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名知客,有些人或许会对这门儿职业报以白眼儿,但对我而言,我深感自豪。
知客呢,其实就是主持葬礼的人,不过处理的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葬礼。
雷劈,火烧,水溺,车祸,他杀,自杀……但凡不是正常死亡的人,葬礼通常都由知客来处理,因为寻常人没那个本事处理好。
对知客来说,死人分三种。
怨死人,枉死人,活死人。
这三种人的丧事儿如果处理不好,知客自己都得折进去。
一定切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所以就算我很喜欢这行儿,我爹也没让我涉猎,更没教过我什么。
不过这么多年耳濡目染的,我也多少偷学了点儿。
或许是从小接触有关死人的事情吧,所以我对死人抱有很大的兴趣,准备以后的工作也最好是跟死人有关的。
所以当我报考大学时,我选了法医这行,准备毕业后当个法医。
而就在我上大学的同时,我爹却无故失踪了,只给我留了一封信。
大致内容是,我也能自立了,他给我留下的财产也足够我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而他的去处呢?
只是说去找我妈了。
从小到大,我从没见过我母亲,我父亲跟我说过,他跟我妈的爱情故事很曲折很狗血,总之就是我爹是平民,而我妈是公主的既视感。
而现在,抚育我成人后,他再无后事,于是就放下了一切找我妈去了。
信封里他还留给我一物件,古香古色白玉质地的戒指,说是我妈留给我的,并叫我一定一定贴身佩戴。
在良久的沉默和萧瑟后……我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爹虽留给了我殷实的家业,但我却不能坐吃山空,再没工作之前,我也想着找点儿来钱的事儿。
于是就把房子租了出去。
我家是大四间的套房,一间房我自己住,另外一间是我爹的书房,我也空了出来,剩下的两间一间还在招租,一间则租给了我一外地来的大学同学。
他叫王志远,学的也是法医,当我问及原因的时候,他的理由让我心悦诚服。
“法医,稀缺物种,好找工作,工资还高。”
确实,法医,相当稀缺的物种,物以稀为贵,就我了解到的,法医的工资也确实不低。
“季天,季天,开门儿!”
大晚上的,我那同学王志远,也就是租我房子的那人拼命砸起我门来。
我不耐烦的给他开了门:“催丧儿似的,大晚上的发什么疯。”
或许是没开灯的关系,我发现他脸色铁青铁青的就跟僵尸似的。
我呼吸下意识的屏住了一下,差点儿没叫出来。
而这时他抢先进了我屋子,并开了灯,随后指着指甲给我看:“你看看,我这指甲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睡了一会儿的功夫就涨了这么长!”
我定眼看了看,正看到他的指甲跟古时候太后似的那么长,而且还特别尖锐。
看罢,我面色当即大变!
“我去,你……你造什么孽了!”
王志远调带哭腔的说:“我特么哪知道啊,反正今天回来就这样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