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奥利给(1 / 2)

“地球自转一次是一天那是代表多想你一天!”

“真善美的爱恋没有极限也没有缺陷!”

“爱你一万年!”

“爱你经得起!”

五月末的一个周末,陈理哼着andy刘此刻还没有发行的《爱你一万年》。

之所以会想起这首现在还没有发行的歌曲是因为陈理刚刚听了伍佰的那首《爱你一万年》。

伍佰的那首《爱你一万年》发行于99年,但是论流行度和刘天王的那首相比还是差了一些。

虽然伍佰的那首也算是好歌但陈理更喜欢刘天王的这首。

只是这首歌没有发行,所以陈理一般只在没人的时候会自己哼着玩。

陈理听歌有个习惯当他刻意想起一首歌的时候,会下意识忍不住的一直哼唱这首歌曲。

这往往和歌曲本身有一定的关系,这在后来被称为“中毒性”!

而陈理现在就中了那首还没有发行的《爱你一万年》的毒。

开心的时候陈理会哼!烦躁的时候陈理同样会哼!甚至走路做饭陈理同样会哼!

陈理并不会哼唱整首歌曲,因为他已经记不起其中的一段歌词了,但能记住的那几句总是会被他翻来覆去的哼唱着。

尤其是这首歌的副歌也就是高潮部分,陈理哪怕记不太清楚歌词他也照样会哼唱。

记得起的歌词就唱记不起的就哼哼唧唧了事。

然后这样的情况会持续好几天,直到陈理觉得腻了为止。

而往往陈理会觉得腻很有可能是因为他发现了下一首中毒性很强的歌曲。

就像前几天陈理哼唱的就是迪克牛仔的那首《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能哼歌其实就代表陈理的心情还不错虽然有些烦躁的时候,陈理同样会哼歌,但大多数时候,哼歌也算是心情愉悦的一种体现。

由此可见最近陈理的心情还挺好的。

而事实也的确是这样!

邓为民的离职比想象中的要更顺利一些。

原本陈理还以为他的那些对手会在邓为民的离职这件事上搞一些小动作,可实际上陈理还是有些高看了九九年的一些高管。

邓为民的离职比想象中的还要顺利而且他甚至没有受到什么阻碍。

而且最搞笑的是他的那些竞争对手,似乎很迫不及待的想要将等未来赶离雪花啤酒,这导致邓为民原本需要一个月的离职时间结果不到半个月就搞定了。

据说邓为民的对手认为这是他们“斗争”的胜利,直接把邓为民这个原本看起来十分强劲的对手给搞走了。

邓为民的那位老上司甚至还给邓为民打了一个电话,而这个电话的目的竟然只是为了指责邓为民之前的背信弃义和炫耀自己所在派系的强大!

讲道理就从这个电话以及这位老上司以前干的那些事情来看,邓为民的这位老上司就算不上什么大老。

就以他的这种行为方式以后估计也爬不到太高的位置。

当然陈理虽然有些看不上眼邓为民的那位老上司,可邓为民还是被气得够呛。

不过这可以理解!

因为在邓为民看来,他选择理想炸鸡和陈理,其实就是投子认负了。

说白了邓为民认输了,不跟他们玩了。

虽然他做出了其他的选择,可是该难受的还是会难受。

所以当天邓为民拉着陈理直接喝了一个酩酊大醉,最后搞得陈理都差点喝醉了。

第二天邓为民就算是走马上任了,只不过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并不是烧上几把火而是休假!

邓为民在雪花工作了不少年一直处于比较繁忙的状态。

尤其他一直担任外派的工作岗位,虽然钱赚了不少,可是对家人多少还是有些亏欠的。

所以这一次陈理大手一挥,直接给邓为民批了半个月的假期,让老邓同志带着全家去旅游去了。

而且旅游一应开销公司报销!

这是来源于小张同志在担任了陈理的助理之后,发现理想炸鸡全体员工虽然薪资待遇不错,员工也算是归心。

但是真要说起来,理想炸鸡的员工们的业余生活却显得相当单调了。

所以在小张同志的建议下,在适当的时候,公司这边可以组织一下团建活动。

说实话单纯就小张同志的这个建议而言,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

因为理想炸鸡虽然是连锁企业可实际本质上还只是餐饮小店模式。

这种模式,说让员工们抽时间搞团建,多少显得有些搞笑了。

毕竟炸鸡店不像其他企业有什么休息日不上班的规则。

炸鸡店的员工休息都是轮休,哪怕是周六周日炸鸡店也是要开门营业的。

如果搞团建那炸鸡店就得关门歇业,以现在理想炸鸡店数十家分店的规模,停业一天带来的损失都是极大的。

而且团建这个东西说实话其实并不是真的那么受员工的欢迎。

所以陈理对于小张同志提出的团建,并不是很赞同。

不过这也提醒了一下陈理,多少应该注意一下员工们的精神文明建设。

所以陈理干脆大手一挥,规定在理想炸鸡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以后每年都享有年假以及每年一次的旅游机会。

可能有些人会奇怪了,年假这东西不是本身就应该有的吗?

如果没有,那陈理这不是违法了嘛?

对此陈理表示根本不想理会!

所谓年假是指企业给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的带薪假期。

这一点在后世几乎所有的上班族都知道这一点!

但是关于年假制度的正式实行,其实是在2008年的1月1日。

官方通过并于2007年12月16日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这一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那么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有没有年假这个说法呢?

其实也有因为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但是因为没有准确的章程,所以在08年之前,关于带薪年假这个说法其实只存在于一些企事业以及机关单位之中。

普通的民企实行带薪年假的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