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那枪法,不要说一个队伍了,哪怕是一个人你也干不掉。
王志平能干听得出来,外面起码有三队人正在开战,如果要算上自己这种躲藏起来没有开枪的,小小的p城里面起码现在有二十人以上。
王志平是不喜欢p城的,p城的环境太复杂,王志平喜欢的地方,就是类似于g港那种开阔视野的,或者是山顶。
但是耐不住李明喜欢这个地方,开车装甲车一路喇叭狂响的冲进了p城,现在所有人被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华丽呀知道根本出不去。
可李明是不会后悔的。
按照李明的意思,人生如果不轰轰烈烈,那简直就是毫无意义。
可那种人生不是王志平的,王志平希望自己能平静的在避难所,一点点提升自己,可以在避难所买上一处房产,节省每天的开支,找一个不算漂亮的女人,然后传承自己身上的基因。
“你到底冲不冲呀。“
李明有点忍不住了,或许这是李明性格上唯一的缺点吧,如果说智商上,李明的缺点太多了,但性格的话,只有一个,那就是李明有时候很冲动。
“冲。“
王志平现在很奇怪,这明明已经是第四十三波了,那些家伙哪来的那么多枪,难道说,这些人都是和自己一样,都是欧皇?或者游戏里面的道具变多了?
如果是运气的话,王志平以前和老黑聊过天,老黑喜欢打最后几波,但老黑从来都没有拿过冠军,冠军的手上永远都是有枪的,看来哪怕是最后一波,也是有一些欧皇存在的。
李明还是没有冲,是的,李明不傻。外面的枪战还没有停,李明哪怕是冲也不应该是现在。
脚步声一直传来,有的脚步声很近,似乎只有一墙之隔,每当这个时候,李明就会问王志平冲不冲,散弹枪虽然在远战有很大的弊端,可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散弹枪绝对是最强的。
“求求你了,冲吧,再不冲出去,我们就什么都捡不到了。“李明又忍不住了。
“哦,好。“王志平顺势回应。但身子动都没动一下。
“你到底要怎么样,我们就不能赢一次吗?“
李明已经到了煎熬的极限。
赢吗?王志平不知道,在所有人都躲藏的城市森林中,每个人都是竭力隐藏自己的猎人,所有人要做的就是尽可能不要暴露自己,因为如果暴露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这就是……
王志平走神了,这就是什么?为什么这段话很熟悉,可后面是什么情节自己竟然忘记了,难道说自己还没有二十岁就已经记忆衰退,老年痴呆了吗?
“我求求你们两个了,你们不要这样折磨人好吗?”
身后的门突然打开,一个穿着t恤的男人走了进来,男人的手上还抱着一把枪,这把枪是汤姆逊打字机。
“折磨人?怎么说?王哥你放屁了?”李明有点发愣的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这个人。
“你们不是要冲吗?冲呀,赶紧冲呀!!!我在外面听你吼了半天了。怎么不冲呀。”
虽然这个男的手里举着汤姆逊打字机,但王志平一点都不害怕。
从这个人男人拿枪的姿势上,王志平认定,这个人没有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