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昇平元年,任怀仁年十三,为台书佐。乡里有王祖复为令史,恒宠之。怀仁已十五六矣,颇有异意,祖衔恨。至嘉兴,杀怀仁,以棺殡埋于徐祚家田头。祚后宿息田上,忽见有冢。至朝中暮三时食,辄分以祭之,呼云:“田头鬼,来就我食。”至瞑眠时,亦云:“来伴我宿。”如此积时。后夜忽见形云:“我家明当除服作祭,祭甚丰厚,君明随去。”祚云:“我是生人,不当相见。”鬼云:“我自隐君形。”祚便随鬼去。计行食顷,便到其家。家大有客,鬼将祚上灵座,大食灭,合家号泣,不能自胜,谓其儿还。见王祖来,便曰:“此是杀我人。”犹畏之,便走出。祚即形露,家中大惊,具问祚,因叙本末。遂随祚迎丧,既去,鬼便断绝。出《幽明录》。
王明
东莱王明儿,居在江西,死经一年,忽形见。还家经日,命招亲好,叙平生,云:“天曹许以暂归。”言及将离,语便流涕。问讯乡里,备有情焉。敕儿曰:“吾去人间,便已一周,思睹桑梓。”命儿同观乡闾。行经邓艾庙,令烧之,儿大惊曰:“艾生时为征东将军,没而有灵,百姓祠以祈福,奈何焚之?”怒曰:“艾今在尚方摩铠,十指垂掘,岂其有神?”因云:“王大将军亦作牛,驱驰殆毙。桓温为卒,同在地狱。此等并困剧理尽,安能为人损益?汝欲求多福者,正当恭慎,尽忠孝顺。无恚怒,便善流无极。”又令可录指爪甲,死后可以赎罪。又使高作户限,鬼来入人室内,记人罪过,越限拨脚,则忘事矣。出《幽明录》。
王彪之
晋王彪之,年少未官。尝独坐斋中,前有竹。忽闻有叹声,彪之惕然,怪似其母,因往看之。见母衣服如昔,彪之跪拜歔欷。母曰:“汝方有奇厄,自今以去。当日见白狗,若能东行出千里,三年,然后得免灾。”忽不复见。彪之悲怅达旦,既明,独见一白狗。恒随行止,便经营行装,将往会稽。及出千里外,所见便肃然都尽。过三年乃归,复还先斋住。忽闻前声,往见母如先,谓:“从吾,故来庆汝。汝自今已后,年逾八十,位班台司。”皆如母言。出《幽明录》。
王凝之
晋左军琅邪王凝之,夫人谢氏,顿亡二男,痛惜过甚,衔泪六年。后忽见二儿俱还,并著械,慰其母曰:“可自割,儿并有罪谪,宜为作福。”于是得止哀,而勤为求请。出《幽明录》。
姚牛
须县民姚牛,年十余,父为乡人所杀,牛尝卖衣服,市刀戟,图欲报仇。后在县门前相遇,手刃之于众中,吏擒得。官长深矜孝节,为推迁其事,会赦得免。又为州郡论救,遂得无他。令后出猎,逐鹿入草中,有古深井数处。马将趣之,忽见一翁,举杖击马。马惊避,不得及鹿。令奴引弓将射之,翁曰:“此中有井,恐君堕耳。”令曰:“汝为何人?”翁长跽曰:“民姚牛父也,感君活牛,故来谢。”因灭不见。出《幽明录》。
桓恭
桓恭为桓石民参军,在丹徒,所住廨,床前一小陷穴,详视是古墓,棺已朽坏。桓食,常先以鲑饭投穴中,如此经年。后眠始觉,见一人在床前云:“吾终没以来,七百余年,后绝嗣灭,烝尝莫寄。君恒食见播及,感德无已。依君籍,当应为宁州刺史。”后果如言。出《幽明录》。
阮瑜之
晋太元十年,阮瑜之居在始兴佛图前。少孤贫不立,哭泣无时。忽见一鬼,书砖著前云:“父死归玄冥,何为久哭泣?即后三年中,君家可得立。仆当寄君家,不使有损失,勿畏我为凶,要为君作吉。”后鬼恒在家,家须用者,鬼与之。二三年,君小差,为鬼作食,共谈笑语议。阮问姓,答云:“姓李名留之,是君姊夫耳。”阮问:“君那得来?”鬼云:“仆受罪已毕,今暂生鬼道,权寄君家。后四五年当去。”曰:“复何处去?”答云:“当生世间。”至期,果别而去。出《幽明录》。
刘澄
晋义熙五年,彭城刘澄,常见鬼。及为左卫司马,与将军巢营廨宇相接。澄夜相就坐语,见一小儿赭衣,手把赤帜,团团似芙蓉花。数日,巢大遭火。出《幽明录》。
刘道锡
刘道锡与从弟康祖,少不信有鬼。从兄兴伯,少来见鬼。但辞论,不能相屈。尝于京口长广桥宅东,云:“有杀鬼,在东篱上。”道锡笑,便问其处,牵兴伯俱去,捉大刀欲斫之。兴伯在后唤云:“鬼击汝。”道锡未及鬼处,便闻如有大杖声。道锡因倒地,经宿乃醒,一月日都差。兴伯复云:“厅事东头桑树上有鬼,形尚孺,长必害人。”康祖不信,问在树高下,指处分明。经十余日,是月晦夕,道锡逃暗中,以戟刺鬼所住,便还,人无知者。明日,兴伯早来,忽惊曰:“此鬼昨夜那得人刺之,殆死,都不能复动,死亦当不久。”康大笑。出《幽明录》。
赵吉
邺县故尉赵吉,常在田陌间。昔日有一蹇人死,埋在陌边。后二十余年,有一远方人,过赵所门外。远方人行十余步,忽作蹇,赵怪问其故,远人笑曰:“前有一蹇鬼,故效以戏耳。”出《幽明录》。
司马隆
东魏徐,忘名,还作本郡卒,墓在东安灵山。墓先为人所发,棺柩已毁。谢玄在彭城,将有齐郡司马隆、弟进及东安王箱等,共取坏棺,分以作车。少时三人悉见患,更相注连,凶祸不已。箱母灵语子孙云:“箱昔与司马隆兄弟,取徐府君墓中棺为车,隆等死亡丧破,皆由此也。”出《幽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