,入坐人边。人解意,便抱熊之足。于是跳出,遂得毋他。出《续搜神记》。
黄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