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七十五 再生一(1 / 2)

卷第三百七十五再生一

史姁范明友奴陈焦崔涵柳苌

刘凯石函中人杜锡家婢汉宫人李俄

河间女子徐玄方女蔡支妻陈朗婢于宝家奴

韦讽女奴邺中妇人李仲通婢崔生妻东莱人女

史姁

汉陈留考城史姁,字威明。年少时,尝病,临死谓母曰:“我死当复生,埋我,以竹杖柱于瘗上,若杖折,掘出我。”及死埋之,柱如其言。七日往视,杖果折。即掘出之,已活,走至井上浴,平复如故。后与邻船至下邳卖锄,不时售,云欲归,人不信之,曰:“何有千里暂得归耶?”答曰:“一宿便还。即不相信,作书取报,以为验实。”一宿便还,果得报。考城令江夏贾和姊病在乡里,欲急知消息,请往省之。路遥三千,再宿还报。出《搜神记》。

范明友奴

汉末人发范明友冢,家奴死而再活。明友是霍光女婿,说光家事,废立之际,多与《汉书》相应。此奴常游走民间,无止住处,竟不知所在。出《博物志》。

陈焦

孙休永安四年,吴民陈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而出。出《五行记》。

崔涵

后魏菩提寺,西域人所立也,在慕义。沙门达多,发墓取砖,得一人以送。时太后与孝明帝在华林堂,以为妖异。谓黄门郎徐纥曰:“上古以来,颇有此事不?”纥曰:“昔魏时发冢,得霍光女婿范明友家奴,说汉朝废立,于史书相符。此不足为异也。”后令纥问其姓名,死来几年,何所饮食。答曰:“臣姓崔名涵,字子洪,博陵安平人。父名畅,母姓魏。家在城西阜财里。死时年十五,今乃二十七,在地下十二年。常似醉卧,无所食。时复游行,或遇饮食,如梦中,不甚辨了。”后即遣门下录事张隽,诣阜财里,访涵父母。果有崔畅,其妻魏。隽问畅曰:“卿有儿死不?”畅曰:“有息子涵,年十五而亡。”隽曰:“为人所发,今日苏活。主上在华林园,遣我来问。”畅闻惊怖,曰:“实无此儿,向者谬言。”隽具以实闻,后遣送涵向家。畅闻涵至,门前起火,手持刀,魏氏把桃杖拒之。曰:“汝不须来,吾非汝父,汝非我子,急速去,可得无殃。”涵遂舍去,游于京师,常宿寺门下,汝南王赐黄衣一通。性畏日,不仰视天。又畏水火及兵刃之属。常走于路,疲则止,不徐行也。时人犹谓是鬼。洛阳大市北有奉终里,里内之人,多卖送死之具及诸棺椁。涵谓曰:“柏棺勿以桑木为榱。”人问其故,涵曰:“吾在地下,见发鬼兵。有一鬼称是柏棺,应免兵。吏曰:‘尔虽柏棺,桑木为榱。’遂不免兵。”京师闻此,柏木涌贵。人疑卖棺者货涵,故发此言。出《塔寺》。

柳苌

梁承圣二年二月十日,司徒府主簿柳苌卒,子褒葬于九江。三年,因大雨冢坏,移葬换棺。见父棺中目开,心有暖气。良久,乃谓褒曰:“我生已一岁,无因令汝知。九江神知我横死,遣地神以乳饲我,故不死。今雨坏我冢,亦江神之所为也。”扶出,更生三十年卒。出《穷神秘苑》。

刘凯

唐贞观二年,陈留县尉刘全素,家于宋州。父凯,曾任卫县令,卒于官,葬于郊三十余年。全素丁母忧,护丧归卫,将合葬。既至,启发,其尸俨然如生。稍稍而活,其子踊跃举扶。将夕能言曰:“别久佳否?”全素泣而叙事。乃曰:“勿言,吾尽知之。”速命东流水为汤。既至,沐浴易衣,饮以糜粥,神气属。乃曰:“吾在幽途,蒙署为北酆主者三十年。考治幽滞,以功业得再生。恐汝有疑,故粗言之。”仍戒全素不得泄于人。全素遂呼为季父。后半年,之蜀不还,不知所终。出《通幽记》。

石函中人

上都务本坊,贞元中,有一人家,因打墙掘地,遇一石函。发之,见物如丝满函,飞出于外。视之次,忽有一人,起于函中,披发长丈余,振衣而起,出门失所在。其家亦无他。前记中多言此事,盖道太阴炼形,日将满,人必露之。出《酉阳杂俎》。

杜锡家婢此已下妇人再生。

汉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问之,曰:“其始如瞑目,自谓当一再宿耳。”初婢埋时,年十五六。及开冢后,资质如故。更生十五六年,嫁之有子。出《搜神记》。

汉宫人

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时宫人冢者,人犹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中,常在左右。问汉时宫内事,说之了了,皆有次叙。郭崩,哭泣过礼,遂死。出《博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