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人手指,周予安不是第一次。
上回是在青庐,她让沈崇明帮她捡药,故意挑了些带刺的难为他。此人虽是个将军,捡药却是笨手笨脚,刚开始捡就被扎了手。
她笑,他用没有温度的眼睛瞅着她,她蓦地一慌,也不知那根神经搭错了,竟抓起他的手指含在了嘴里。
记忆中,似乎只有娘亲这么做过。
小的时候怕疼,却又淘得厉害,每次不是伤手就是伤脚,娘亲从不骂她。约莫三四岁的时候,偷拿娘的绣花针玩,扎破手指,哭得厉害,娘亲一边刮她的鼻子,一边将她的手指含进嘴里,说也奇怪,手指竟然不疼了。
光滑灵巧的小舌抚过伤口,沈崇明浑身紧绷,战栗着喊了句:“周予安!”
她茫然地睁着眼睛,不知怎的就咬了他。
她发誓她不是故意的,可他气了她两天,饭不吃,药不喝,她只能舔着脸一遍遍的给他送,说好听的哄他,各种赔礼道歉。
第三天,他终于出门了,看她的眼神就跟饿狼看兔子似的。
思及过往,周予安禁不住哆嗦了下,余光从他的手指上溜过。四目相撞,尴尬地咳了咳。
“那个——”
“还吃吗?”沈崇明抚着手指问了句。
周予安不知他问的是瓜子还是手指,头摇地跟拨浪鼓似的。
“不吃了?”沈崇明勾着唇角,把剥完的瓜子递到她跟前:“不想吃瓜子,是想吃肉了?”
咕咚~
周予安猛地咽口水,瓜子呛到喉咙里,呛得她满脸通红。
“是有些馋了,想吃红烧肉了。”低头,避开沈崇明的目光,将瓜子一股脑地全塞给执剑:“瓜子上火,不吃了。大叔,您继续,那刘家的新娘子怎么了?”
“死了!”老板一副吃瓜看戏的表情。
大叔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小两口间的逗趣儿一瞧一个准。他一边感慨着年轻真好,一边对着埋头吃瓜子的执剑摇头——这孩子,怕是得打光棍儿。
“死在哪儿?狐狸庙吗?”
“可不是那狐狸庙嘛!”老板给三人换了茶:“人就躺在蒲团那儿,身下淌着一滩血,惨的很呐。”
“可有报官?”
沈崇明抚着手指问,周予安心虚,刻意将目光落到别处。
老板道:“案子当天就报到了县衙,县太爷亲自过问,上山的时候还是我给领的路。”
周予安问:“仵作怎么说?”
“说是他杀!”老板抿了口热茶,清着嗓子道:“新娘,也就是刘家的那个儿媳妇阿月,头朝下趴在地上。脑袋被砸得血肉模糊,辨不出原本的样子。她娘还是通过她手臂上的一颗青痣把她给认出来的。喜袍也被扯乱了,衣服上全都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