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蝴蝶逃跑了
和云海棠道别后,我回望了这幢小楼,她家的阳台上,种着芍药、茉莉、铃兰、栀子和百合,花朵皆白,投下阴影。她站在花丛中,恬淡地挥手,和我说再见。
美貌如她,竟是这般寂寞,如这开得昏暖的花,兀自开放兀自凋零,路人无不驻足观看,交口称赞。她对这些赞誉统统泰然处之,只想开给一个人看,但那人,忽略了她。
曼妙美人,该被人珍而重之,那是怎样的男子,让她万般伤心万般委屈。
老远就看见女朋友久儿在操场上等我,她穿着淡色衣裳,坐在秋千架上,戴着耳麦,借着微弱的天光,翻着杂志。她周围有人甩扑克,有人玩猜拳,有人高声谈笑,她不为所动,淡淡然。
女孩的容颜有当初久儿的样子,第一次在林荫道路遇她时,她独自行走,提着一袋苹果,手里正拿着一只,那种很家常的感觉忽然打动了我,我看着馋,上去向她要。
她有点吃惊,还是打开袋子,让我随便挑。我不看苹果,看着她的眼睛。她想与我对峙,最终败下阵来,讪讪地说:“你不是要吃苹果吗?”
我拿到了苹果,借机要去了她的手机号码。
大踏步离开,将苹果抛向天空,接住,再抛,再接。这套动作我玩得熟,几乎出不了差错。我想她肯定在看。
次日上午,我给她打电话,约她出来玩,成功地牵了她的手。
追女孩很容易,我不善言辞,但也犯不着学习巧舌如簧,她们都很简单的,事事以她为重,脸皮厚一点,肯为她花心思就行。
我唤她,久儿久儿久儿,她一声声地回答,哎,哎,哎。
为什么我会有泪意。
风来,她的头发被吹得翻飞,飘摇如旗,滑下来遮住眼睛,她抬手捋了捋,随即发现了我,欣喜地捧着书跑过来。
她说:“今天你又很帅。”
我穿的是白色t恤,有八个口袋的军绿色粗布裤子,平淡的装束,但看在她眼里,总是好的。我看着她,想,我该努力对她再好些。
我们去距离校外有些远的小餐厅吃饭,等公交的时候,我从后面揽住她,拔下一只耳麦听歌,把脸帖在她的头发上。她听的是这一季正流行的歌,没什么内涵,也没有承载伤怀,快餐式,听过就算,但她就喜欢这样简单的歌。
跟着节奏哼两句,搂着她轻轻地晃荡,路人微笑看一眼,呵,我和她,是别人眼里恩爱无限的小儿女吧,明亮的恋情。
跟她相处,有点闷,但大抵好过聒噪的人,我想现阶段,我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女生,纯如白纸,带给我安宁的空间,不撕裂,不摧毁,以平和的方式存在。
扪心自问,她不是我梦想中的女孩子。可事实上我是个非常容易为很小的细节就动心的人。诸如她的一些细微得连自己都不易发觉的小动作,或者她的长发,或者她冷漠的面容,和只留给我的甜美笑容,或者是一句对我来讲,感到温暖的言语,我都会因此对那个人产生兴趣。
我不知道能和她持续多久,但至少目前,可以继续。
那就继续。吃饭,喝茶,聊天,她说话不多,我和她也没多少话题,没关系,有个人陪着就好。
我并不爱她,我只是想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孤单。我真自私。说什么多情如我,其实凉薄得很,我自己知道。
女朋友久儿的吃相很雅,胃口也小,吃了几口就说饱了,专心地给我布菜,细心地剔除鱼刺,夹到我的碗里,看着我吃下去,笑如春花。
吃饭的过程中,我很想抽烟的,但久儿不抽烟,也闻不惯烟味,那就不当她的面抽吧。
呵呵,我也是能为她稍作改变呢,这一点也不难,不是吗?
