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f市的名胜地位,超过“金都”的不多。
尽管秦老是f城的人,出国前在f城的生意也还不错,但毕竟多年没有涉足当地的领域了。
这些年,或许在华尔街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但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很多规矩,还是要入乡随俗。
而金都,是他在最短时间内在f城站稳脚跟的捷径,至于他,也可以借由这次机会,将f城的领导班子熟悉一遍。
说穿了,这是相互利用,官方的说法是,共赢。
一般,在宴会上的时间尉迟衍都不会超过太晚的时间,与其在宴会上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不如回家陪老婆。
蛮婆子的肚子好像又大了一些,肚子里的小生命在健康茁壮地成长着,生命,真的是很神情的一件事,是不?
如果能够瞬间移动,只怕尉迟衍巴不得下一刻就搂娇妻在怀。
创造再多的利润,都比不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凡生活。
但是不行,今晚的目的没有达到,鱼儿还未上钩,他必须要耐着性子再好好地等一等。
朝楼上的殷战北使了个眼色,尉迟衍往晚宴的角落里走去。
北比他适合这些应酬的场合。
比起冷着张脸,你说十句话,他只会给你个点头,“嗯”这种冷淡反应的尉迟衍,在场的宾客当然更加喜欢殷战北这类笑眯眯型的贵公子。
当然了,尽管那笑容里多少有点笑里藏刀的意思,可至少你说十句话,他好歹会回应上个七八句,哪怕每次都能让人哑口无言,好歹,好歹聊胜于无啊,是不?
有了殷战北,尉迟衍得意顺利地摆脱缠了他好一阵子的那些人。
尉迟衍站在一张餐桌前,假装在认真挑选什么样的红酒,以尽可能在不忍人注意的情况下,不动神色地搜寻那道目标人物的所在。
“这瓶1982年的口感不错。入口醇烈,酒香四溢,但回味无穷。”
是道成熟、魅力,但仔细听,还是能够听出声音主人紧张的情绪。
背对着来人,尉迟衍嘴角微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