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她再三拒绝,潘向荣才罢休,
被拒绝的人显然是有点伤心的,可能是怕沈云舒再变成以前一样怕他,才没有把心里的情绪显露出来,
不过潘向荣脾气执拗,后来坚持为沈云舒洗脚,沈云舒也尝试再拒绝,但是显然洗脚这事,潘向荣硬气的很,一点也没有缓和的余地。
沈云舒活了快三十年,她的脚丫子还是头一次被这么粗鲁的对待,相比较现代的足疗,潘向荣的手艺真是差的很,
但她双脚被潘向荣握在手里的时候,她竟然像是被通电了一下,全身酥麻了一瞬,
后面潘向荣在为她洗脚,她竟然也开始习惯了。
在医院还好,她的病房就她一个病人,潘向荣晚上可以睡在另一个病床上,现在就很尴尬了,刘婆的小房子里只有一个炕,被子褥子同样都是一张,
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就是叱咤风云的沈总也犯了难。
等潘向荣洗漱好穿着裤衩背心走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大胖媳妇盯着被子愣神,
“干啥呢?”
“啊?哦,没...没事,那个你,嘶~你怎么不穿衣服?”
沈云舒看了潘向荣一眼,又快速的转过了头,脸上身上开始升起一股燥热,
素了快三十年的沈总,这一刻有点馋了,她咽了咽口水,
暗骂自己畜生,
不知羞啊,不知羞,人家才二十三岁,她怎么就生出了不该有的想法了呢,
心里虽然这么说,但是脑海里还是忍不住的出现了潘向荣小麦色的面孔,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和森薄的嘴唇,胸肌看着挺发达,再往下是腹肌,
嗯,没看清,
再往下,打住,打住。
潘向荣徒然被吼了一声,有点不知所措,他看了看自己穿的,
咋了?
这不是穿的好好的吗?
再一看沈云舒脸上的一片红霞,在煤油灯的照耀下,整个人有一种恍惚的朦胧美。
潘向荣看着他媳妇的样子,嘴角翘起,眼神都有点放肆了。
要是沈云舒知道潘向荣现在的想法,都不得不称赞一句,
少年的审美怕是有点问题,
原主沈大妞现在的体重差不多在一百六十斤左右,胖乎乎的脸颊消肿以后,看着还是挺眉清目秀的,
只是身体的肥胖依旧是个硬伤,不说原主内心深处的自卑,就是沈云舒现在都有些不自在,
只是这样的别扭她还不清楚是为什么,当一个人开始有点在乎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的时候,说明那个人已经开始进入了自己的内心了。
“我想上炕!”
???
“你想上啥?”
潘向荣挑了挑眉,有些恶劣的道:“上炕睡觉啊,不然还能上什么?秋日的晚上还是挺凉的,我不上炕睡觉,还能睡哪里,你身上吗?”
“你...哼!”沈云舒气结,躺下以后背对着潘向荣开始闭上了眼睡觉,
潘向荣就是过个嘴瘾,他想着得让媳妇适应适应他,毕竟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虽然结婚了,但还没有圆房呢。
也不是他不想圆,想起洞房花烛夜,他还没上炕呢,他媳妇就开始抖的和糠筛似的,他刚把手放在媳妇的领口,那丫头就开始哭唧唧了,
他大着胆子把人按倒,嘴还亲上,他媳妇就开始惨叫了,那声音尖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变态,别人吓到没有他不知道,他反正是吓到了。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了,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他自己能感受的到,他媳妇开始慢慢的接受他了。
看着他白乎乎的大胖媳妇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躺在炕上,他“嘿嘿”一笑,也快速的爬上了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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