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六十七酷暴一
麻秋宋幼帝高洋南阳王朱粲
陈承亲薛震陈元光独孤庄索元礼
罗织人元楷武承嗣张易之兄弟郝象贤
周兴侯思止来俊臣
麻秋
后赵石勒将麻秋者,太原胡人也,植性虓险鸩毒。有儿啼,母辄恐之麻胡来,啼声绝。至今以为故事。出《朝野佥载》。
宋幼帝
明帝崩,昱嗣位,是为幼帝。幼帝狂暴,恣行诛戮,出入无度。从者并执铤、矛、锥、锯自随,有忤意,击脑椎阴,刺心剖腹之诛,日有数十。孝武帝二十八子,明帝杀其十六,余皆帝杀之,子孙无在朝者。出《谈薮》。
高洋
北齐高洋,以光武中兴为诛刘氏不尽,于是大诛诸元,死者千余,弃之漳水。有捕鱼者得爪甲,为之元郎鱼,人不忍食之。唯元峦、元长春、元景安,三家免诛。峦以其女为常山王妃,春、安等以其多力善射故也。景安兄景皓曰:“宁为玉碎,不作瓦全。”景安奏其言,帝复杀之。自是元氏子孙,老幼贵贱无遗矣。出《谈薮》。
南阳王
北齐南阳王入朝,上问何以为乐。王曰:“致蝎最乐。”遂收蝎,一宿得五斗。置大浴斛中,令一人脱衣而入,被蝎所螫,宛转号叫,苦痛不可言。食顷而死,帝与王看之极喜。出《朝野佥载》。
朱粲
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生灵歼于此矣。原缺出处,明抄本作出《朝野佥载》。
陈承亲
周恩州刺史陈承亲,岭南大首领也,专使子弟兵劫江。有一县令从安南来,承亲凭买二婢,令有难色。承亲每日重设邀屈,甚殷勤。送别江亭,即遣子弟兵从后劫杀,尽取财物,将其妻及女至州。妻叩头求作婢,不许,亦缢杀之,取其女。前后官人家过,承亲礼遇厚者,必随后劫杀,无有免者。出《朝野佥载》。
薛震
周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于客舍,遂饮之醉。杀而脔之,以水银和煎,并骨消尽。后又欲食其妇,妇觉而遁。县令诘得其情,申州,录事奏,奉敕杖杀之。出《朝野佥载》。
陈元光
周岭南首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杀之。须臾烂煮,以食诸客。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出《摭言》。
独孤庄
周瀛州刺史独孤庄酷虐,有贼问不承,庄引前曰:“若健儿,一一具吐,放汝。”遂还巾带,贼并吐之,诸官以为必放。顷庄曰:“将我作具来。”乃一铁钩,长尺余,甚铦利,以绳挂于树间。谓贼曰:“汝不闻健儿钩下死?”令以胲钩之,遣壮士掣其绳,则钩出于脑矣。谓司法曰:“此法何如?”答曰:“吊民伐罪,深得其宜。”庄大笑。后庄左降施州刺史,染病,唯忆人肉。部下有奴婢死者,遣人割肋下肉食之。岁余卒。出《朝野佥载》。
索元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