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老婆是我老婆;我老公……(1 / 2)

是她没错,那身旗袍、那双高跟鞋……绝对是平平安安的妈妈没错!

她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两束灼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从车里出来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对着化妆镜补满了唇上的颜色,这才无奈地转身离开。

小轿车、大哥大,这是多少人奋斗大半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但女人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愉快和自在,倒更像是被关押着的犯人,哪怕尽力挤出几丝笑意,眼角眉梢也尽是疲惫。

“陈阿姨好有钱啊……”看着女人离开时婀娜的背影,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回了回神后,她又产生了几分好奇,“可是既然陈阿姨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平平安安接走去住大房子呢?”

这可问住沈妙了。

沈妙也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分明自己赚了这么多钱,俨然从农民阶级跨越到了小资阶级,怎么就不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享福呢?

在明珠大饭店吃一顿饭,得顶得上他们平常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吧。

根据她以往吃瓜的经验,只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得意忘本,觉得丈夫和孩子给自己丢人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二是这钱不是她的,她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就像是商店里摆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招财但无财。

小孩子的好奇心重,在碰巧碰到另一颗好奇心时,两两加乘,双方都会同时增大胆量。

她们没有急着去给王琴送饭,而是手拉着手和女人一样从大门走了进去。

很少有人会独自来饭店吃饭,沈妙猜测,王琴一定是跟什么人一起来饭店吃的,所以她想看看,和王琴在一起的人是何方神圣。

再过几分钟就到下午两点了,按理说,过了两点饭店就会暂时休息打扫,等过了五点之后,再重新开门迎接晚餐点的客人。

只是今天是周末,饭店里有不少趁着空闲时间喝酒应酬的客人,在一楼大堂剩余那几桌客人离开之前,这里的服务员都要随时待命。

女人进门时,有两三个服务员在前面带路,可等到沈妙和招娣进来时,则变成了两三个服务员阻拦,所以她们并没有办法像女人一样走进内部的大堂。

“我们是来找王琴的,她在这儿当清洁工。”沈妙解释道,“第一次来不知道该咋走。”

服务生:“找人从后门进,前门不让走。”

趁着沈妙在和服务生解释的时候,招娣稍稍往一旁挪了几步,踮起脚尖看向了屏风后的大堂,因为没有什么食客,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显眼的明媚。

“姐!你看!你快看!”

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沈妙看到女人坐在了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彩菜色,同样的菜,装在精致的陶瓷盘中就是要比一次性盒子更加高档。

而在圆桌的另一边坐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发福、满脸横肉的丑男人。

不对,不能说是丑男人,应该说是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因为他的眼神里满是对女人的贪图和垂涎!

招娣不认识那男人是谁,只觉得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不该和陈阿姨坐在一起。

但是沈妙却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以至于在认出男人的身份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钱万里?!

坐在女人对面的男人是钱万里!吴桂芳的丈夫,钱万里!!!

女人原本坐在钱万里的对面,但当女人坐下后,钱万里却又站起身坐在了女人旁边的位置,光是坐着还不够,他的两只手甚至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

一只拉着她的手,疼惜地摩挲着,另一只手则缠在她的腰间,手指……

沈妙看不下去了,跟服务员道了一声抱歉后,赶忙拉着招娣离开跑去了后门。刚才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哪怕找到了还在后厨刷盘子的王琴,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们咋来了?”

“想着你中午没吃饭,给你送点。”

“红烧肉?哪来的?”

“安安她妈今天回来了,给他们带的。”

“你见着她妈了?”

“嗯……她现在还在饭店前头,跟个男的一块吃饭。”

虽说孩子们的友谊和当家长的无关,但王琴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陈平和陈安的爹妈有什么接触,因为她怕自己的孩子接收到什么不太好的影响。

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村里人,不像城里人花样式玩得那么多,所以她得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们。

见沈妙的神情有异,王琴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说道:“见到他们妈了吧?”

