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条狗都没你这么费劲。”
翌日,那位友人又收到了陆绅的短信。
【找陆软父母,找不到你给我死。】
友人:“……”
不是你养着吗?你名儿都给取好了这会儿又不养了?
你这跟养了小猫小狗又弃养的人渣有什么分别!
吐槽归吐槽,人还是得找,毕竟陆绅的性格放在那,说死就真的会弄死他,他年纪轻轻的就算猝死也不能死在陆绅手里!
想找人很简单,毕竟带陆软来这的是她的亲姨母,顺着这个姨母的身份再摸到陆软的真正姓名和家庭情况,轻而易举!
陆绅等了一个星期,才等到友人的电话。
他不避讳陆软直接接通:“人在哪?”
“人……”友人哑然了几秒,讪笑道:“陆哥,你们那不是有句话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吗?你看你名儿都取好了……”
“人、在、哪?”
友人:“……”
“人,可能找不回来了。”
陆绅一怔,朝陆软看了眼,眉头蹙了起来:“什么叫找不回来了?死了?”
“没死,就是各自组建新家庭了呗。”友人撇嘴道:“给你打电话前我还托人去问了问,哪想到陆软的亲生父母踢皮球似的都把人踢给对方,我估摸着她亲姨母把她拐走偷渡到这边就是亲生父母不关心的结果,当然也有可能是两方都觉得她是个累赘,不能主动丢就想个办法被动丢呗。”
“总而言之,你要是不要她,她可就真得继续流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