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曾是生活的调味品,娱乐性等同于如今的手机,给我带来过无穷无尽的乐趣。在那些夜里,躲在被窝里,支着手电筒,熬夜看到天明。有时候,手电筒的电池电量不够,我便会将它拿出来咬几下,就能再让手电筒亮一会儿。也不知是什么原理,反正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一号电池有卷纸的纸筒那般粗,咬到嘴巴抽筋也是常有的事。但为了看书,我忍了。
其实用来怀旧的东西不止这么一点点,旧的建筑、照片、玩具、零食,每一样都可以煽情得让人掉眼泪。可能让细碎的热爱燃成熊熊烈火的,唯有书。那一个个方块字,引我们进入浩瀚的新世界。
其实这扎堆的日子里也不太适合怀旧,着新衣换新颜,在鞭炮声与商场欢快的歌声中有所爱、有所期待多好,但当有事唤醒了回忆之后,回忆便汹涌而来。
我把那些旧书放到储物间的旧书架上,在此之前,我拿着小刷子,一点一点清掉上面的灰,然后用在淘宝上买来的塑封机,将它们与这个世界的灰尘隔绝开来。我把它们分了类,一册一册放上去,在有需要的时候将它们拿下来。它们是故人,也是这个家里的新友,我细心地呵护它们,是敬心底的热爱。
有一点点的仪式感,会让生活变得紧凑且有味。藏书不为炫耀,只在想读的时候能伸手即有。撕掉上面的塑封,在看完以后再封一次。如此折腾,是想让它们留存的时间更久一点。
那份想要将它们传递下去的心愿一直都很强烈,那种藏在书里的归属感一直萦绕心头。它是我的过去、现在,及未来。
很庆幸,我的现在与它为伍。无论经过多少互联网的风口,无论变换了多少种阅读形式,我仍然觉得,拿在手上的,翻在指尖的,闻得到纸页清香的,有一种无可替代的美感。
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很多年,大街小巷的书店是这城市极美的光。总有一些人,会执着地开一间书屋。无论他是名动全国的著名主持人,还是刚放下行囊的涉世未深的小青年,哪怕艰难到极致,只当一回过客,也会用热爱证明自己来过。
这些都是平凡生活里的英勇梦想。
羡慕,景仰,为他们点赞。
热爱不是消耗品,如果有始有终的话。常拿来陪伴生活,会让自己的生活闪闪发亮。当我与之相依,总觉得冬天不冷,春天转眼即至。
是的,春天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