“嗯,”沈妙点点头,“可她咋会跟姓钱的在一块?他可是吴……”

招娣还小,沈妙也不想她小小年纪就吃到这么一口噎人的瓜,于是及时收住了后面的话。

王琴开始还很惊讶沈妙怎么会认识钱万里,后来一想吴桂芳曾经去找她看过病,便理顺了这段逻辑。

王琴原本是不想跟沈妙说别人家的是非,不过既然沈妙已经知道了,她也只好把自己听说过的事都告诉她,免得以后见到这一家人后会再被吓到。

陈为民的媳妇,也就是陈平陈安的妈,名叫马素华。王琴他们才搬来南果村不久,一开始只听说过有一户扒着有钱人吸血的寄生虫,后来才知道邻居们说的就是他们俩。

陈为民和马素华刚带

着孩子搬来时,穷得只有一只装着衣服的行李包,听他们的口音不像是豫省的,像是从南边哪个省跑来的。

没人知道他们家里的事,只知道他们很穷,很穷很穷,穷到在交完房租后都没有钱吃饭了,是陈为民连夜去找了个临时工干,第二天才买来一些饭,而且只有一些馒头和咸菜,因为这些很便宜,多买一些就能吃得久一点。

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平和陈安年龄小但却很懂事,爹妈白天出去打工的时候,他们会安静地在家里呆着,偶尔和楼里的孩子们一起玩,但从来不会跑出筒子楼让大人们担心。

后来,陈为民找到了一份给公司老总当司机的工作,又引荐马素华去公司里当了保洁工,从那之后他们的生活才算是逐渐好起来了。

其实不能算是好起来,应该说是“飞”起来了。

陈为民刚给老总开车没多久,有一天,邻居们看到他带了个中年女人回来看孩子,那人正是吴桂芳,而他们来的那天,陈平和陈安则在邻居家里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

人人都知道陈为民干了什么事,也知道他和吴桂芳不正当的关系。当时他们都很心疼马素华,心疼她是这段关系中的受害者,直到那天有人在街上碰见马素华也挽着一个胖男人,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两口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从那之后,邻居们就不再管他们的腌臜事了,只知道陈为民每天要“耕作”到晚上才回来,而马素华为了“工作”基本不回家,就算回来也只是匆匆坐一会陪陪孩子而已。

“唉……”

故事讲得差不多后,王琴手里的饭盒也空了,盖上盖子,她不禁叹了一口气:“长得也都是排场人,咋净好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现在孩子们还小不懂事,长大了叫他们咋办?”

当爹的给老总夫人当男小三,当妈的给老总当女小三……明明是两家人,非得过成一个被窝里睡的关系,他们有脸做,旁人都没眼看。

而他们这么做确实也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所以说,他们这两口子可不就是寄生虫吗?而且是只寄生在一户人家里吸血的寄生虫。

沈妙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不停地喝水。

是啊,有手有脚的两个人,干什么不行?非要靠这样的方式赚钱……确实,受伤害的就只有孩子。

见时间不早,沈妙也该回家了。

说来也真是巧,沈妙刚要送招娣回去,前脚离开明珠大饭店,后脚那辆豫AQ6666的车牌就跟着从后面出来了。

开车的人戴着墨镜,眼里只有前面的路,可坐在副驾驶上的人却看到了人行道上的沈妙和招娣。

电光火石之间,她们的目光快速地碰撞了那么一下,沈妙却在那一瞬间中感受到了她的郁闷和无可奈何。

可是当钱万里的小三不是她自愿的吗?又有钱花,又有衣服穿,还有好东西吃,甚至还有更豪华的大房子可以住,一切都是如她所愿,她又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回到南果村时,沈妙远远就看到几个大人正急匆匆地拉着三轮车往外跑,在前面开路的则是周家的那几个女儿。

“让一让!都让一让!”

沈妙和招娣以为是家宝出了什么事,赶忙快步跑上前,可跑到三轮车旁时才发现,躺在上面的是陈平和陈安。

一个小时前兄妹俩还好好的,此时他们却无力地躺在床上,浑身满是呕吐物,陈平的身上还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疹子。

看到沈妙,陈安难受地捂着肚子,她不想哭,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哗哗哗”往外流。

“姐姐,我疼,我好疼……我想要妈妈,要妈妈……”

看到陈安这般可怜,沈妙不由得想到了马素华那光鲜亮丽的模样。

她这个妈当得跟甩手掌柜似的,也不知道她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这样难受,会是什么样的心境。

“别怕别怕,有姐姐在,你妈妈,你妈妈她一会就来了。”

沈妙一边安抚着她的情绪,一边替她做着简单的检查,杂乱的脉象、泛白的舌苔,还要肚子的疼痛……是中毒的症状。

沈妙下意识把下毒的人和马素华联系起来,因为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心狠的坏女人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不惜杀害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