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负尽狂名十六年(2 / 2)

一碗水倒有半碗是浑浊物,但也没法嫌弃,我喝了几口,递给他:“你也喝。”

男人嘛,骑马很累,这点礼数我懂。他接过喝了一大口,嘴角一勾,双目里含了几分春意:“小奸妃,我们算不算同甘共苦?”阳光下,他的黑眼睛忽闪忽闪,让我以为他喝醉了,又或是我喝醉了,竟有些微酩酊,“本以为对你的尖刻领教得够多,也该麻木了,今日听在耳中,依然新鲜如故。”

醉人的是那似曾相识的前尘旧事吧。

“再新鲜的东西都会坏掉,野果、饭菜和人。”我对他说起老十一,“师娘问过她,心上可有人,她想为她寻个好婆家。我师娘虽是江湖人,但难得极天真,像个街坊大娘,操心关爱的人的终身。老十一笑着回绝了师娘,她说,我不信那些,我只要万贯家财,不求裙下不二臣,情到浓时情转薄,不可信。”

“你啊,被消极的言论影响至深。”他稍弯下腰,白瓷般的手指轻抚我的眉,低声道,“他日你我成亲,我必将终生待你如新妇,永不相负。”

他唱作俱佳,我笑笑不作声,誓言太宏大,堪比家国天下,再说他已有绿袖,我不是很相信,也不敢。但女人都虚荣,爱听好话,能从他口中听到它,心里还是很甜的。

太多前车之鉴,我若信了,他会让我知道,它依然是个玩笑。

倾听和相信是两码事,你说,我就听,但你说,我未必深信,如此而已。

练了几遍空花翻,再来练鸭梨教的刀法,秦之川将军特地给我找了一把轻便的军刀。他和鸭梨是同一类人,外冷内热,耍刀时我总会想起鸭梨,时时走神。

在宫中的时候,几多达官贵人在背后议论得难听,但当着我的面就笑脸逢迎,还生怕我不多看他们一眼。更怕我记不住他们谁是谁,总会一遍遍地跟我强调他的姓名和官衔,以期多日不见,他的官衔更上层楼。

我和云天的关系很可耻,朝臣们泾渭分明,一帮巴结,另一帮讨好。云天问过我,哪一帮的人多,得知声讨的一方占了绝对优势就笑道,本朝还算有希望。

武者鸭梨刚直不阿,正气凛然,他是真性情,半点不掩饰对我的恶感,冲这一点,我本该欣赏他。他大概永不能理解,他的殿下为何会“迷恋”一个“男人”。但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努力改善对我的观感,只因我的表现令他觉得,我对殿下也不是完全没有情意。

那些时候,我何必要出口伤人,激他发怒?

我怎能让云天失去这样的忠心的属下。

他又何苦花这不必要的心思,白白抬举了我。

我坐在树下,把刀放在膝盖上发呆,我的殿下,你有没有想过,我不值得你为我冲锋陷阵?我——不配。

坐了好久,听得远处传来嘈杂的马蹄声,过了一会儿,凌乱的脚步声纷扰而至,接着,是熟悉的大嗓门:“属下倒忘了,这大西北……”

像暴雨夜的闪电击中了窗边的大树,心底一响,白光一晃,我跳起来向外奔去。军刀跌落在地,我只觉得内心激荡,大喊道:“鸭梨,鸭梨,是你吗?”

这是白昼,我不会是在做梦。他没死?他没死?

日头正盛,我眼冒精光地看到面前站着三个人,当中一人我不认识,左右的人却是连日来萦绕在心头的罪。鸭梨仍是去年秋天我出狱时所见的模样,身材魁伟,声若雷震,满腮虬髯,而哈密瓜穿淡灰色布衫,正满面笑容地望着我。

我跑过去,捶一下鸭梨,又捶一下哈密瓜:“太好了,你们都活着!”

久别重逢的寒暄真不像话,鸭梨喝道:“我这不好端端的嘛!”

我抹了抹眼睛,不和他吵,他们还活着,我就高兴了。哈密瓜温厚地笑道:“薛太医,你看看是谁来了?”

这才想起除了他二人,还有个陌生人把我的傻相都瞧在眼里,我窘得抓头发,臊眉臊眼地看过去。来人四十余岁吧,腰板笔挺,英气蕴于眉宇,两鬓虽已灰白,但面目仍是极为疏朗,想当年定是位美男子。我摇了摇头,他很眼熟,但我不认识他。

来人笑了:“女娃娃,认不得我了?”

一声女娃娃叫人我泪眼婆娑,是恩公!是我的恩公!他们所说的钧王爷!一直以来,我擅长在憎恶的人跟前表达憎恶,但怯于在喜爱的人跟前表达喜爱,可恩公是不同的,没来由地就是感觉跟他亲,我扑上去抓住他的胳膊大叫道:“恩公,你真的来了啊!”

