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冉先生可以说是十分的宅和无聊了,除了买菜,他从不在外闲逛,和他在一起后,我发觉,我简直可以用“清心寡欲”来形容了。
本来女孩子就喜欢逛街买东西的,我也是女孩子啊,但我好像与我的那些小伙伴不一样,我也不喜欢逛街。因为逛街就要买东西,而我一买起来,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但买了都是自己拎着,冉先生反正是不会出去的,更别提帮我提我买的那些“玩意儿”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不能长时间连续的走或站着,因为小时候洗完澡下楼梯的时候打滑了,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记得我妈妈跟弟弟在楼下看电视,见我一路滚到了底,我妈妈坐在那儿笑我,好半天才去把我扶起来,这可以说是亲妈了。我则以为没什么事,年轻人嘛,摔摔还要肯长高点,也没多在意,越长越大才发现毛病越来越多。
那是也是正好赶上初中体考,我们班主任老师每天早上拉着我们去练习跳远,更巧的是,一下跳出去,把腰给杵着了。还要巧的是,正巧赶上冉先生回母校看看,我又记不到爸妈的电话号码,那个年代嘛,通讯技术也不想现在这样发达,记不得是真的记不得。
然后,冉先生从班主任手里,把我给提了出去,而班主任怕他把我给拐走,非得要冉先生留下个什么东西做抵押,给我检查完后,再回来取身份证。
而我的脚,冉先生是知道的,长时间站立以及运动量过大,我两只脚踝就会肿的跟个猪肘子似的,很长时间都不会消肿。毕竟,高一军训我也是受了训的,就是跑营方阵肿的。为此我请了假,但最后的汇演我还是参加了的,毕竟第一次军训,不想留下遗憾。
所以有时候我也会自作多情地想,冉先生是不是为了少让我在外面跑,不让他多做担心,让我好好的把自己养着。这也是一种无声关心与爱意啊!
02
一次我看到一则这样说的话:“不要和律师谈恋爱,不然分手了,你连一条内裤都分不到。”等冉先生回来,我把话念给他听。
他却说,“你试试看,看你能不能让我一条内裤都分不到?”
没错,我就是一个律师,被冉先生养在公司的律师。
我在冉先生的公司做律师顾问,用冉先生的话说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更何况这水还是自家的。”
当然,我也是不可能让他连条内裤都分不到的,因为我们是不会分开的。哈哈。
家里的招财生了小狗,妈妈打电话来问我要不要去领只回去养着,我欣欣然答应,拉着冉先生去我妈妈家领小狗养去。
领的时候,妈妈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好好待它,她可是不定时去“抽查”的。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富贵”,李富贵,随我姓。回到家,冉先生说,“这还有只猫,本来是买来陪你的,现在它还是去陪狗吧!”
“你买猫给我?冉先生大发慈悲了?还是你不是冉先生,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