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入夏了,不仅天气越来越热,村民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忙了。
忙着种地、忙着打工、忙着努力赚钱,然后往家里娶媳妇。
五月份的好日子不少,基本每隔几天都会有人办喜事,正赶上今年是个好年份,来给沈家送喜帖的人就更多了。
一包花生瓜子、一包喜糖、一包烟,都快要把抽屉给塞满了,今天去岔河村吃席、明天又要去五里铺,后天还得在南湾堡和刘家村之间做选择……
这一顿顿的席面吃下来,沈妙都长胖了好几斤。
要光是吃饭也没啥,可只要一坐上桌,沈妙身边总会聚集来好几位大姨问她的情况。
今年多大?谈过对象没?喜欢啥样的?那个xx家的xxx年龄跟你差不多,也还没找媳妇呢,要不要抽个空见见?
没办法,谁让她每次都坐小孩桌呢,一群小孩里就属她最显眼,想注意不到她都难。
当然,也不止是因为她年龄大了,且模样生得俊俏。
“恁爷是这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夫,恁爸又是村长,你自
己又有一身的本事,就你这条件,谁不想娶回家?”
王冬梅一边切着菜一边替她分析着原因。
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姑娘生得金贵,也没有大学的学历,可在人均素质不过小学毕业的城边村里,沈妙这条件已经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香饽饽了。
长得漂亮能力强,性格开朗家世好。
之前是她不常出门所以长辈们不知道,如今见到她出落的亭亭玉立、知书达理,哪能不生出想要把她带回家当儿媳妇的心啊。
坐在一旁掰着筐里的豆角,沈妙把怨气都发泄在了它们身上:“那也不能撩进碗里就是菜吧,认都不认识呢,就拉着手让我去她家玩。”
一说起这事,沈妙就后怕得很。
上次去吃席,她抹不开面子就跟着爷爷到那位叫刘姨的去她家里坐了会,结果撞见了她那五大三粗的儿子在院子里,自己亲手做竹床。
手里的斧头一下接着一下地往下劈,表情那叫一个狰狞,同她打招呼时倒是客客气气的,可一看到他浑身是汗,半截蓝色裤衩子从裤腰露出来的背影,还有嗑瓜子时,歪着的嘴角粘着两片瓜子皮……
嘶……想想就吓人!
瞧沈妙那打冷战时夸张的模样,王冬梅撇撇嘴,笑着把切好的菜拨进了水池里,又问道:“对了,你跟姚恒处得咋样?”
“就那样,”沈妙随口答道,“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就是经常一块玩。”
他俩这辈子注定是没戏,能像兄妹这么相处已经很好了。
不过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妙。
对啊,下次再去吃席就叫上姚恒,让他来冒充自己的对象,这样就不会有人再凑过来给自己介绍对象了!
下个礼拜天村里张二叔的二儿子要办事,正好可以找姚恒来撑撑场面。
中午饭快要做好的时候,沈山生也从村委会回来了,除了几封寄给他需要转交的信外,又有几张红色的请柬和几包喜烟喜糖。
没办法,沈万山一生广施善心积累了极高的口碑,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请他;沈山生又是清河村的村长,能请到他同样可以为席面增加几分重量。
所以不管是哪个村子、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有沈家的一席之地。
早些年还是父子俩亲自到场,这几年爷爷年龄大了不爱热闹,爹妈有时候忙得抽不出身,便都是沈妙代替他们出席。
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可被迫听不认识的姨婶姑奶给自己相亲却很折磨……
哎,谁能想到有一天吃席会变得这么“痛并快乐着”啊。
“芦……花村,李……啥涛?”
请柬上那几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得沈妙眼睛疼,有些笔画还特别松散,得认半天才能勉强猜出来是什么字。
见沈妙拿着请柬念半天也没说出一整句囫囵话,王冬梅便拿来也瞧了一眼。
唔,不怪沈妙看不懂,这上面的好几个字她也认不出来写得是啥。
“这是谁家的小?”王冬梅把请柬交给了沈山生,问道。
“李群涛,曹嫂子家的,上面不是写得有嘛。”
很明显,沈山生并没有看请柬里的内容,否则不会拿手指半天也找不到那个“群”字在哪。
村里的请柬大多都是手写的,只有家里有点钱的会到城里去打印,可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请柬都代表着主人家的心意,所以一定是很郑重的。
不会设计花样式就简单画几朵花,不会写字就请村里有文化的人代笔,这是门脸、是面子,总之一定要能拿得出手。
可这一张请柬……
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说,甚至行列都没对齐,一张红纸从中间相互对折,里面没有一个花样、半点装饰,只简单洒了一点金粉,完全看不出要请客的心意。
“曹嫂子?”
