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明诚露出羡慕之色,肖兄好自在,我都想跟着你行侠仗义,走遍天下呢。
可惜,家里只有我一个独子,要继承家业,走不开呢。
大哥,你们在这儿呢!
聊什么呢?
祝明月蹦跳跑来,像是欢快的小兔子,眼神亮晶晶的,不过闪烁着一丝不安,带着些羞涩。
肖大哥好,今天好帅呀!
萧天爱眨眨眼,男人嘛,捯饬干净了,都会帅一些,比不上祝小姐天生丽质,国色天香!
哪有那么好呀?
祝明月被她夸的脸红,难掩羞涩。
肖大哥,我听外面传的可热闹了,说你生吃人肉,喝人血,把州牧大人的岳父给吃了,是不是真的呀?
给我讲讲呗。
萧天爱哭笑不得,哪儿有那么玄乎?
那个畜生欺负人家小姑娘,作恶多端,我也不是滥杀无辜之人,割断他手腕的血管,只要有人为他求情,还能救得活,留他一命。
可惜,百姓们交口称赞,都说他该死,杀的好,最后流血过多,死翘翘了,他那么恶心的血肉,喂狗狗都不吃,埋汰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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