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可能说服苟归元,与之争论更是毫无意义,因为我与他在标准和逻辑方面有巨大的差异,我认为是失败和丢脸的事,他显然认为是有趣的成功。
他觉得打败坏蛋是奇妙的伟大胜利,而逃过差人的追捕更是了不起的丰功伟绩,而如果能够让坏蛋怕怕,从此不敢来挑事,绝对是值得夸耀一生的神奇经历。
我:“坏蛋如果带着很多人来公司里挑事,你和其它妖怪怎么应付?”
苟归元很轻松地说:“坏蛋的血和肉都很好吃,妖怪吃坏蛋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不会让食物白白浪费的,他们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弄得干干净净。”
我:“我相信你们可以打败一伙江湖人士,获取一些人肉作为食物大吃特吃,但是,坏蛋们会有别的办法,比如,带着一伙全副武装的差人过来。你们并非刀枪不入,子弹怕不怕。呯——!”
苟归元被吓了一跳:“当然,子弹会打伤我们,如果击中要害或者多挨几粒,我们也会死掉,而差人的肉虽然也很美味,却不可以吃,因为若是杀死他们或者吃了他们,那么就意味着与整个权力机构作对,那样的话我们面临的麻烦会非常大,将遭到全面追杀,甚至要面临同类或者术士的追捕,上天入地都很难逃脱。”
我:“原来你也知道害怕。”
“当然,就算被差人缉拿,我们有办法应付,在漫长的生命里,我们积累的逃生的经验很丰富。”
“可是,我怎么办?我被牵扯进来了,而我不是妖怪,不会变形,没有特异功能。”
“我会保护你。”
“你自身难保。”
“别瞎紧张,那些坏蛋估计被吓破胆了,根本不敢再来找麻烦,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你继续做办公室副主任,我继续当主任,像从前一样过日子。”
“可是我觉得,咱们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
“你想太多了,现在带着我到外面蹓跶去,我喜欢走在你旁边。”
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得带上他走到外面,小黑则从沙发上跳下来,跟着出去。
大半夜蹓狗,这种事无论怎么看都显得不太正常,况且还有一只大猫趴在狗的背上。
小区里空旷无人,看不到保安,偶尔有流浪猫从垃圾桶里悄悄跳出来。
我低声说:“这个时候出来散步,真是愚蠢。”
苟归元的狗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夜深人静,做什么都挺合适。咦,那边有辆奔驰,要不要我把它玻璃砸了?”
我:“绝对不可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只有傻瓜和疯子才会做。”
苟归元:“我不傻也不疯,只是我觉得砸烂豪车的玻璃能够让你开心,毕竟你买不起,弄坏了别人的,你肯定会笑。”
我:“如果监控拍到我和你干了这事,麻烦就来了,要赔钱的,可能还会要求把你炖了。”
大黑猫跳到了苟归元的背上,趴着,把脑袋靠在厚厚的狗毛里,看上去很舒服的样子,真让人羡慕。
如果我能够变小了,那么我会很高兴骑这只大狗的背上,当然,如果他变大一些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