吃完饭,带她去逛时尚小店。半个月前我就来过,攒了钱,这次再来。
我让那个有着可爱笑涡的店员将saara拿出来,讲给久儿听,它的中文名是圣莎拉,印度梵文里解释为轮回。这还是上次过来时,店员告诉我的。
店员微笑着将瓶盖旋开:“香味由香柠檬、绿色植物、茉莉、铃兰、玫瑰、水仙、琥珀、檀香、麝香等组成,这里有两款,小姐您试试。”
久儿将两款各喷了一点,馥郁神秘的气味充盈,她闻了闻,挑了新版的淡香型,叫做飘逸圣莎拉,外包装为淡黄与白色辉映,主调香气依旧保持着原有风格,但更加清雅飘逸、通透灵动。
我内心失望,我并不用香水,但还是觉得,红衣圣莎拉更美些,那种气味……嗯,怎么形容呢,哭的是沙,淬的是火。当然,她的气质确实更适合飘逸那款,店员也赞她挑得对。
要是云海棠在此,选的该是红衣圣莎拉吧。
久儿捧着它,满脸喜悦。我在她脸上啄了啄:“久儿,生日快乐。”
她凝视着我:“你怎么知道?我好象没有告诉过你。”
“有心人自然会知道。”
她当着众人的面,抱了抱我。她的性格素来很淡,这下可见是真感动了。
店员将香水包装好,还结了一条漂亮的紫色缎带,羡慕地看着久儿:“真幸福。”
抱着礼物出门去,久儿兴致很高,小声哼着歌,我留意听歌词: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雪舞的时节举杯邀月,这样的心情,这样的路,我们一起走过,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就算一切重来我也不会改变决定,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
滴水温柔的承诺,让人温暖。我去牵她的手,这一秒,我想我可以去爱上她。
路过香溪,星星点点的渔火随水波起伏,我头脑发热,嚷着要去游泳,久儿怎么都制止不了,只好由着我了,和我相处,她必须适应我的各种匪夷所思的即兴想法才行。
才五月,溪水沁凉,我跳下水,感到寒意,但游了几分钟,手脚渐渐舒展,面前水声滔滔,我奋力划着。真的可以放下吗,前方,是我的女朋友久儿,抱着我的衬衣。真的可以游到她那里吗。
这么久以来,我对记忆深处的久儿迷恋忘返,然后爱屋及乌地从每个经过的女孩身上寻找她的影子,让自己疲累不堪。再坚持,意义又何在?
我要做些改变了。
久儿,每个久儿都离开我,这回,我要握上一点东西,才不至于两手空空。
我游上岸,久儿让我脱掉透湿的t恤,将衬衣换上,一脸担忧之色。我都依了,并吻了她。
既然选了她做女朋友,就要善待她,争取把自己的杂念都压下去。对她来说,我就是她的天,到底,我不该辜负她。
到了彩吧,我让久儿在门外稍等,进去和老板打了个招呼,将储藏在彩吧的烟花都拿了出来。我藏了好久了,本来是打算等找到师姐久儿,放给她看的,但眼下,我该为新的人放一场烟火了吧。
一共有十多种烟花,我将它们摆放在广场开阔处,呈心字型,唤久儿过来燃放。她胆怯,只敢拿着手花甩着玩,我好说歹说,她才将燃着的烟凑近小火箭,没点着,人就跳开了,我自顾自一口气全部点燃,目送它们噼啪噼啪作响,全部升上天空,变幻出五彩缤纷的图案。
围观的人群大声叫好。
久儿也试着点了一枚烟花,倏地飞出,响彻天际,她惊呼着钻进我的怀里,把脸贴在我肩上,发丝不时拂在我耳边,痒酥酥的。
我抬头看着夜空,一朵朵花尽情绽放,璀璨辉煌,像盛大的演出。收回目光时,我看到她的眼泪,先是在眼眶里打着转,我想说句笑话逗她,还没开口,她的一滴泪便落下来,我最见不得女孩子的眼泪,慌忙去接,砸在手心,温热。她哭得更凶,大滴大滴的泪水,瞬间铺满了脸。
月光下,泪珠儿娇滴滴,我手足无措,除了紧紧拥住她,别无他法。她呜咽着说:“小阳哥,我想和你看每年花开。”
我应承她:“可以。”
我们已有肌肤相亲,但在这一刹那,我方定了心。好吧,忘掉她。忘掉她,忘掉她,我的亲人久儿师姐。我恶狠狠地发誓,忘掉她,忘掉她,我留在原地,可你再也不来找我,可见你是真的如他们所说,不要我了,好吧,忘掉她,忘掉她,我用所有的力量去抵制,去遗忘,总是可以把你搁在彼此离弃的那一端了吧。
忘记她是那么样,只记起风里淌漾,玫瑰花盛开的发香;忘记她是那么样,只记起街里闯荡,迎我归家温馨眼光;忘记她是那么样,只记起掩盖荒静,柔软心间的笑声。
就让我们相忘江湖。
我前所未有地忙碌起来,将荒芜许久的课业全部提上来,每日早早起床,先去跑步,一边跑一边背单词,规定自己从e背到k,再去食堂吃饭,上课坐在第一排,飞快地笔记。
晚上给久儿打水,心不在焉地吃饭,默记单词,背诵定理,回到寝室接着看书,从第一页看起,看不懂就生生背下来,一字一句都记到脑袋里。兄弟们终于被我吓傻了,还计划着把我拖到医务室去检查。
我没病。
追求新生命,很容易嘛,我相信我会成功,虽然我很懒,可懒人通常聪明,嘿嘿。
去年考英语四级,我没通过,此番再来,我考出惊人的分数,一战扬名。发榜那天,很多人围观,有娇小女生惊讶:“天哪,你看,你看那个,那个叫秦正阳的,竟然考了满分啊,非人类!”
