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热死我,然后你再找个媳妇吧。”羽兰一愣,“离那么远,太阳都热死人了,你还想飞过去。”
“放心吧,我去过太阳表面的,没事的。”翁白又在两人的氧气罩外,加了一层隔热罩,“现在没事了。”
“这个管用吗?”羽兰看起来有些不放心。
“没问题的,为了你,我还特意把隔热罩加热了呢。”翁白说,“太阳表面也就5000度而已,怕什么。”
“5000度!上次我烧水被烫了一下,快疼死了,那才100度!5000度耶,你想烫死我!”
“没事,不是有防热罩了吗。”
“就信你一次。太阳中间多少度?”
“这个,1000万度吧。”
羽兰面无表情。
“奇怪,这个你怎么不害怕了?”
“想象不出来有多热,何况,我们到表面看看就行了,是吧。”
翁白不敢告诉羽兰,想抵达只有5000多度的太阳表面,需要通过上百万度的太阳大气层,怕羽兰害怕。反正对他造出来的防热罩来说,别说几百万度,就是太阳核心的几千万度也是小意思,所以倒也没必要告诉羽兰,让她担心了。
驶向太阳的路途,十分壮丽。
这种壮丽,来源于单调。
在宇宙的背景下,人类附近的唯一恒星放射出炙热的光芒,笼罩着这小小的太阳系。
温暖又壮丽。
宏大而单调,是构成壮丽的必要因素。
“地球真小啊。”一直没有开口的羽兰突然说道。
“是啊,太阳虽然在宇宙中只是个普通的恒星,但是它毕竟是太阳系的核心,包括地球在内的几个行星和这些行星的卫星等天体加起来,重量只是太阳的小零头。秦博士算过后说,太阳自己的重量,占了太阳系百分之九十九还多。”
“太神奇了。”羽兰说,“奇怪,我自己看太阳,怎么不刺眼了。”
“当然,给你过滤过了,”翁白说,“要不你的眼早瞎了。”
“从地球到太阳,要飞多远啊。”
“3亿里地吧。”
“乖乖,”羽兰咋舌道,“这要是以前,可不敢想象啊。”
“别说以前了,就是现在,秦博士也没造出什么合适的飞船,既能快速飞到这里,又能抵御太阳的高温。要不是我,哼哼。”
“你厉害,行了吧。”羽兰不屑的说道,“宇宙大着呢,来趟太阳,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了。”
“要不咱们回去?”翁白停止了飞行。
“别,看你小心眼儿的,都跑到这里了,回去干什么。”羽兰感觉服软。
没多久,翁白和羽兰就进入了太阳的大气层,防护罩外面已经到了几百万度,但是里面仍然十分舒适。
由于太阳是气体,也就无所谓地面。不过翁白还是和羽兰一起降落至“太阳表面”。
两人在这个气体表面上飘荡,这是一个时刻发生着剧烈能量活动的地方,太阳内核的温度,经过几百万年才能传到这里,无数的光芒、热量又包围着这个表面,不管是朝上看,还是朝下看,都是光和火的疯狂盛宴。
“太阳表面的亮度好像有区别啊。”羽兰认真的观察着这里的一切。
“真聪明,还记得在地球上用望远镜看太阳了吗,太阳上不是有些黑点吗,那就是表面上温度比较低的部分了。”翁白说,“好像芝麻洒在火炉上。”
“哈哈,是啊,”羽兰说,“这里好美啊。可是,我还是喜欢地球,这里也太单调了。”
“对啊,还是地球好看,花花草草、山山水水的,参差多态,才漂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