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一 报应三十杀生(2 / 2)

宋元嘉中,广州有三人,共在山中伐木。忽见石窠有三卵,大如升,取煮之。汤始热,闻林中如风雨声,须臾,一蛇大十围,长四五丈,径来汤中,衔卵而去。三人无几皆死。出《搜神记》。

东兴人

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以示之。其母便搏颊向人,若哀乞,直是口不能言耳。此人既不能放,竟击杀之,猿母悲唤,自踯而死。此人破肠视之,皆断裂矣。未半年,其人家疫,一时死尽灭门。出《搜神后记》。

陈莽

临川陈莽,少以射猎为业。与人逐鹿入山,有一大树,可三十围,莽息其下。忽有白气,去地十丈许,莽因射之,若有所中,洒血布地。闻空中语云:“正中大王。”俄见一大蛇挂树,身有箭。顷刻,有群蛇辏辐向莽,莽虽驱击,而来者数多,盘绕莽身,咂咂有声,须臾散去。视莽,唯见一聚白骨。出《广古今五行记》。

沛国人

沛国有一士人,同生三子,年将弱冠,皆有声无言。忽有一人从门过,因问曰:“此是何声?”答曰:“是仆之子,皆不能言。”客曰:“君可内省,何以致此?”主人异其言,思忖良久,乃谓客曰:“昔为小儿时,当床上有燕巢,中有三子,其母从外得哺,三子皆出口受之,积日如此。试以指内巢中,燕雏亦出口受之。因以三蔷茨食之,既而皆死。昔有此事,今实悔之。”客曰:“是也。”言讫,其三子之言语,忽然周稳,盖能知过之故也。出《续搜神记》。

齐朝请

齐国有一奉朝请,家甚豪侈,非手杀牛,则啖之不美。年三十许,病笃,见大牛来,举体如被刀刺,叫呼而终。又江陵高伟,入齐凡数年,向幽州淀中捕鱼。后病,每见群鱼啮之而死。出《颜氏家训》。

伍寺之

南野人伍寺之,见社树上有猴怀孕,便登树摆杀之。梦一人称神,责以杀猴之罪,当令重谪。寺之乃化为大虫,入山,不知所在。出《述异记》。

苏巷

新野苏巷,常与妇佃于野舍。每至田时,辄有一物来,其状似蛇,长七八尺,五色光鲜,巷异而饷之。经数载,产业加焉。妇后密打杀,即得能食之病,进三斛饭,犹不为饱。少时而死也。出《异苑》。

阮倪

阮倪者,性特忍害。因醉出郭,见有放牛,直探牛舌本,割之以归,为炙食之。其后倪生一子,无舌,人以为牛之报也。出《述异记》。

邵文立

梁小庄严寺,在建业定阴里,本是晋零陵王庙地。天监六年,度禅师起造。时有邵文立者,世以烹屠为业,尝欲杀一鹿。鹿跪而流泪,以为不祥。鹿怀一麑,寻当产育,就庖哀切,同被刳割。因斯患疾,眉须皆落,身疮并坏。后乃深起悔责,求道度禅师,发大誓愿,罄舍家资,回买此地,为立伽蓝。出《梁京寺记》。

梁元帝

梁元帝讳绎,母阮脩容,曾失一珠。元帝时绝幼,吞之,谓是左右所盗,乃炙鱼眼以厌之。信宿之间,珠便出,帝寻一目致眇,盖鱼之报也。出《韵对》。

望蔡令

梁孝元在江州时,有人为望蔡县令。经刘敬躬乱,县廨被焚,寄寺而住。民将牛酒作礼,县令以牛击杀,屏除像设,铺陈床座,于堂上接宾客。未杀之顷,牛解,径来至阶而拜,县令大笑,遂令左右宰之。饮啖醉饱,便卧于檐下,及醒,即觉体痒,爬搔隐疹,因尔成癞,十许年死。出《颜氏家训》。

僧昙欢

后周武帝时,敷州义阳寺僧昙欢有羊数百口,恒遣沙弥及奴放于山谷。后沙弥云:“频有人来驱逐此羊。”欢乃多将手力,自往伺之。后见此人,立于东岸树下,遥谓欢曰:“汝之畜养猪羊,其罪最甚,不久自知,何劳护惜。”欢骤马绕谷就之,而觅不见。少时灭法教,资财并送官府,公私牵挽,并皆分散。欢还俗,贫病而死。出《广古今五行记》。

释僧群

释僧群,清贫守节,蔬食持经。居罗江县之霍山,构立茅室,孤在海中。上有石盂,水深六尺,常有清流。古老相传,是群仙所宅,群因绝粒。其庵舍与石盂隔一小涧,常以木为梁,由之以汲水。年至一百三十,忽见一折翅鸭,舒翼当梁头,群将举锡拨之,恐有转伤,因此回归,遂绝水数日而终。临终,谓左右曰:“我少时,曾折一鸭翅,验此以为报也。”出《高僧传》。

竺法惠

竺法惠,本关中人,方直有戒行。行至嵩高山,忽谓弟子法昭曰:“汝过去时,折一鸭脚,其殃即至。”俄而昭为人所掷物折脚,遂永疾废焉。出《高僧传》。

冀州小儿

隋开皇初,冀州外邑中有小儿,年十三,常盗邻卵,烧煨食之。翌日侵旦,有人叩门,呼此儿声。父令儿出应之,见一人云:“官唤汝。”儿曰:“呼我役者,入取衣粮。”使者曰:“不须也。”因引儿去。村南旧是桑田,耕讫未下种,此小儿忽见道右有一小城,四面门楼,丹素甚严,此儿怪曰:“何时有此城?”使者呵之勿言,因至城北门,令小儿前入。小儿入阃,城门忽闭,不见一人,唯是空城,地皆热灰碎火,深才没踝。小儿忽呼叫,走趋南门,垂至即闭。又走趋东西,亦皆如是,未到则开,既至便阖。时村人出田采桑,男女甚众,皆见儿在耕田中啼泣,四方驰走,皆相谓曰:“此儿狂耶?旦来如此,游戏不息。”至于食时,采者皆归,儿父问曰:“见吾儿否?”桑人答曰:“父儿在村南走戏,唤不肯来。”父出村外,遥见儿走,大呼其名,一声便住,城灰忽然不见。父儿倒,号泣言之。视其足,半胫已上,血肉焦干,膝已下,红烂如炙。抱归养疗,髀已上肉如故,膝已下遂为枯骨。邻里闻之,看其走处,足迹通利,了无灰火,良因实业,触处见狱。有道惠法师,本冀州人,与小儿邻邑,亲见其事。出《冥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