我站在后排,叼着烟得意洋洋:“不对,我是人。”
观者哗然。
难怪武侠小说里那么多人打破头要做天下第一啊,感受果然这么美妙,哈哈哈,我要囊括所有课程的冠军,包括云海棠的课。
云海棠对我忽然爆发的勤奋不发表任何看法,在台上讲苏格拉底之死,她讲得很煽情,台下一干人正襟危坐,听到苏格拉底死前最后一句话是:我还欠阿斯克勒庇斯一只公鸡,你替我还他好吗,众人大笑,我也笑,课堂气氛严肃又活泼。
她讲完课,就离去了,对我恢复到不认识之前的状态。我感到奇怪,但也不想管,我现在是心无旁骛的优等生,要拿奖学金的,要染指专业头名的,要横扫千军的,没空想事情,不然脑袋会炸。
连久儿也意识到我的状况太可怕,想方设法拉我去玩,可没两分钟,我就坐不住,起身告辞,又去啃书了。远远望见几名警察从当年与台商接洽过的那位考古学教授的家中走出,料到可能与案件相关,赶忙装作无意地靠近,刚好听到一句:“……香港报纸的一篇人物访谈提到有收藏家想要购买汝窑莲花碗……”
两年来,我时刻留意着案件侦破的进展,甚至还和一个学弟套上近乎,他父亲在公安局工作,先前只知道汝窑莲花碗并未重现江湖,显然,疑犯没有将它脱手,此番有消息了,也就是说,案情即将水落石出。古董再度出山之际,便是疑犯落网之时。这则消息让我如被打了强心针,陡然生出期盼心情,我料定,一旦案件告破,久儿也将洗净不白之冤。
在花园看书,下起了阵雨,缩到一株巨大的松树里躲雨。这株松树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树冠很大,郁郁葱葱,像一只蘑菇,留出一个洞,刚好容人钻进去,坐在树杆上,一滴水都淋不到。
光线黯淡,我眯起眼睛看书,听到有人朝这边走来,听声音是一男一女,他们走到树边,站住了。
“雨太大了,等下再走。”
“我小时候,你对我说,不要在树下避雨,很危险。”
我听这女声耳熟,拨开树枝探头一看,呀,是夏白和红果。
夏白掏出打火机,抽一口烟,才道:“我们早该被雷劈死了。”他的声音很明朗,砰砰地响,字节像在齿间跳舞。
红果淡淡地:“死多少回都不够。”
分明是谈论死亡,但听他们的语气,像是在商量晚餐什么菜式似的,我有点不解,也知道此时不是出来和他们打招呼的时候,那就不做声吧,倒不是故意偷听。
夏白穿着翠绿色的横条衬衫,他个子高,站在那里,像野性的植物。很少有男人敢穿这种花哨的颜色呢,他快活地抖着袖口,喜不自胜地说:“你总喜欢给我买这样的衬衫。”
“我总有种错觉,以为你还是十几岁的少年人。”红果帮他把袖口挽上去,轻声说,“我把春天都弄给你。”
夏白却转了个话题:“我想带她走。”
我一惊,他在说谁?那红果怎么办?却不料红果仍是淡淡地:“你试过很多次了。”
我听得一头雾水,他们在讲什么?
