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秦律》(1 / 2)

秦时的律法,从商鞅变法开始,经过秦几代君主实施修正,已经一百三十多年了,这么多年的实施、修正、增加已经算是相当细致了。以李瞻用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还能算是一部比较全面律法。

当然其中问题也不少,首先:最大的是邢罚方面,动不动就剁手剁脚,割耳割鼻,割舌挖眼也太血腥了,不利于犯罪者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其次就是法律文字不严谨,司法释不到位,致部分人对律法理解存在偏差。

李瞻心中把《秦律》默默地过了一遍。发现按自己的思想,《秦律》可改变的地方有很多。但又一想,这里是二千多年前的大秦,不是现代,这里生产水平低下,工具原始,科技落后,民众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相比于当前地社会状态,《秦律》也还算比较适合,虽有瑕疵但瑕不掩瑜。

在律法上我觉得有改进的地方,但还是要结合实际。大秦的经济,农业,科技,军事,文化及人民生活状态,社会矛盾等等……这些都要祥细了解和研究。

不觉李瞻跪坐在几前已经很久了,感到腰腿有些发麻,起身后一边活动腰腿,一边说,“要尽快把桌椅造出来,一天到晚地跪坐,简直是活受罪。”便出了书房,见天色尚早,就叫了几个朴人出了庄园,座上马车向咸阳而去。

车廂内李瞻忽然想到,始皇现在还没有施行“书同文,车同轨”。应该还有二三年才施行。嗯,统一度量衡也还没有施行呢!这都可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