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并未立即品尝,而是静静地看着叶初。
眼前的小姑娘表面虽镇定,可水眸里还是透着几分期许,陈伯轻笑了一声,伸手端起酒杯,看着杯内还在回荡的酒,并未着急喝。
而是先凑到了鼻前,兰花的幽香先入为主,沁人心脾,仿佛渗出丝丝甜味。
“这酒叫什么名字?”陈伯温声道。
“夏夜。”
“夏夜,夏夜,”他看着琉璃酒杯中粉蓝色的酒液,仿佛是激荡的湖泊,闭上眼还环绕着阵阵幽香,“名字不错。”
说完他喝了一口,然后并未言语,只是面色凝重地盯着杯子不断变换着角度。
宋掌柜冷汗都快下来了,这到底是好喝还是不好喝?他扭头看了一眼叶初,对方竟然毫无反应地在揪他的兰花叶子。
良久,陈伯终于放下了酒杯,朝着叶初招了招手,待她坐下后,陈伯正色道:“叶小姐,你可曾听闻过老朽?”
叶初迟疑着摇了摇头。
宋掌柜急忙谄媚道:“这位可是”
“无妨,”陈伯摆了摆手,放下酒杯,似是有些失落但抬眼间又消失不见,他正色道:“我从少年时期便酷爱喝酒,可谓是整日泡在酒馆里长大,遍寻天下美酒无数,只要听闻何处有美酒出名,必定驱车前往,经常一掷千金与人争奇品鉴,因此受人抬举得了个“酒坛子”的称号,意思是我能喝,会喝,懂得怎么喝,这天下美酒没有什么是我没尝过的!”
叶初看着对方谈起往事的神采奕奕,突然明白对方为何会来找自己。
陈伯似是忆起了什么痛苦的往事,眼神一时有些黯淡,“后来父母因病相继离世,而我因在前往外地品鉴的路上并未见到最后一面,痛不欲生,从那以后我便不再醉心于美酒,而是云游四海,找一找新的美。”
“美?”叶初有些不解。
陈伯淡淡一笑,“你所调制的酒颜色特别,不美吗?”
原来如此,叶初了然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陈伯没再言语,只是静静地看着窗外,眺望着远处,将剩下的酒液喝完。
叶初看着他的背影,对方虽已鹤发,却无半分龙钟之态,一举一动尽显冰壶玉衡。
屋内除了他们三人,连个小二都没留。
此时屋内只有陈伯独饮发出细微的声音,再无别的声响。
良久,陈伯放下酒杯,转过头来,不知为何叶初觉得他的眼圈有些微微泛红。
“这酒入口酸涩,然后又涌上甜味,混合着烈酒,冲击着味觉,其中滋味,真是美妙。”
宋掌柜一听这话,悬着的心终于落下,刚想开口,又听陈伯说:“只是这酒味道太过于独特,让人见之忘怀,尝过这等美酒后,再喝传统酒水未免太过普通,叶小姐你有没有想过,其他酒馆又该如何生存?”
此言一出,宋掌柜腿一软差点跪到地上,完了完了,陈伯虽自谦为陈伯,可谁人不知他在酒馆界的话语权,他的一言一行可谓对酒馆至关重要,因此他们都尊称他为先生。
平日里,有不少人打听他的下落,想要将自己酒水请对方点评,好用作宣传,但因其行踪不定,而且口味挑剔,因此一直难得一见。
今日小二才开门,就看到一辆马车在门口等候,待掀起帘子时,看到来人小二手忙脚乱地叫来宋掌柜,宋掌柜紧张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摆,连忙亲自将人迎了进去,待听到对方点名要叶初时。
他这才打发宋安取将人寻回来。
“先生,先生”宋掌柜颤着嘴唇,有些手足无措,平日里那套油嘴滑舌此时因为紧张一句也吐不出来。
“陈伯,请问您吃过玉米疙瘩吗?”叶初突然问了个牛马不相干的问题。
陈伯一顿,“那是什么?”
叶初嘴角一弯,“那是将玉米碾碎再加面粉和水做出来的颗粒物,饱腹感很强,小时候家里穷,因为精细米面卖的贵,所以父母都会做一些玉米疙瘩给我吃,那时我以为这已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可等到后来家里条件好一些,我吃过精米,甚至更好的大米,我才发现原来玉米疙瘩那么难以下咽。”
“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不好吃,一些长辈依然喜欢甚至怀念那个味道,在无数个饥饿的夜晚,它是我最喜欢的食物,哪怕后来我不再吃它,不能说明它不好,只是万事万物都会成长。”
叶初看着陈伯同样正色道:“今日我调出了新的酒水,不是说那些陈酿就不好,相反它们很好,在很多客人的心中,是难以代替的回忆,只是再好也不能停滞不前,只有注入新的力量,酒馆才会争相竞争发展,而不是守着过去的一点虚名坐吃山空。”
她停顿片刻,然后一字一顿道:“唯有创新才是真的出路,而不是明争暗斗,更不是伐异党同。”
旁边的宋掌柜汗如雨下,不住地瞟着陈伯的脸色,要知道对方的一句话可是能决定酒馆今后还能不能再有客人,他生怕叶初这番话将对方得罪了个干净。
可偏偏谁也不再说话,像是一场无声的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