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人说话,似乎是颇为讲究,颇有一点独门心得的。
街上人喜欢串门,尤其是在午饭或晚饭时间,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其他的时间,各人基本上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不一定就能碰上,因此,吃饭时间倒是比较合适的了。而另一方面,彼此之间都是熟人,也没必要过多的客套或繁文缛节。因此,扛碗到别人家,双方边吃饭边聊天,倒显得很自然:一来主人家没有待客不周的顾虑,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另一方面,对做客的一方来说,似乎又隐含着这么一层意思:都是街坊邻居了,太客气可就见外了。我不请自来,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光临寒舍”“大驾光临”的,你完全没必要有什么顾虑,大家就各吃各的,边吃边聊吧。因此,这“扛碗”的“扛”字,其实是颇有深意的,它就像滴水见太阳,折射出小街上独特的风土人情,蛮耐人寻味的。
当然,所谓“各吃各的”,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双方或其中的某一方有好菜,互相之间品尝一下,也是很常见的。还是那句话,“远亲不如近邻”。
再说这天中午,我扛着碗走到街面上的时候,注意到阿豹家的大门口是敞开着的,就信步走过去了。街道与大门口之间的空地之间,隔着一条小水沟,由于是敞口的,一般就叫阳沟。我刚想着要跨过那阳沟的时候,阿豹发现我了,就亲切的招呼道:“梁弟,来,吃饭。”
听他这样说,我就走过去了。
指着桌面上热气腾腾的菜肴,阿豹招呼道:“来,和我吃饭——”
一些必要的客套,我还是懂的;于是,我扫了自己的饭碗一眼,这样回答道:“我,我正吃着呢。”我的意思是,你完全没必要把我当客人看。
阿豹哈哈一笑:“好吧,一起吃——”
小赵会意,拉过一张小板凳,热情地说道:“来,坐下,一起吃——”
听了这一句,我顺势坐下了。
阿豹家的这顿午餐,已是相当不错了:一盘猪肝瘦肉炒豆芽,一碗肉丁白菜汤。就当时的生活水平而言,不是每一次正餐,都会有肉吃的。
阿豹将一块猪肝夹到我碗里,这样说道:“来,尝尝看——”同时,扫了小赵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