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很爱我女朋友这件事(一)(男主视角)(2 / 2)

好吧!不说“灵魂”还好,

一说“灵魂”我就更加沦陷了!

我觉得我女朋友的“灵魂”用“有趣”来形容是不合适的,应该用“非常有趣”加“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在哪呢?首先,她是个女孩子吧,她竟然买了一套男孩子用的电钻工具,准备自己动手给墙打孔。我了个乖乖,比我都厉害,这工具我都没玩过,人家都会玩了,还玩得不错。其次吧,她是个女孩子,按理说应该化化妆,打扮打扮的,她倒好连一个化妆品都没有,从我俩认识到现在,没化过一次妆(但我还是觉得她很漂亮,要是再化个妆,我觉得我彻底完了),问她为啥不化,她说太麻烦了。这点和我一样,我也懒得收拾自己,可能我俩都在等一个能够发现我们有趣灵魂而不是肤浅的只注重外表的人吧。默契呀!

还有一点,她还亲手给狗狗治伤。你肯定会说不就是治个伤,包扎伤口吗?no,no,no,你想的太简单了。她亲手扭断了狗子被夹断的腿,让长痛不如短痛,然后给狗子包扎,给狗子疗伤。话说,当时她给我说这个事的时候,我脑海里都想到了那个画面,太牛逼了,在下佩服至极,女侠威武。

(其实吧,我有点害怕,万一哪天我惹她不开心了,她会不会也把我给扭了,还是对她好一点吧!)

你说她是不是很与众不同?是不是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