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林很是欣慰地点点头:
“暗刃是一个整体,无论什么职责,是何岗位,每个人都应该把其他战友当成兄弟,因为只有这样,到了战场上,我们才可以放心的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可以信赖的兄弟们。”
就在乔林他们踏上寻找其他小队之路的时候,余从戎带领的小队终于收到了回报。
为了找到野兔的老窝,他们一口气追出去了四十多公里,彻底偏离了原来设计好的路线。
在一处不起眼的山脚下,野兔的足迹消失在洞穴门口。
洞穴门口的足迹非常繁多,这也很符合野兔的特性,喜欢沿着固定的路线进出。
按照正常的途径,在找到野兔的洞穴后,在洞口布置好陷阱,等着兔子上钩就行,或者可以采用点火用烟熏的法子把野兔从洞穴里逼出来。
但是余从戎他们一没有耐性等着野兔上钩,二也没有点火的条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沿着洞口开始挖了起来。
最外边的冻土层着实让战士们费了不少的力气,完全都是靠着匕首一寸一寸刨出来的。
到了后边,土质逐渐变得松软,挖起来就轻松多了。
直径不到二十公分的洞穴不断向地下延伸,在中途还分出了好几条通道。
由于不确定哪条才是通往野兔洞穴的通道,余从戎只得让战士们分头去挖,宁可错挖,也不可能错过。
最后,直到挖到地下近一米深的地方时,才出现了一个脸盘大小的洞穴,这里就是兔子真正的老巢了。
洞里的两只野兔似乎已经被吓傻了,蜷缩在里边一动不动。
余从戎哈哈大笑着,出手如电,一手一只,死死地揪住了两只野兔的耳朵。
剥皮,掏出内脏,用积雪清洗干净后,两团粉色的肉摆在了战士们面前。
“队长,没有火怎么办?”
有战士看着还在冒着热气的兔子肉,很为难的问道。
“没有火,那咱们就生吃!”
余从戎说着,用匕首割下来一块拇指粗细的肉条,直接塞进嘴里嚼了起来。
“愣着干什么,吃呀!还想饿着肚子不成?”
生兔子肉嚼起来有些吃力,余从戎嚼得腮帮子都快酸了,才勉强把那根肉条嚼碎咽了下去。
见战士们都在盯着他的嘴巴看,没好气的说道。
战士们只得硬着头皮,从兔子身上割下肉条塞进嘴里吃了起来。
一个个都是皱着眉头苦着脸,除了因为生吃没什么滋味以外,心理上也产生了很大的障碍,都觉得自己变成了茹毛饮血的野人。
两只兔子,十个人分着吃,每个人其实并没有吃到多少,充其量还不到一斤。
然而这些野兔肉下肚后,战士们都觉得自己再吃不进去其他东西了。
生肉,是很容易让人产生饱腹感的。
余从戎很细心的用匕首将兔子肉全部剔了下来,剩下两具光秃秃的骨头架,看上去十分渗人。
那些从骨头上刮下来的碎肉,也被他强迫着让战士们分着吃了。
尽管大家都有种忍不住想要呕吐的冲动,但还是靠着唾沫强行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