他大手一伸,我已被他抱起来,扛到脖子上坐着。幼年时溜出去看戏,人又多,我个子又矮,怎么都看不见,大师兄就把我扛上肩,让我看完了大半场戏。那一出是萧何在月亮底下追赶韩信,到现在还记得,忘不了。

多年后,我的恩公扛起了我,像扛着女儿,大步前行。我不适应,又急又怕但……开心,被他们说的大人物这样对待,我很幸福,这幸福像我梦想过太多次的……真正的家,让我有很深很深的晕眩感。

战乱饥荒让一切都很粗陋,但接风宴是不可少的,这帝国的战神给数万受苦受难的百姓带来了希望。他是象征,是福音,也是定海神针,云天说,有些人天生就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受命于危难之时,但缔造了多少奇迹。我笑他:“会衬托出你和主帅的无能的。”

话说出口就后悔,实在不明白,心里明明没有这么恶毒,为什么说出口的会是如此。他倒没和我抢白,笑道:“你小瞧了我,我虽然爱面子,但有时还是能正视不足的。退位让贤,救百姓逃出生天,岂不是更妙?”

“我瞧着你有撂担子的意图。”

他仍笑:“好马配好鞍,糊涂妃配快活王。”拍拍我的头,“人尽其才,我们各就各位。”

“谁糊涂了?你还没告诉我鸭梨和哈密瓜是怎么回事呢!”

他不理我后半截话,只道:“看来你很认可你的名位,好说,回宫我就……”

“谁是你妃子了?他们怎么还活着?”

“我哥去大牢找了他,跟他倾谈了半宿,我派他们去接他,顺便嘛,给你上堂课。”他低喝,“反省得如何了?”

他们是还活着,可那场战役却让将士们……

他又道:“哦,那天没打仗。能和平解决问题,就绝不动用武力。”

他骗了我,但我头一次觉得心里很好过。但太好过也记着,他说的那些也不是没可能发生,我的确是个蠢货。

那一晚,我带了一坛烧刀子去找恩公谈天。分别并不太久,却恍然已过了三生,我有好些话想跟他说。

有月有风的夜,恩公以苍凉的往事佐酒。他说:“老夫已有十六年没晒过太阳了。”在他说的所有话里,这一句叫我最难过,而十六年前,他是何等快意纵横。

一骑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六年。是在夏天,恩公剿贼凯旋归来,受封受赏,人生光明灿烂。有个夜晚,他去宫中找好友留山喝酒,留山是他童年的玩伴,十岁时被送进宫做了宦官。

宫廷太大,天又热,他走了一阵感到口渴,路过亭台花榭,宫女们正端着瓜果和茶水款款而行。他急渴,就去要了一碗水。

是冰镇过的酸梅汤,刚从陶罐里取出来,加了桂花和蜜糖,分外解暑。他一口气喝完,问:“还有吗?”

观赏着昙花盛放的盛装女子鬓发如云,语声柔婉得像能滴出水来:“王爷喜欢的话,多喝几碗再走吧。”

她识得他是谁,但他常年征战在外,并不认得她。他想,大抵是公主妃子吧,又喝了一碗,道了个谢就走了。

那夜的月色皎皎,女子端坐在亭间,花影在投在她的脸上。他并未来瞧清她的模样,只依稀记得她腕间戴了一串红灿灿的石榴花,衬得皓腕如玉,是她亲自给他倒的第二碗酸梅汤,是以留意到了。

她很娴静温婉,身上有极淡的馨香,这便是他对那个月夜全部的记忆了。但对她来说,并非如此。君王最宠爱的颜贵妃自偶遇了他之后,日益消瘦,捱到了第二年初春就郁郁而终了。弥留之际,她已神志涣散,喊出了他的名字。

他少年扬名,以武状元大魁天下,夸官当日,十里长街挤满了倾慕他的女子。而他早有婚约,远房的表妹是他的良缘,十四岁就嫁给了他。他眼中没有别的红颜,但他无法阻止颜贵妃爱上众人传诵中的英雄。

一个寂寞的妇人在夏夜萌动的心思,给恩公招来了杀身之祸。他全然不知,但厄运滔天般卷来。君王震怒于颜贵妃的临终呼唤,置他赫赫战功于不顾,将他满门抄斩。群臣跪了一地,也扭转不了君王的心意,反倒更激起他的怒火,他将他打入天牢,即日问斩。

但两日后,君王做了噩梦,梦见祖宗指着他的鼻子怒骂荒唐,他冷汗涔涔醒来,决心留他一命。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恩公便在大牢里枯坐了十六年。他的父母妻儿都已死去,他力拔山兮却救他们不得,他还活着,但天下再无去处,所以他哪儿都不去。

