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一阵骚动,很快,几只强壮的野狼跑了过来,从它们嘴中吐出几块红不拉几的东西,天天定睛一看,差点将隔夜肉吐出来,这几块东西,赫然是血淋淋的人骨,其实有一块最清晰,是一张人的手掌。
汪汪汪,你们这些莽货,把这些玩意儿弄走!天天跳着脚大吠,以后都给老子记住喽,只要老子在一天,就不准吃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准吃人,不准吃人,不准吃人!
群狼发出呜咽之声,表示顺从。那几只野狼叼起人骨,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掉了。荒野狼具有森严的等级,狼王发令不准吃人,那么,这些狼就算饿死,也不会袭击人类。
天天一番怒吠,为北疆除了一害,可惜,天天发飙时,无意中加了一个时间限制,——“只要老子在一天,就不准吃人”,如没有此时间限制,帝国北疆野狼恐怕会成为全世界唯一对人类友好的野狼族群。
紧接着,天天发出第二条王命,汪啊,有没有美女狗,啊对,没有狗,美女狼也行,让老子瞧瞧。城市狗狗中,小泰迪犬属于精力最旺盛的种类,天天自从随登临离开人界,奔波千里,却连一只母狗都未见过,一颗狗心早淡出鸟来了,所以,它的第二条王命就是叫狼群献上美女狼。
哦,不用怀疑天天大人纯洁的心灵,人家就只是看看罢了。
狼群又是一阵骚动,然后近百只美女——狼从狼群中脱颖而出,汇聚在天天身前,母狼们直视着天天,吐着舌头,流着口涎,锋利的牙齿闪着寒光。
登临站在天天之后围观,当看到这一幕时顿时乐了,他和天天朝夕相处,基本能够心意相通,天天狗嘴一张,就能猜出大概。此刻,他稍稍一琢磨,再仔细看这些野狼,就知道天天这是要干嘛了。
不过,狼王大人的体型和这些母狼的差距实在太大,大人您刚上台就召唤这么多猛妃,小身板能吃得消吗。
天天喜欢大块头狗狗,所以,母獒犬阿力就很对它的味儿,这可不代表天天拥有博爱趣味,能欣然将此审美观跨跃种族,狼和狗虽然具有相近的血脉,但毕竟不是一个物种,在许多方面都有区别,例如体味,狗狗的体味和狼的体味是绝不相同的。
狗狗闻狼的体味,尤其是发情母狼的体味,就像嗅觉敏锐的人闻到重度咸鱼一般。一阵风吹过,母狼的体味如海潮一般席卷天天。天天狂翻白眼,差点晕倒,它对狼王权势的期待宣告耗尽。
汪汪汪,快走快走,都离老子远远的,没事别来烦老子。天天大叫,兼用意念传达命令。
王命如山。众野狼不敢怠慢,立马做鸟兽散。荒野之中,数万野狼各自跑路,就如蚁群溃散,非常壮观。
很快,偌大荒野中,除了狼尸,再见不到一只野狼,跑得干干净净。
登临和天天则向商队走去。
龙思思被龙叔护卫着,看见登临囫囵的返回,提起的心方咽回肚中,见登临衣衫褴褛,遍体鳞伤,如血人一般,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龙叔快步上前,对登临抱拳,深鞠一躬,被登临一把扶住,龙叔张了张口,还未说话,却听身后的龙思思说:“你这人,与这些畜生相斗,为何如此搏命……龙叔,快取金疮药来。”
我不如此搏命,你就死了。登临看向龙思思,心中刚生起的一丝不快烟消云散。
龙思思正在流泪,若非亲眼所见,登临很难想象,如此智慧超群的女子,流泪时也是这般楚楚可怜。
有一点可以确定,此时此刻,她是真的关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