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上班,永成的老板就给我出了一道难题。
那是一桩离奇的老千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来自香港的刘姓小姐选了一张站满二、三十人的赌桌,玩了一次押大押小,以五百元下注围骰,结果开小,赢了。就在此时,同台一名赌客表示买了两千元小,质问为什么不是赢。当时有三名赌客声称各自买了两千元小,但荷官只派了两份钱。
未获得红利的客人一怒之下投诉到保安处。
接到客人投诉的值班保安翻查录影片段,调查取证,结果发现其中一名赌客的筹码被人移动了,由押小变成押大,因此三人中只有两人赢,而断定移走筹码的人就是刘姓小姐。
但刘姓小姐拒绝承认是她移走筹码,并且扬言要对簿公堂。
三天过后,事情还没有了结,而刘姓小姐因为这件事情没有处理好,也暂时不能离开澳门。要知道澳门的法律,但凡在出千的赌客,一旦被捉住,最轻的也要判五年监禁。
对于刘姓小姐来说,这可不是儿戏。
这件案子就交到我手上。
方面一口咬定是刘姓小姐移走了筹码,证据是录像拍下了移走筹码这个人的一只手和衣袖,而衣袖的颜色恰恰与刘姓小姐的一模一样。
如果仅凭这点证据,很显然不能以理服人,因为,的录像并没有拍下移走筹码这个人的整个样貌,而仅仅是拍下了衣袖和手。
我反反复复翻看这段录像,又询问了当时发牌的荷官和值班经理,并详细做了记录。过后,又去了酒店与刘姓小姐碰了一次面,没有发现任何疑点。
我与刘姓小姐握手告别。
正在此时,我的脑子突然灵光一现:我发现刘姓小姐白皙的手指上戴有一枚钻石戒指,指甲上有明显的水晶装饰环纹。
而她的衣袖的确是白色的。
虽然三天了,刘姓小姐依然还穿着当时在博弈时的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