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二异人二
陆法和王梵志王守一李子牟吕翁
管子文袁嘉祚郑相如
陆法和
陆法和隐于江陵百里洲。衣食居处,与沙门同,自号居士,不至城郭,容色常定,人莫测也。
侯景始降于梁,法和谓南郡朱元英曰:“贫道应共檀越击侯景,为国立效。”元英问:“击之何也?”法和曰:“正自如此。”及景渡江,法和时在清溪山,元英往问之曰:“侯景今图城,其事云何?”法和曰:“宜待熟时,不撩自落。檀越但待侯景熟,何劳问也。”因问:“克不?”乃曰:“亦克,亦不克。”
景遣将任约,众号五万,伐湘东王于江陵。兵将逼,法和乃出诣湘东云:“自有兵马,乞征任约。”召诸蛮弟子八百人,在江津,二日便发,王遣胡僧,领千余人与之同行。法和登舰大笑曰:“无量兵马。”江陵多神祠,人俗常所祈祷,自法和军出,无复一验,人以为诸神皆从行故也。至赤洲湖,与任约相对。法和乘轻舟,不介胄,沿流而下。去约军一里,乃远谓将士曰:“观彼龙睡不动,吾军之龙甚自踊跃,即攻之。”纵火舫于前,而逆风不便,法和执白羽扇以麾风。风势即反,约众皆见梁兵步于水上,于是大溃,皆投水。约逃窜不知所之。法和曰:“明日午时当得。”及期未得。人问之,法和曰:“吾前于此洲水干时,建一刹,语檀越等,此虽为刹,实是贼摽,今何不白摽下求贼也。”如其言,果见任约在水中,抱刹柱头,才出鼻,遂擒之。约言求就师目前死,法和曰:“檀越有相,必不死,且于王有缘,决无他虑,王于后微得檀越力。”果释,用为郡守。及西军围江陵,约以兵赴救,力战焉。
法和既平任约,乃还谓湘东王曰:“侯景自然平矣,一无可虑。”蜀贼将至,法和乃请守巫峡待之,乃总诸军而往。先运石以填江,三日,水遂分流,横之以铁。萧纪果遣蜀将渡峡口,势蹙,进退不可。王琳与法和经略,一战而歼之。
山中多毒虫猛兽,法和授其禁戒,不复噬螫。所近江湖,必于岸侧结草,云此处放生,渔者皆无得。时将兵,犹禁诸军渔捕,有窃为者,中夜猛兽必来欲噬之,有弟子戏截蛇头,来诣法和,法和曰:“汝何意杀蛇?”因指以示之,弟子乃见蛇头裤裆而不落。又有人以牛试刀,一下而头断,来诣法和,法和曰:“有一断头牛,就卿征命殊急,若不为作功德,一月内报至。”其人不信,数日果死。其言多验。
元帝以法和为郢州刺史,法和不称臣,其启文印名上自称居士。后乃自称司徒,帝谓仆射王褒曰:“我来未尝有意用陆为三公,而自称何也?”褒曰:“彼即以道术自命,容是先知。”帝曰:“法和功业稍重。”遂就拜为司徒。后大聚兵舰,欲袭襄阳而入武关,帝使止之,法和乃尽致其兵,谓使者曰:“法和求道之人,尚不希释梵天王,岂窥人主之位,但与主有香火因缘救援耳。今既被疑,是业定不可改也。”于是设供养,具大薄饼。
及西魏举兵,法和赴江陵,帝使人逆之曰:“此自能破贼,但镇郢州,不须动也。”法和乃还州,垩其城门,着粗白布衫布裤,邪巾,大绳束腰,坐苇席,终日乃脱之。及闻梁灭,复取前凶服,着之受吊。梁人西入魏,果见饼焉。出《渚宫旧事》。
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朽烂,德祖见之,乃剖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因名曰“林木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人,甚有义旨。出《史遗》。
王守一
唐贞观初,洛城有一布衣,自称终南山人,姓王名守一,常负一大壶卖药。人有求买之不得者,病必死,或急趁无疾人授与之者,其人旬日后必染沉痼也。柳信者,世居洛阳,家累千金,唯有一子。既冠后,忽于眉头上生一肉块。历使疗之,不能除去。及闻此布衣,遂躬自祷请。既至其家,乃出其子以示之。布衣先焚香,命酒脯,犹若祭祝,后方于壶中探一丸药,嚼傅肉块,复请具樽俎。须臾间,肉块破,有小蛇一条突出在地,约长五寸,五色烂然,渐渐长及一丈已来。其布衣乃尽饮其酒,叱蛇一声,其蛇腾起,云雾昏暗。布衣忻然乘蛇而去,不知所在。出《大唐奇事》。
李子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