大狱奈何不了他,但他哪儿都不想去。

他助君王开创了清平盛世,堪称国之神器,但飞鸟已尽,良弓被藏。他的君王自负不再需要他,他鞠躬尽瘁却敌不过贵妃的一句话,这就是战神雷霆钧的前半生。

皇族的一怒一颦,断送了多少锦绣前程。皇帝将明里暗里去探望将军的人一一斩杀,偏执地,杀杀杀。

大狱光线昏暗,将军用捕捉苍蝇来维持眼力和敏锐,他在等待,等他的帝国再一次需要他。任何地方他都不去,他就等在这里,等着君王回来恳求他,请他出山,求他谅解,在他的亲人墓前焚香忏悔,告慰亡灵。

他知道会有那一天,但他不知道那一天来得有多慢。君王在四年后驾崩,留下的遗言是,永不赦免。

他至死都恨着钧王爷。

杀戮决断的君王,在爱情上只是个善妒男子,是被嫉妒冲昏了头脑的可怜虫。或者他也没有那么爱颜贵妃,但他认为钧王爷挑衅了他的尊严,他恰好具备镇压的权势;而下一任君王云天之父,是个爱而不得的失意男子,在云天讲给我听的故事里,他是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酒鬼,他收集了若干和所爱容貌相似的女子,但她们都不是她。到了云天和云杉呢,他们会不会好运一些?

或许,惟有爱情面前,众生平等。

然而,倾天之权绝世之功,会不会较为容易留住一个人?

风凉夜沉,我和恩公相顾无言。几杯酒后,我问起《华佗针灸经》的来历,他说那是多年前一位狱友之物,他是一方名医,但他未能救活御史大夫的爱妾,对方就编排了理由将他推进了监狱。

医生医生,能医得了的,是那些有望生存下来的人,而另一些则是回天乏术。强权者未必不懂,但他们更懂得迁怒,恩公这么对我说。那位狱友刚进来时就受了重刑,恩公救不了他。没拖几日,名医就死在了大牢,临逝前将祖传的医术下落告诉了他,后来,他告诉了我。

“为什么会告诉我?会助我越狱?”

恩公放下酒坛:“小姑娘有梦想,为何不成全她呢?不过举手之劳。”他抚了抚我的头发,眼中像是有一滴水光,久久不落,但久久不走,“我的小女儿活到现在,也怕是有你这么大了……”

“我用那本医书救了人呢,恩公,你放心,我将来啊要悬壶济世,做个真正的医生。”

“它被埋在地下就是一些废纸,拿去救人,才是我那位朋友的心愿啊。”

“恩公,医书之外,还有两颗夜明珠。”我拿给他看,“能值不少钱吧?”

恩公也怔了一下,笑了:“他倒没同我说起这个,他的用意莫不是让获得者不为俗世生活操心罢?一个人在衣食无忧的环境下,才能更随心所欲地做事情,女娃娃,你收好。”

“二殿下也对我说过,有时金钱会使一个人清白高贵。”

十六年前的热血,在十六年后忆及,是一坛苦酒,喝了,沧桑就在全身游走。就着酒,我们用欢天喜地的语气缅怀了监狱风云,他说十六年身陷囹圄不算太糟,最坏的是幼时,洪水泛滥,饥荒肆虐,饿得抓观音土塞肚子。他最好的朋友被父亲送到了宫中,做了宦官而幸存下来,他则背井离乡成为采石匠,在劳作中练就了开碑裂石的臂力。

恩公说,前几日,云杉返回京城就去了大狱找了他,一席恳谈后,恩公听从了他的劝说。国家有难,他早就想来了,但如山的仇恨让他却步。

十六年过后去,但家破人亡的阴影仍不能淡去,他想对那个君王及他的后代的江山冷眼旁观,但又不愿对黎民苍生的危难袖手旁观,于是十六年来,矛盾日夜刺痛着他的神经。

直到云衫的出现。他们素昧平生,但那仙露明珠般的人的谈吐折服了他。

他发现当今的大皇子仁厚无欲,而二皇子机敏果敢,主动去了前线,能力足不足尚在其次,但有这份以一己之身补天堑的心,已让他动容。他问:“女娃娃,老夫当了十六年的困兽,太狭隘了吧?”

“恩公抹不下脸,却蹉跎了好时光。”这是云天给予他的皇帝老爹的评价,等哪天我要讲给恩公听。

恩公许许怅然,忽道:“是抹不下脸,更记得他们的哭喊,惨声不绝。”

战神执戈斩敌,冷了眉目硬了心肠,所向披靡。但在战场之外,他是父亲,是丈夫,是儿子,有家有室,有妻有女,他的心不是铁打的。

这风刀霜剑铁马冰河的命运,让人如何言说?

“恩公,他们是到天宫去了,少受了人世几十年的苦。但没关系的,百年后,一家终将团聚。”我果然没头没脑,用来劝慰人的言语,总是拾人牙慧。小时候,老十五染了天花死了,师娘这么对我说,老五死了,她还这么说,我记得牢。

恩公一震:“我这把年纪了,却要个女娃娃来教我。”怔然地重复道,“他们去得早,便少受了人世几十年的苦了……”

灯花落了一地,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