夏白说:“她那个样子,我很心疼。”
红果的声音沙哑了:“我……”她好象哭了,抖抖索索地掏出面巾纸揩脸,“我看到她,好想哭,忍了半天,夏白,夏白。”
夏白将她一把搂住:“我们再想想办法。”
“可不可以再找找他?”
夏白愤怒地:“我肯定得找!”
“我们都以为自身坚不可摧,但一个女子,就能伤害到我们。”
夏白摇头:“我从不怕伤害,现在更不,我常常玩火自焚,痛快其中。但我怕她受伤害。”
“我很难过,她受了那么多伤害。”红果说,“自焚倒是别致的死法,我们一起吧。”
“我们早就在火里了,不是吗。”
红果把头靠在夏白的肩上,小声道:“说点其它的吧。”
自焚,他们为什么要说自焚,他们知道葬身烈火该是多么多么痛的事情吗。
夏白将一支烟抽完,将烟头装进随身携带的烟盒里,说:“我那时,老站在这里等你,看到了,心才放下来。”
红果问:“为什么要回来找我?”
夏白回答她:“我失去理智了。”
“其实,我知道你经常尾随着我到家门口,我盼了好久,也不见你来敲门。”
“我说了,只有在失去理智的时候,我才敢来看你。”
他们并无亲昵的举动,说起一两桩旧事,笑起来很大声。我听到红果说:“你那年高考,胡子不刮,头发不剪,穿拖鞋和短裤,我总记得。”她叹口气,“我总是记得的。”
夏白顿了顿才道:“我很想杀了你。那时就想。”
这种感觉我也有过,我知道的,我也想。当初,我老想杀了久儿师姐的,杀了她,才会死心。得不到她,就要杀了她。可我不懂,为何夏白和红果之间,也会存在沟壑,明明是两情相悦的人。
红果不再说话。夏白便也无言。
夏天的阵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快停了。夏白道:“走吧。”
他们走了。剩下我坐在松树里继续看书。理论上我是可以分析分析他们的言谈和情感的,但我现在竭力阻止这些东西倾入脑海,那么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只能读书,读书,读书。
哦,除了泡在图书馆里做论文,在昏暗的公用洗手间里冲澡,在寝室楼下的石凳上背书,对面楼上的男生光着胳膊影影绰绰地晃来晃去,每周我还是记得去福利院探望老人。这之外,我还是会收到匿名信,但只有一封,拆开看,没头没尾的一句: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这句话在我耳边嗡嗡作响,记忆深处,我说过的: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久儿姐,你相信我,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那么,这又是谁在对我说话?说她的抱怨和委屈?是谁?
这封信之后,再也不曾有信来。在每个复习疲惫的当口,我都会想起它: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呢。
是谁在跺着脚,朝我喊这句?我也是被误解过的,为什么我忍得下心去误解她?她是谁?她到底是谁?
她没有留名,亦没有留下地址,我找不到她,就像我找不到师姐久儿。
在收到这封信的半个月之后,我闻到了旧年夏天的味道。
两年前那个夏天,久儿离开我。
晚上,我梦见了她。在梦里,月明星稀,她站在我的教室门口,无声凝视着我,她穿的还是初见时那条军绿色裙子,头发清香地披在肩上,容颜未变。
我无意间抬头,才发现她,一把冲过去,狠狠地抱住她,眼泪刷地流了满脸,我哭着,我不顾什么形象地哭着,抱着她,我问:久儿,久儿,你知道我在找你吗,我在找你呀,我一直在找你呀。
她的脸上是奇异的惨然,像是疲倦已极,勉强朝我笑笑:弟弟,怕你认不出,还穿成这样。
我的眼泪留得更凶,再也说不出话来,眼光迷朦中,看到她头上起了霜雪,想替她拂掉,她却抬手:看,彩虹!
我扭头去看彩虹,手一松,她忽然不见。
我是被室友们摇醒的,他们从来没有看我哭成这样,我哭着砸掉被子,砸掉杯子,将头撞在墙上闷声作响,怎么把我弄醒?怎么让我醒来?
