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了。久到我忘了我们相遇的那一天是晴天还是雨天,久到不去细看那张泛黄的票根,都记不清那是哪一年。
那年,我去看了人生中第一场演唱会。也是在那场演唱会上,遇到了你。
临近落幕时的万人合唱,我拼命摇动手中的荧光棒,却因太激动而砸到旁边的你。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尬笑着转身道歉时,“不好意思”四个字硬生生停在了嘴边,那一刻,万籁俱寂。舞台上的光芒熄灭了,我的耳朵听不见声音了,只有你,在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周身光亮。
看过的旧书里说,“邂逅”这个词,轻软又妩媚。从前我并不知味,可这一刻,这场邂逅,盛大而热烈。它带来了一生中最浩瀚的夏天,铺天盖地的热浪,席卷了我。
演唱会结束了。那句抱歉还是说出了口,似乎用尽半生的勇气般。最让我诧异的,是那时的我,居然紧跟在“抱歉”后面脱口而出了“请你吃夜宵吧当赔罪了!”
那时的青莽,现在想起,还是暗自庆幸。原来,在爱里,主动从来是件好事。
你笑了,爽朗地回了句:“好。”
我也就真的一腔孤勇了。和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人,在异乡的街边小店里,吃着涮锅。
我知道了你的名字、你的故乡,我有了你的联系方式。饭吃到下旬,我大胆地问起“你有没有女朋友”,你嫌弃地看过来,笑着出口:“哪有时间去想那些事,我的目标可是成为杰伦一样的人!”
你的语气是从未有过的坚定,在那一刻,你把梦想说给我听。
之后便是漫长的单恋。我时常对你嘘寒问暖,打听你最近的消息。
不久后你向我报喜,告诉我你考上了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
你离梦想更近了。我由衷为你高兴。
那年,我高考失利,却还是用尽心思报考了你所在城市的大学。三流大学和顶尖院校离得很远,我常常坐地铁到你们学校,隔着铁栏杆,远远看你。
这些,我不敢说给你听,怕让你觉得,我别有用心。
毕业那年,你难得地请我吃饭。期间我饱含私心,故意说起感情的话题。
我说:“身边的朋友都有要结婚的了!你什么时候考虑找个女朋友啊?再往后要注孤生了!”
你不以为然,笑着回应:“再晚几年吧,我还想出国深造,你也知道,国内的流行市场不景气,我想练就一身本领,回国大展宏图。”
我点点头,笑得很开心,内心却酸涩不已。可我知道,故乡留不住你,我,更是如此。
况且,优秀如你,不该被困在这里。
你离开那天发来消息,说认真地考虑过我说的问题,你给自己定了规矩,等到28岁、事业尘埃落定时,就考虑感情。
我说了很多励志的话。之后,我开始关注纽约的天气。
23岁,我到一家摄影工作室做拍摄助理,同年,你在纽约崭露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