原本对这份请柬还有些嫌弃,一听到是她,王冬梅顿然就理解了。
她家的情况不是很好,说得封建一点,就是李家的祖坟有问题。
曹嫂子的大儿子没长到三岁就夭折了,二儿子也是先天不足,从小就吃着沈万山给开的中药,可还是没挺过十岁,三儿子倒是顺利长大了,可却在城里出了意外,后来老李头也过世了,只剩下曹嫂子一个人拉扯着孩子。
李群涛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长大的儿子,万幸的是李群涛没病没灾地长大了。
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三十出头了吧,听说早几年跟人去了南方打工赚钱,既然是要办喜事看样子是回来了,可瞧这请柬做得这般简陋,又不像是赚到钱的样子……
没关系,只要人能平安地回来了就好。
“妙妙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李群涛去打工的时候妙妙才多大。”
“那应该也没见过曹嫂子。”
“见过,妙妙两三岁的时候,曹嫂子抱过她。”
“没事儿,那这次去吃桌正好见见,认识认识。”
沈妙:……
老李家难得办一回喜事,虽然沈山生抽不出时间去,但为表尊重他还是让王冬梅代替自己跟沈妙一起去了。
沈妙又叫上了姚恒一起陪着,就不怕别人再拉着自己介绍对象了。
芦花村在豫市的南边,离市区比较远,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行车才看到村口。
平时一般谁家办喜事,都会提前在村头挂红,住的那条路上也会系上一些红布条。不过他们家的情况不太好,等走到门口了,才看到两只高高挂起的红灯笼和挂在树梢上等着点燃的鞭炮。
李家的院子不大,只摆了六七张圆桌子就放不下了,其他的桌子暂时在墙角收着,等到中午开始上菜了再摆在外面的路上。
院子里热闹得很,全是来恭贺他家儿子结婚的,而那些年龄小的孩子们和女客们则挤在新娘子的屋门口不停地朝里面观望。
“让我看看,让我看一眼。”
“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嘘!你声音小点,别吵到人家。”
“反正她又听不懂咱的话,看看又咋了?”
“我以后也要娶个和她一样漂亮的媳妇~”
不止是女人和孩子,就连不少男客都偷偷地朝着屋子里观望,想要一睹新娘子的面目,尤其是从外村来吃席的客人,好几人的眼睛都在放光呢。
在门口登记好名字给了红包后,沈妙跟着王冬梅来了主屋,同正在招呼客人的曹婶子打了个招呼:“嫂子,好久不见啊,我们来给你道喜啦~!”
“欸?是您?”
“这么巧啊?!”
见沈妙和曹婶子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彼此,王冬梅便问道:“你们认识?”
曹婶子主动过来拉住了沈妙,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眼睛也笑得弯成了两条月牙:“认识认识!上次要不是恁家闺女帮忙,俺可就被那小流氓给讹上了!”
要说来,这世界可真是小啊!
上次在警察局,她一直没来得及跟沈妙道一声谢,本以为这辈子都要欠她一声“谢谢”了,没想到老天爷还是给了她这次机会的,竟然能在儿子的喜宴上碰到。
不止是她,沈妙也不禁感叹她们之间有缘分。
因为这位曹婶子,正是沈妙在墨寨路见不平替她出头的女人!
女人名叫曹云,今年才刚过五十而已,只是平日里过于劳累,生活又给了她太多的磨难,才会染白了头发、增添了皱纹,所以按照辈分,沈妙叫她一声婶子就行。
“身体咋样?上次没跟着去医院,没被他气出啥毛病吧?”
“没有没有,身子好得很,就是血压有点高,吃了点药就好了。”
挽着沈妙的胳膊,曹云忙不迭地同身边的人介绍着她,“这就是上次我给恁说得妮儿,得亏有她在,要不我跟俺儿媳妇真得叫那个流氓给讹了!”
听曹云这么一说,一众姑婶姨奶的目光立刻转移到了沈妙的身上,眼神
一个比一个惊讶。
“老沈家的妮儿就是有本事啊!”
“不愧是老爷子带大的妮儿,不止会看病,治流氓还有一套呢!”
“瞧瞧,人家生得就是一副聪明相,有福气得很呀~”
曹云一定没少跟村里的人说自己的事迹,估摸着还夸大了一部分细节。
瞧她们看自己的目光,简直跟看到会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一样,各种止不住地夸赞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