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九定数十四婚姻
定婚店崔元综卢承业女琴台子武殷
卢生郑还古
定婚店
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不成。贞观二年,将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为议者,来旦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旦往焉。
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觇之,不识其字。固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字书无不识者。西国梵字,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因得见。”固曰:“然则何书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当来也。凡幽吏皆主人生之事,主人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尝愿早娶,以广后嗣。尔来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因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及其坐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固曰:“可见乎?”曰:“陈尝抱之来,卖菜于是。能随我行,当示君。”
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逐之入菜市。有眇妪,抱三岁女来,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大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肆中,于众中刺之而走。一市纷扰,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尔后求婚,终不遂。
又十四年,以父荫参相州军,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狱,以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钿,虽沐浴闲处,未尝暂去。岁余,固逼问之,妻潸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小,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间,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尽言之,相敬愈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婚店”。出《续幽怪录》。
崔元综
崔元综任益州参军日,欲娶妇,吉日已定。忽假寐,见人云:“此家女非君之妇,君妇今日始生。”乃梦中相随,向东京履信坊十字街西道北有一家,入宅内东行屋下,正见一妇人生一女子,云:“此是君妇。”崔公惊寤,殊不信之。俄而所平章女,忽然暴亡。自此后官至四品,年五十八,乃婚侍郎韦陟堂妹,年始十九。虽嫌崔公之年,竟嫁之。乃于履信坊韦家宅上成亲,果在东行屋下居住。寻勘岁月,正是所梦之日,其妻适生。崔公至三品,年九十。韦夫人与之偕老,向四十年,食其贵禄也。出《定命录》。
卢承业女
户部尚书范阳卢承庆,有兄子,将笄而嫁之,谓弟尚书左丞承业曰:“吾为此女择得一婿,乃曰裴居道。其相位极人臣,然恐其非命破家,不可嫁也。”承业曰:“不知此女相命,终他富贵否?”因呼其侄女出,兄弟熟视之。承业又曰:“裴即位至郎官,其女即合丧逝,纵后遭事,不相及也。”卒嫁与之。居道官至郎中,其妻果殁。后居道竟拜中书令,被诛籍没,久而方雪。出《定命录》。
琴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