月明星稀的夜,怎么可能有彩虹出现?久儿,你是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你的再次出现,仅仅来自于我的臆想吗,一如彩虹与黑夜之永不重合?
蛰伏在我心头的兽咆哮。
——我从来不曾忘却。哪怕我用了阻止世界的力气,去麻木自己,还是不行。
才知道自己如青花瓷瓶,布满冰纹,只要涉及到师姐,就不敲自裂。
如是,对不起了,我的女朋友久儿,我注定让你失望,其实你知道我有多么努力。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我又逃了课,无所事事地瞎晃荡,在空旷的操场上奔跑,六月底的太阳微弱淡白。跑得满头大汗,向外走去,看到校门口一大群人簇拥着,送一位远赴西藏的同学上路,团团抱住,哭湿了肩膀,风凉,栀子开得繁盛,葡萄花一串串地也都开了。我听到他们合唱《放心去飞》: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一路我们曾携手并肩,用汗和泪写下永远,拿欢笑荣耀换一句誓言,夜夜在梦里相约。
这段时间正是毕业生离校的高峰期,我哭得再厉害,看在别人眼里,也是正常。我想,在他年今日,我会怀念学生时代的,在某个某些个软弱的夜里,想念这些就算软弱也无人怪罪的年代,此时失恋可以是全世界,骊歌声里的握别可以泪飞顿作倾盆雨,青春自有尊严,且容易被体谅。
跑到广场乱转,蹲在地上和小麻雀说了会儿话,它很淘气,不怕人。我真羡慕它,有翅膀,可以到处飞。还窜到人家的残局跟前破阵,居然赢了十块钱,站起身时,我看见一个女子,二十五六岁,军绿色裙子,洗得有些旧,头发用手帕随意挽着,戴着简单的小耳环。
我一下子想到你。我在想,久儿师姐,你现在是不是这样呢。
她微仰起头,和女伴们谈笑着,我没想到我会上去说话,可我竟然真的这样做了,我冲上前,干巴巴地一口气说完:“我真喜欢你这个样子,从最初,到现在,到以后都是。”
她的身边有那么多人,说完我就逃走了。
她不知道我对着她,在和另一个人说话,走向她的时候,我真的会心跳加速,她不认识我,我那么难过。
怎么办呢,我上去说话,已经超出了我的意料,我还能说什么呢。落拓如我,于闹市里莽撞笨拙地示爱,如果不逃得快点,也许会被人抓起来痛殴。我识时务,所以我溜得极快。
我好象听到她们在笑,说那人劈头就是一句,肯定有毛病。
我是有毛病的,我有强迫症,还老在幻想,师姐是我的女朋友,更幻想有朝一日,她翩然归来。这叫什么症状?让我想一想,哦,称为妄想症吧。
想到妄想症,我一凛,算一算,有一个多月没有见到早春了,那小孩子,她好吗。
我想我该去看看她了。
去往早春家的路上,我被一个女孩拦住了,她脸红红地说,想和我交个朋友。又说,我学业优异,诚恳淡然,她观察我许久了。
她没打听过我的前科吗,我就是不良少年而已,又花心又自私又颓废,一无是处。
她的头发又滑又顺,是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我谢绝了她,她哭着跑开了。她不知道,其实看着她的眼泪,我也不好受。
敲了半天的门,早春才透过猫眼,警惕地问:“是谁?”
“小阳哥。”
她迟疑了一下,才打开门。
我换拖鞋时,看到她脸上并无惊喜之色,赶忙将巧克力奉上:“来,你爱吃的。”
她接过去,脸看向一边,说:“谢谢啊。”
我蹲下来,摸摸她的辫子:“你怎么了,小孩子?”
她像是哭过,声音嘟囔:“没什么。”
我站起身,把她抱住,在宽敞的客厅里旋转:“小孩子乖,不要难过,不要难过。”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会让我有心疼和亲近交织的感觉,似乎我们之间有渊源,自很久很久以前就相识,遇见了,就舍不得丢开,看到她不开心,简直不知如何是好,想用所有办法逗她开心。就如同当初在久儿师姐面前那样。
早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放我下来。”
她还是不快乐。我心一动,问:“你在生我的气?”
