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封来信自然瞒不过我的室友爱丽丝。准确来讲爱丽丝面对这封告白信表现出了和平常截然不同的激动的态度。
d先生的信她拜读了好几遍,“我觉得他肯定不是纯血统。”爱丽丝苦恼的说道。
“我不相信血统论,那玩意儿还没有巨怪的鼻屎有用。”对此,我轻蔑的回答道。爱丽丝是绝对在洗脑教育下成长的,但这封信里温和出众的语言和流露出真挚的情感让她非常心动,“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你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问题是他是谁。”我苦恼的抚摸着信上绿色的墨水,这样的绿色墨水几乎只有在霍格莫德的猫头鹰墨水坊有,很少有人像我一样酷爱用绿色的墨水,也许我可以向那里的店员碰碰运气。
“期待你的下一封来信……”我摸着信上已经干了的墨水,看着上面连起来的字母,我有些五味交杂。我可以想象到写这篇文章的拉文克劳是一个温柔细腻的男孩,即便已经过去许久,我还是能触碰到男孩流露的思念和小心翼翼的喜欢。这种被珍惜的感情可以让任何一个女孩心动。放在前世我可能会挖地三尺把他找出来。可现在呢……
我的脑子里几乎一团乱麻,我是不是一个朝三暮四的女孩,明明前段时间还觉得自己是喜欢詹姆斯的。
说到他,我又觉得恼火,他这两天似乎在故意躲着我,平常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课本就很少。这样我完全无法找到他。一方面抚摸着刚收到的与众不同的信件,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甜。另一边某人将我的尊严踩在脚底,让我感到了痛苦和折磨。
d,我想认识他。
d先生,
收到了你的第一封来信,对此,我感到了深深的错愕和惊喜。我并不是一个出众的女孩,而你的第一封来信里陈述的美好让我难以置信,不经意间又感到了幸福与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