到底是小孩子,率直地回答:“对。”
“你在怪我这么久不来看你吗?我最近课业很重。”
她不理我,向卧室走去,我跟在后面,绞尽脑汁想说点俏皮话:“小孩子,我想看你的画,画得很好呢。”
我真虚伪啊,早春在绘画上毫无灵气,难为我昧着良心夸赞。她不领情:“被她发现了,撕掉了。”
“为什么她不让你画画?”
“她说那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还说学艺术的都容易走火入魔。”
我小心翼翼地斟酌着措辞:“是的,对你的病情不利,她是对的。”
早春忽然发作了,跺着脚大喊:“我没病我没病!我都给你说了,我没病!”她的身体颤抖得厉害,头发蓬乱,嘴角紧抿,脸颊通红,手紧紧地攥成拳头,一拳砸向墙壁。
我慌了神,连声道歉:“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错了,我错了,小孩子你别生气啊,你别生气好不好?”
真不知为什么会这么紧张她。
她一脚踹过来:“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
我没有躲闪,任她踹到身上来,一点都不痛的。电光石火,我想起了那些匿名信:“小孩子,你给我写过信?”
她很吃惊于自己竟然对我实施暴力,不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脚,又看看我,期期艾艾地蹭过来:“喂,小阳哥,痛不痛?”
我就势倒地,装出大义凛然:“不,不痛的。“表情却痛苦不堪,呻吟几声,“不痛,不痛的。”
她将我捂住膝盖的手移开,关切地问:“小阳哥,让我看看。”
膝盖并无一丝红肿的迹象,我索性说:“不痛的,你看,没有淤青。”
她摇摇头:“我堂姐说,有些内伤,旁人是看不见的,但它确实存在,提醒着当事人。”
“看不出来你还有个高人姐姐嘛。”
“是呀,我堂姐很厉害的,我很崇拜她。不过她没我哥厉害,我最崇拜我哥!”她说,“我去找红花油,给你涂一涂。”
她说着就跑了,我坐在床上,看到雪白a4纸上,一行打印的字体:未见卿卿,忧心钦钦。这么久以来,我收到的匿名信,都出自她的手,原来如此。
早春给我涂红花油时,我顺口问:“我看你写的信,语句通顺,休学前,读几年级了?”
“读到四年级了。”
“还想回学校吗?”
“想的。”
“我帮你给你妈妈说说。哦,她现在上课呢,等她回来,我试试看?”
提到云海棠,早春冷淡下来:“不用了,连爸爸都干涉不了她,何况是你?”
她这么一说,我也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外人的身份,马上噤声。
早春问:“还痛吗?”
“痛。”我随口答。
她的脸色变了,靠到我身上来,扳过我的脸,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瞳仁漆黑,黑葡萄似的,映照出小小的我。这个我眨眨眼睛,那个我也眨眨眼睛。她蓦地哭了,摇晃着我,像在恳求,我擦着她的眼泪,问她:“你想说什么?”这个12岁的女孩,纯洁如白合,香香的年纪,为什么总有这么多愁和苦。
话音刚落,门被推开,我和早春同时扭头,看到云海棠走进来。她见着我,也没有多少意外:“来了?”
“来了。”
今天她穿的是一条桃红色的长裙,下摆处细小的水钻微凉。桃红是多么挑人身材的颜色,气质稍微不对,即显俗艳。但穿在她身上,那么妥帖,喜气洋洋,像旧时过年馒头上的胭脂点,和田野里的紫云英。
早春一言不发地跑向客厅,云海棠朝我抱歉地笑笑,追上去。她的头发纷披而下,像漆黑夜幕,我想,摸上去手会淹没。罗大佑有首歌说,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说的就是这样的风情吧。
我不便出去,在早春的房间里转来转去,抽出一本书,是《逻辑设计》,久儿也学过它,我便也选修了,翻了翻书页,大约有点年头了,纸张散发出陈年的气味,它的主人很是勤奋,每条定律、定理,都一丝不苟地勾出来,在旁边附上几行先生的讲解,每章节后的习题认真完成,我留心看了看,每道题,他至少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解答出。
我想这本书是早春的哥哥的,他一贯用碳素笔写字,漂亮的行书,桀骜不羁。我一页页地翻过去,猛然看到一行字:四周如乱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